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苏云鹤是才加入的新人,所以,蛮叔带她出去熟悉状况。彪哥手底下的地盘真挺多,好几条街道都是他罩着,当然,要他罩着得掏保护费。
在龙江市,有一家规模非常大、甚至可以说是全龙江市最大的夜总会,名字叫做“千金夜”。老板是彪哥本人,但彪哥从来不在夜总会里露脸,而是委托另外的人进行管理。
苏云鹤很清楚,彪哥不在夜总会露脸,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夜总会是有着特殊性质的地方,名声向来不太好。
现在是下午,夜总会还没有正式开门,当然也不会有人光顾。所以,门可罗雀,冷冷清清。
看着招牌上耀龙飞凤舞的“千金夜”三个大字,苏云鹤突然想起来什么,对蛮叔说道:“有诗云,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夜总会名叫‘千金夜’,是根据这诗取得吧?”
蛮叔面露赞赏,对苏云鹤点点头:“丝毫不差。如果我没猜错,阿丽莎应该读过很多书。”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蛮叔只通过苏云鹤说出来的一句话,就把她过去的习惯猜了出来。在苏云鹤还没有走上这条路的时候,确实喜欢读书,有的名着她甚至能倒背如流。可现在她是社会人,那些书对她而言,不再举足轻重。
在蛮叔的带领下,苏云鹤走进龙江市着名的千金夜。进去后苏云鹤感到惊讶,因为千金夜的装潢极尽豪华,如果不是夜总会的话,完全可以当成皇宫的缩小版。
“恭迎军师到来。”一个女人出现在他们的面前,然后对蛮伯毕恭毕敬地开口。苏云鹤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女人,发现她的脸上化了很浓的妆,而且她的岁数不小了。
“我们都是自家人,没必要那么多礼数。”蛮叔对她说,然后向苏云鹤介绍她,“她是千金夜名义上的老板,你叫她玉凤姐就可以了。”
玉凤姐仔细打量着苏婉婉,然后问蛮叔:“军师,这个姑娘面生,难道是新招来的小姐?”
虽然苏云鹤还算个小孩,但是,她知道玉凤姐口中的“小姐”的真实含义,所以脸色不由自主地发生变化。
蛮叔立刻看出来苏云鹤的不自在,于是赶忙为她找台阶下:“你怎么看谁都觉得像小姐?她是彪哥新招来的打手,名字叫阿丽莎,是个二毛子。我今天来带她过来熟悉情况。”
“一个小姑娘能当打手吗?军师你确定没说笑?”玉凤姐很显然不相信。
蛮叔还想为苏云鹤说什么,苏云鹤却上前一步,抢先开口:“玉凤姐,出来混靠真本事,而不是吹牛皮。既然你怀疑我,那么请你找个你认为是打手的人,来放马挑战我吧!”
玉凤姐显然被苏云鹤的话给逗乐了,因为她以貌取人,根本不知道苏云鹤的厉害。她很快找来一个身高超过一米八的男人,对苏云鹤说:“他叫豹子,是千金夜最厉害的打手,专门用来看着小姐和客人的。只要有他在,任何人不敢得瑟半点。你确定要和他打吗?”
在玉凤姐说话的时候,苏云鹤就已经用格拉什维利的眼光,仔细审视那个叫做豹子的人。
豹子的身高,还有长年累月练出来的块状肌肉,的确是个优势。但他的身体明显不够敏捷,因为看上去的感觉很僵硬。这样的人只适合道上的“镇场子”,以及平时发生的打架斗殴,一旦遇见格拉什维利这样的全能特工,立马玩完。
由于豹子是自己人,苏云鹤没有拿出匕首的必要,只需要和他比试拳脚。蛮叔有点担心,他对豹子说:“所有动作点到为止即可,因为阿丽莎还是小孩,恐怕受不了你的力气。”
“这话我怎么很不愿意听呢?”苏云鹤微微一笑,“别担心,我不会像小孩一样哭鼻子的。”
说时迟那时快,豹子抢先发起冲锋,妄图将苏云鹤立刻制服。苏云鹤故意按兵不动,却在他即将接近自己的时候,突然闪身,让他差点因为刹不住闸,而摔个狗啃屎。
刚才他刹不住闸的动作实在滑稽,蛮叔甚至发出了哈哈的笑声。很显然豹子更加沉不住气,于是张牙舞爪地继续扑向苏云鹤。其实他的动作已经破绽百出,苏云鹤随时可以打败他,但是苏云鹤故意通过躲闪,耗光他的力气。
终于,在豹子的力气快耗尽的时候,苏云鹤一拳将他击飞二米远。
“姑娘好功夫,豹子我确实技不如人!”豹子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对苏云鹤说。
“彪哥的眼光果然没问题!刚才是姐姐有眼无珠,妹妹别见怪!”玉凤姐这下子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