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十七)自作多情是个坏习惯

正文 (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十七)自作多情是个坏习惯

(补更了差不多两千字。顺便,修了前文的一处bug,关于辛茗的,会有些影响观看,在看这章前可以先回去看第九章辛茗的剧情。)

艰难结束了与女主大人的对话,再送人离开,林湘看了一眼天色,很好,书店开业才第二天,她就去晚了。

这个兆头可真吉利。

连早饭也没顾得及吃,她径直去了书店。

在店里忙活了一上午,直到中午饭点,嗦着面条,林湘才想起来,她忘了带柳大夫的画。

其他人的画可以直接烧了,他们都不知道,但柳大夫的不行,林淮已经在他面前说了这件事。

相识三个月,林湘知道柳大夫极其善解人意、心思玲珑,昨日寥寥数语下涌动的暗流,他不可能猜不出。所以,为了宽柳大夫的心,不让他多想,自己必须要解释清楚此事,把画当着人家的面销毁。

说实话,林湘还挺怂这件事的。

一方面,做错了事她亏心;另一方面,她怕柳大夫得知这件事后,把她当成对他别有用心的变态看。

身为邻里,两人平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却闹出了这档子事儿,不管柳大夫觉得尴尬不尴尬,反正她是够尴尬的。

好在,题招牌的润笔费她早就付了,大不了,自己以后躲着点人家走。

怀着“早死早超生,晚死折磨人”的大无畏社死精神,隔天一大早,她就带着卷好的画去了柳大夫的药铺。

两人去了里间,她深吸一口气,把画纸双手呈给柳砚青,然后直视对方的眼睛,将昨夜翻来覆去想了一整晚的解释倒豆子般一气全说了:

“这就是那天我妹妹提到的画对不起我不该擅自画你的画像,当时没想太多只是觉得你坐在书案前挥毫泼墨的神韵很美所以一时技痒,并不是对你居心不良也不是要破坏你的名节,我发誓只有我妹妹看过而且只画了这一张,她没对其他人说过画的事情,但前天她走得匆忙我忘了告诫她不要宣扬等今晚我就去一趟林家和她说清,如果出了差错我任凭柳大夫您处置绝无二话!”

长长一段话,她说得又急又快,连停顿都少有,全程却毫无磕绊、一气呵成,显然,林湘不知已经在私下底排演了多少次。

焦灼之意尽染眉梢,窘迫之情满写眼底,小姑娘的语气真挚又急切,连递画的手也是颤的,仿佛她做了一件足以让二人老死不相往来的错事。

不,如果他不在此时说些什么,依林湘的性子,只怕二人就真的老死不相往来了。

柳砚青接过画卷。

他幼年便离家长居深山道门,观云海松风、听钟声鹤鸣,七缘淡薄,与人相交时惯来顺其自然,他人亲近,他便待之,他人疏远,他亦任之,从不试图干涉。

今日之事,也合该一样的,林湘与他过去的亲友,并无任何区别。

喉结滚了滚,开导林湘的话在脑中兜转,几乎在小姑娘将画卷递给他的那一瞬便已成型,但最终,柳砚青只是出言承了她的歉意,告诉她画像的事自己并不挂怀。

今日的事,与过去合该是一样的——

没有什么分别。

解决了压在心中的一件大事,林湘几乎是逃出了柳大夫的药铺。

虽然,对方的态度像往日一样平静而温和,没有一点责怪她的意思,甚至连她想将画当面毁掉的举动都制止了下来,言行堪称光风霁月,但林湘还是想躲着点他。

她不知道对方是真的不在乎,还是……不想让她难堪。依柳大夫温柔的性子,是后者也很可能吧?

回到书店,寻书已经到了,正趴在柜台的桌子上,对着一张写满字的宣纸发呆。

听见脚步声,寻书站了起来,把纸拿给她看,语气有些紧张:“昨天的功课。”

寻书从小没进过学堂,字只些许认得一些,林湘知道后,就开始教她识字练字。在文盲率很高的古代,能粗通文墨,总能活得好一些。万一将来这家店开不下去,又或者寻书辞职它去,会识文断字能让她找一份好工作。

林湘一眼看出纸上有两份笔迹,有几个字稚嫩如同孩童初次落笔,结构松散,笔墨晕染,看着极为脏乱,显然不是出自性格严谨认真的寻书之手。

想了想寻书的家庭成员,她心中了然,“你家的小妹也想学认字?”

