正文 良人(骨科)--13

正文 良人(骨科)--13

撕烂的书,拆卸掉一只腿的椅子,奇怪老师从来不管,转念一想,私生女对上真富家千金,想也知道该怎么做。

正如银刀割破手臂,这是周姓为我带来的一场无尽头的折磨。

他们会在放学时堵我,因被故意捣乱不得不多费心思打扫,等离开,太阳都下山了,我遮住耀日,女孩即刻将我的脸掴歪,她揪住我的发——我提前小心收好阿森送的皮绳,紧紧护住书包。

手劲不大,但她的同伙锁住我后,一拳狠砸在我小腹,我的脸上一定无意识流露出轻蔑,因此他们更狠地发泄怒火。

我不太能碰到兄长,也许在躲避我,我也没有找他倾诉的意愿,我想他一定讨厌我,不管哪一个他。

可我没想过他竟这样恨我,恨不得杀了我。

那天我一路顺畅放了学,天色渐晚,我靠在车窗发呆,平稳马路上,车不知怎么顿了一下,车门猛地被打开,壮硕人影将一块布死死捂住我的嘴脸,但他没料到我仍有反抗之力,被我踢到命门,痛倒在地。

我一边疾奔一边大口喘气恢复清明,枯林中,怪鸟哀鸣,壮汉踩断枯枝的噼啪声异常明显,我躲在一棵树后,脑子飞快运转。

倏忽,一道有异于他们的沉稳步伐响起,随后男人们的惨叫回荡林间,我大骇探头,此刻冷月初升,来人被照得瓷白的面孔上,沾染几道污血,手握一柄高尔夫球杆,硬生生砸断了几个男人的背脊和腿。

男人哀嚎着:“周先生,是您,是您的意思啊。”

那人怎么说的呢,他说:“我的东西要我自己拿,他说的话不算数。”

说完,他若有所感似的抬眼,我看到他眼中的嗜血的兴奋,没错,是他,高尔夫球杆滑在地上,哐啷一声,砸醒我的思绪,我拔腿就跑,可是无济于事,他从身后狠狠扑倒我,高大的身体压住我,我不得动弹。

他捂住我的嘴,哄孩子般:“嘘,不要怕,我是来救你的。”

我的脖子被他用力压制在地,脸不得不擦着粗糙的枯叶,他凑来我的耳边:“他恨你,我又不恨,你怕什么?我还得感谢你呢,不是你的话,我不知道要被压制到什么时候去。”

孩子们的几个巴掌跟这个比起来算什么?我无暇思索,只怕得挣扎,可越是挣扎,他掐住我脖子的手越是用力,我渐渐失去力量。

“你乖一点啊,你乖一点我才会更喜欢你,”他笑着将脸埋在我胸口,轻轻磨蹭,我浑身寒毛倒立,又听见他说,“本以为你和你妈一样是个蠢婊子,可显然不是,你和我才是同类,我们流同样肮脏的血。”

一个暴戾凶手,前一秒杀人不眨眼,后一秒便同你亲昵,我了然他只要顺从,便从喉咙气若游丝地挤出一句话:“你想要什么?”

他并不回答,只微微放松手,留我一条小命:“除了你,我什么都不要。”

随空气涌进的,还有干呕之意,我拼命忍住,咀嚼他这话的意思,我不明白,不过好在他为我解释了,他说:“我要借助你,将他曾不想做的,推给我的,尽数还与,”他吻我的脸,“你愿意帮我吗?”

“那你会伤害我吗?”

“唔,”他好像真的在认真思考,嘴唇抿得紧紧,漂亮的眼睛却笑望我,说出令我悚然一惊的话,“肏哭你算吗?”

