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快穿之倾色撩人(繁)--陈柒——番外

正文 快穿之倾色撩人(繁)--陈柒——番外

陈柒从小就比同龄人沈稳,他不喜欢和别的孩子一样玩泥巴,撒丫子乱跑。他总是安静的捧着一本据说是秀才祖宗传下来的发了黄的书籍在篱笆墙内翻看,遇到不解之处他就去问村里唯一识字的村长爷爷。

村里孩童给他起了个外号:“陈书呆。”

对此他也不甚在意,十岁那年,村里来了一对逃荒的父女。母亲心善,将他们收留在了家里,可是陈柒并不知道两家父母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将那女人收做了他的童养媳。

就算陈柒才十岁也知道童养媳意味着什麽,知道後再反对也已经晚了,父母亲身体不好,家里需要劳力这些他都知道,可是他想要的媳妇即便不是如书上说的那样颜如玉,也该温婉可爱才好。可那个女人又黑又壮不说,比他还大了十五岁,他怎麽可能喜欢。

十六岁那年他毅然离开村里进了黄埔军校,经历几场战事从一个小将爬上了将军的位置,但是每次攒了钱都会寄回去给父母,这样他们的生活应该会好过许多,而他本人从未回去过,他不知道该怎麽面对那个女人,说是媳妇可又没拜过堂,这种包办婚姻他心里是极不乐意的,他想着要是在外面找到一个情投意合的女人他就带她一起回去向二老请罪。

一次战役中手臂受伤无法再战,住进了一次偶然买下的小院里,一个女孩就那样不期然的撞进了他的生命里,她很漂亮,那张脸很清纯,又透着一丝女人的妩媚,尤其是那双眼睛灵透的能将人的魂都吸进去。

而她也调皮的很,总是想着法儿的调戏他,明明他脸上没有沾泥,她却忽悠他说:“哎呀别动,你脸上有泥,我帮你揩掉。”

後来他才知道她是在揩他的油,他比她大了十多岁,这小丫头怎麽如此大胆!

後来他让她别那麽做时,而她总说:“你长得好看,让我揩一点油,你又不吃亏,我长得也挺好看的,要不你揩回去?”然後她就把脸凑到他面前让他揩,每每都被她顶的无言以对,可心里又欢喜的紧。

他当时脑一热,就回道:“温倾,你当真觉得我好看?”

“嗯,那还能有假?”

他逗她,“那请你一直觉得我好看下去。”

“啊?哦,嗯!”

当时她的表情又是错愕又是惊诧,把他逗的直乐呵,但他内敛惯了,只浅浅笑了笑。

那天下雨给她送伞是他这一生做过的最浪漫的一件事,他们靠的那麽近,近到他手臂一次又一次的感觉到她胸前丰腴的柔软摩擦而过,从手臂传到心里的那种酥麻感很快袭遍全身,有点脚步飘荡如踩云端的感觉,曾听人说吸大烟就是浑身酥麻飘然的感觉,他没吸过,也想象不出,但他觉得抽大烟的滋味再美妙也妙不过他现在所感受的。

真想就这麽和她走下去,天长地久,白头到老。

然而现实又给了他沈重一击,多年未收到过家书的他突然收到一封家书,信是那个女人托一个老秀才代笔的,信里说他父母三年前就病重亡故,她为他守了三年孝,怕他在外分心,所以出了孝期才写信告诉他,叫他不用担心,她会一直等着他回来。

看完这封信,陈柒足足在房里关了一天,万千思绪纷涌心头,搅的他头痛欲裂,那个女人的脸他都记不清了,只记得又黑又丑,前几年他就写过信让她离开,可她非但没有离开,还为他父母病榻前端茶送水,侍衣俸药,送终守孝。

作为男人不能做无德之人,更不能做无责之人,既然她为他做了他身为儿子该做的事,那她以後就是他陈柒的妻子,他陈柒从此……已婚。

想到隔壁那个走进他心坎里的女孩,陈柒心疼的连呼吸都似乎没有了,可他又怎舍得她做小,即便只是一个虚浮的名分他也舍不得。

想就这麽离开,不舍的情绪就将他淹没,给思量再三,陈柒给自己定了一个时间,半年,就半年!他想放纵一回,这样他後半生的记忆也能丰富些。

小丫头时常神出鬼没,不是偷看他洗澡就是用偷拍他,他认为拍照这麽严肃的事本应该在衣衫整齐姿势端正下进行的,可她浑不在意这些,随意的都能来一张。

有时候被惹的急了,他也会不顾形象的吼她,“温倾,你又耍流氓。”

而她会说:“我只耍你的流氓,不好吗?”然後她眉弯唇翘,笑如一泓春水。将他彻底失神在里面,等回过神来又往往臊的他满脸通红。

然後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她又打开镜头,笑眯眯的拍下一张。

哢嚓,声音极为清脆!