“嗯。”寻书低下头,“她性子淘气,见我在写字,闹着要写着玩,娘,我娘说让她识两个字也好。”

“纸不够了,你昨日教我的字,我只写了四十遍,剩下的十遍,我用树枝写在了地上,林湘姐,这样可以吗?”

“没关系,当然可以。”林湘温声安慰她,默默在心里叹气。如果不是林淮,她可能到现在都意识不到,寻书在她面前的时候,总是太拘束、太小心了些。

要到什么时候,寻书才能彻底放开,像林淮那个熊孩子一样,把她当成一个普通朋友看呢。

“识字是一件好事情,你家的孩子如果有愿意认字的,尽管教她们,反正,我们开书店嘛,不缺书,纸张也够,这些都是小问题,不要在意。”

林湘拍了拍她的肩膀,“好啦,笑一笑嘛,咱们该开门做生意了。”

寻书乖乖展颜,把写满字的宣纸收好,面颊上浮现出两个酒窝,看着又甜又可爱。

柳大夫安慰她,和她哄寻书,这中间怀着的心态是不是一样的?

盯着寻书在书架间穿梭的背影,林湘试图这么想,末了没心没肺自嘲一笑。

有时候,她自作多情的毛病总是改不掉。比起往好的方面想,还是默认这件事很糟糕比较好,做了最坏的打算,才不会从云端跌落,因落差而失望苦恨。

不似她时好时坏的心情,五黄六月,烈阳稳定地输送着热度,晒得行人头昏脑胀。

书店的大门正好面南而开,在这种天气里只能惨遭毒晒,店内透着股挥散不去的闷热劲儿。林湘站在柜台后,给买书的顾客结账收银,然后在账册上登记每一笔收支。

摇着纸扇,林湘拼命为自己濡湿的黑发送去阵阵凉风。晒了一上午日头,她觉得自己的脑袋被臆想出的空调冰淇淋西瓜汁给占满了。

古代也没有防晒霜,衷心希望一个夏天下去,她不会黑成非洲人。

日至正中,即将下班的时候,她冷不丁发现药铺里走出一道熟悉的影子。

辛茗。

自上次药铺互通姓名后,林湘和他的关系近了一些。

辛茗父亲的病是她小题大作了,因此,那笔数额不小的车费,林湘没好意思找他要,可辛茗却是个倔脾气,性子很是要强,轻易不肯退让,执意要还她钱。

林湘拗不过,只好推说用今后的饭钱来抵,让辛茗能少破费一些。

她当时还问了柳大夫,能不能自己私下里稍稍贴补一点辛茗父亲的药钱,把辛茗定好的半年饭钱从另外一个渠道补回去。

还好当时没有犯拖延症,把定好的饭钱折算好都给了柳大夫,若是拖到了今日,只怕饭钱又要换个法子还回去了。

林湘移开了视线,继续扇风,不再往辛茗的方向看。

她虽不看辛茗,辛茗却注意到了她。

辛茗是知道林湘正在经营一家书店的。徐语跟他说过,书店的名字、开业的时间,还有……开一家书舍有多衬她的气质。

没想到,这家书舍就在柳大夫药铺的隔壁。

“我要是也识字就好了,”夏日的夜晚,徐语和他坐在院中,抬眼看夜幕中的点点星辰,眼睛似也落满了九天的繁星:“能陪她读书、吟诗,谈天论地的,然后,让她把我画在纸上。”

那时辛茗一如往常,默默地听着,不泼冷水,也没有为友人的幻想添砖。

现在,站在店门外,他抬头,目光落在不认识的招牌上。

谁不想识字呢?

与他们这种人相比,林湘也委实……太命好了些。

屋内长衫磊落、纸扇轻摇的女子坐姿闲散而随意,她坐在柜台之后,一手托腮,一手有一下、没一下翻着书页,看着悠闲极了,完全没有半分读书入仕之人该有的儒雅斯文的气质。

她总是懒散的、随和的,又漫不经心,什么也不挂怀。

无端的,辛茗有些恼恨她这副模样。

用粗糙的衣袖擦了擦额上的汗,他顶着中午的日头走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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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很短,写得太晚了,明晚会在本章节内补更。

更了。

文案里我说过,湘湘的性格是外热内冷(更准确的说是先怂后热内冷),是真的,这种人很难搞定,所以才是别人来攻略湘湘。

ヽ(゚∀゚)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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