我几乎要跳起来,他毫不费力地压制我,残忍而又兴奋地和我说话,仿佛在说今天天气真不错一样,他说:“我真想看看等周朗醒过来,看到和亲妹妹苟合会是什么表情。”

底裤被扯开,一根手指粗暴插入,我叫喊出声,口中腥甜苦涩,下一瞬间,身上人停下动作,大衣盖来,裹挟住我,我听见属于兄长的声音响起:“抱歉,是我没保护好你。”

原来他们互相感知且厌弃,我终于能为他的反常作出解释,是我将他的另一面释放,因此他才尽量避开我,并非是讨厌我。

屋内明明不冷,我却在发抖,一向讨厌的,放血前必喝的中药也变得和蔼可亲,血液顺着刀流进器皿,我发起愣,从小到大我和阿森有过很多秘密,比如那个脑袋后有一个血窟窿,暴毙在河中的男人,但我从来没有接触过这样庞大的漩涡,这里没有丑陋的人,反而干净整洁,人人衣冠楚楚,待人彬彬有礼,但揭开表面,却是腐肉,望而却步。

周末我在B大画室找到周一,踵接肩磨的人群使我回到人间,我心安下来,他的面前是一幅油画,他挠挠头:“唉,比起三堂哥,我真是一点天赋也没有。”

果然。

“三堂哥也画得一手好画,七岁便能临摹奔马图,”他偷觑我一眼,“不过自从十三岁那年他大病一场后,整个人都变了。”

“大病一场?”我抓住关键。

他支支吾吾道:“那一年三堂哥知道了三伯母为何而逝。”

我心下了然。

“我记得三堂哥那时候养了只金刚鹦鹉,平常宝贝得很,不长眼的大堂哥嚣张跋扈,非得抢来,怪的是三堂哥明明刚大病初愈,不知道哪儿来的劲,一把夺来鹦鹉,抄起酒瓶就往鹦鹉身上砸,偏偏这鹦鹉还不知跟谁学的,不停叫唤我要杀了你。”

我能想象那时的场景——

白衣翩翩的病弱少年按捺住心爱之物,面色阴郁偏执,也不知谁的血液飞溅至脸上,可他不为所动,宛如被地狱恶火包裹,在所有人都吓得不敢动作之际,鹦鹉又爆发出凄厉的学舌:“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辞别周一,坐上公交,风吹过空荡荡的车厢,我一哆嗦,这才发现,我竟出了一身冷汗,十三岁埋下的种子如今要在我身上开花结果。

鳞次栉比的大楼一晃而过,车窗印照出我面无表情的脸,我忽然想起阿姨,那棵桃花应该开了又谢了,她此刻也在仰望这片天空吧,阿森在钢铁厂一切还好吗,还有不久是他的生日,吃蛋糕的时候,他会想起我吗?

这种害怕被遗忘的心,使得我做了一件徒劳无功的事。

我在地图上找到了三百多个和“桃花”同音的地名,一封封信写过去,很简单,只写“阿森,我是眠眠”,不知道完整姓名和号码,每每寄出,都满怀期待。

阿森找不到我,就由我来找他,周末骑车去邮局,把信塞进邮筒。

阿森生日那天,随着那封信,一并寄过去一条红色围巾,哪怕对面不一定是他。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如此固执,我想固执的也不止我一个。

他十三岁出现,如今又过去一个十三年,他仍然牢牢记得,我有时想,这是我的错吗,这是上一辈人的恩怨,怎么好怪罪我,可老话又说父债子偿,我不得不替妈承担罪孽,我的出生本就是罪孽。

要我死,又不要我死,他是想让我生不如死,为此,他可以如猛兽蛰伏十三年。

人啊,真是奇怪。

再见兄长,正值我喝完药,浑身瘫软,甫一下床,居然摔倒在地,我双手撑地,脸上被这番动作蒸出薄汗。

这时门外响起脚步声,我当是仆人,便出声询问:“有人吗?”

那脚步果然调头,停在门前,静悄悄一片中,门把手转动,开了窄窄一条缝,一道竖光中,我看清来人的脸。

笔挺身姿,漆黑眼珠,高直鼻梁,玫瑰色薄唇,推开门,他径直走到我面前,面上是好笑的神色,像在打量一只冬夜不慎被雪砸中,无力反抗的小老鼠,最后他弯腰将我抱上床,熟悉的触感叫我浑身僵硬,而他什么话都没说。

和周一约定好再见的日子,我将画好的画一并带去,原来他在聚餐,电话那头他高兴道:“希希,你也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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