其实他想说,你自己就是一幅画……

这样的相处美好的犹如日日生活在梦中,随着时间的流逝他越来越珍惜相处的每一天,近年关他接到了任命书,日军装备精良,而己方大部分用的都是大刀片,枪也只是汉阳造,装备差距大。这一走和她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有相见的机会,给老家寄了一封他要上战场的信,就想再留下陪她过个年吧。

那天他烧水洗澡,想干干净净的与她过年,哪曾想色丫头会突然闯进来,还说什麽负责不负责的,可她居然大胆到亲他,她的唇香香软软的,味道好的让他流连忘魂,更何况她是他心底魂牵梦绕的女孩,本就不平静的心湖顿时掀起了浪潮般的巨大涟漪,伴随着掀起的涟漪就是心尖上一阵强过一阵的抽搐,苦涩甜蜜交织,搅的他一腔心绪纷乱如麻,又暗喜於胸。

他只能硬起心肠拒绝……

迎着她的目光,陈柒只感觉心脏破了一个缺口,汨汨的往外冒着鲜血,有时是温暖的,有时冰冷的,那丝暗喜如同黑夜里薄弱的光亮,转瞬就被掐灭。

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大概就是他这样了,然,他亦没有资格,不说马上就要去战火纷飞的前线,生死难料,就是老家那个女人也是他的责任,有时候,责任大於天!

但是,不管以後战场上是生是死,有这麽一吻,他已知足。

在送她回去後,陈柒手枕脑後,在黑暗里睁了一夜的眼,天未亮,他就翻身起来,穿上她亲手为他缝制的棉鞋,温暖的不可思议,那温暖从脚蔓延,如潮水般涌向心脏。

不舍,犹豫,这两种情绪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最後长长一叹,只余下一句,“温倾,珍重……”

再看了一眼那道紧闭的门扉,“再见,温倾!”

转身,不再回头的决然离去。

寒冷的清晨,男人的步伐铿锵有力,又透着无尽的萧瑟,可那脊背挺的笔直,似没有东西能将他压弯。

三月初,他赶往喜峰口协助赵登禹师长一同抗日,当时他也听说了有个大公报女记者来前线当战地记者,并没有放在心上,也因战况太激烈也无暇去放,却在一次无意中听小兵说那个叫温倾的女记者身手很是敏捷,救了不少士兵。

温倾这个名字很是特别,又是记者,陈柒不认为除了她还有别人,忙拉过小士兵问了她所在的位置就火急火燎的赶过去,刚好见到了她差点被炸弹炸飞的一幕,他吓得心脏都要停止跳动,多年的军旅生涯还是让他极快的做出了反应,拉起她冲出战壕,可外面到处都是战火和凶残的日本兵,哪里找得到安全之地。

当看到她笑容明媚的对他说:“陈柒,我不怕死。”

陈柒胸口猛的一紧,战场上人命如草芥,屍骨成山,但他绝不希望其中有她。

他语气坚定的对她说:“温倾,你不会死。”话音刚落,他就感觉到了危险来袭,没有任何犹豫的将她扑倒,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为她筑起一道屏障。

她为寻他而来,他为护她而死。

这是他与她悲哀的宿命!

他初见温倾时,微风拂过她颊边的发丝,望向他的眼睛晶亮晶亮的,璀璨的让他从此无法忘记。

奈何身处乱世,有着太多的身不由己,盼只盼,真的有来世一说,他定然高头大马迎娶她。

可他怕她忘记他,将隐在心底的秘密对她宣之於口,他说:“我其实,也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她哭着说:“我知道,我知道,陈柒,陈柒……呜呜呜……你别死,你别死。”

原来她都知道了吗?陈柒不禁脸有些发烫,可他也感觉到生命力在极快的流失,可脚上她为他缝的棉鞋落到了一旁,这是他全身最珍贵之物,他想穿着它在地府里等她。

可是陈柒用尽全力,还是无法将它再穿上,意识逐渐消逝,恍惚间他好像看到少年时的他对母亲说:“我才不要那个女人做媳妇,我的媳妇我要自己找,白白嫩嫩的,比那个女人好像一百倍。”画面又一转,看到了温倾浅浅微笑的望着他,两颊上露出一对小小的梨涡儿,那样的她最美,画面就此定格。

陈柒闭上眼,再也没有醒来,享年二十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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