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整天忙碌奔波下来,也是流了些汗,直嚷着要洗澡。
颜柏良去房里搜刮了件他的衣服出来给她,她看了看,又在身上比了比,发现长度足够盖到大腿的一半,於是拿着进了浴室。
颜柏良听到哗啦啦的水声後,连忙偷偷摸摸溜回客厅摸出她的手机。
詹华传了讯息过来:『你在哪里?』
颜柏良心生不妙,为了扞卫主权,他快手快脚打了几个字过去:『我是颜柏良,莎莎在洗澡,你有什麽事?』
詹华又传了过来:『她今晚会回家吗?』
颜柏良:『她今天住我这。』
过了好一会儿,詹华没再传来,他赶紧把那几条乐莎没看过的讯息删除掉,免得她看到又大爆炸,连他家也砸了。
而且,他也没说谎啊,乐莎的确在洗澡,也的确要在他家过夜啊,他没有故意误导詹华。如果詹华自己要想歪,那他也莫可奈何,只能怪他自己蠢。
乐莎从浴室里走出来,就看到颜柏良用超大的液晶电视看足球比赛看得入迷,桌上还放着喝到一半的酒。
真懂得享受啊,这个人。
她将目光移到一旁的手机,若无其事似的拿起来查看,发现詹华还是没有回她讯息。
突然心又抽痛了。
哼!刚刚还问我想要什麽生日礼物,问完就没消没息的,害我空欢喜一场!詹华好可恶!詹华最讨厌了!呜呜~~~
她拿起那个装了酒的酒杯,将整杯灌进喉咙里,殊不知那液体又辣又烫的,难受死了。「这是什麽酒啊?怎麽这麽难喝!」她忍不住抱怨。
颜柏良叹了口气,语气遗憾:「威士忌。」
於是,他暗自期待的美好夜晚,就这样泡汤了。
乐莎过没多久就发起酒疯,在整个屋子里鬼吼鬼叫,又哭又笑的。他好不容易哄她平静,她却直接睡死过去。
他仰天长叹,苦命的将她抱去床上放好。他倒在一旁,跟着睡沉了。
☆
时间流逝总是很快,就在乐莎持续不断的骚扰詹华中,颜柏良不断的猛烈追求乐莎中,半年又晃过去了。
在某个大雨滂沱的午後,乐莎有感而发,感触颇深的传了讯息给詹华:『我们这里的雨下得好大,我没带伞出门。』
她当然没说,顶层办公室有个帅哥会开着拉风的名车送她回家。有时是法拉利,有时是宾利,有时是保时捷,还有时是玛莎拉蒂。
可她怎麽总是希望,驾驶座上的人倘若能换成詹华,牛车她也坐得开心。几百万的三叉戟都比不上詹华骑的三轮车啊是不是!
『外头风雨交加,我估计得淋着雨去搭捷运了。』
她纯粹就想让詹华可怜可怜她,想得到他的安慰罢了。
过了不久,詹华传讯息来:『你下班时告诉我,我帮你叫台计程车。』
唉,怎麽会有那麽好的人,远在十万八千里外,只能隔海相望的异国土地上,还替我叫计程车?计程车我自己也会叫啊……
但詹华叫的特别有意义。
她立刻回覆:『好啊!』
於是整个下午工作的时候,她都活力百倍,立刻就把工作完成,翘着二郎腿等下班。
五点一到,她火速冲去打卡,然後飞快按着手机:『詹华,我下班了,雨下得好大喔!』她望向窗外雨过天晴的好天气,决定睁眼说瞎话。
詹华又传来:『嗯,可以下楼了。』
乐莎喜孜孜的跑到公司大门口,观望了一下,没看见什麽计程车啊,难道詹华叫的车还没来吗?
这时候,一台车停在她面前,驾驶开门下车,阳光洒在他的身上,将他淋得黄澄澄一片,看起来既温暖又圣洁。
他笑笑说:「上车吧,我载你回家。」
乐莎不敢置信地摀住嘴巴。
她坐在副驾驶座上,移不开钉在詹华侧脸的目光。
「这就是下大雨?」詹华一边开车一边调侃她。
乐莎尴尬的呵呵傻笑。
她往前看去,透过挡风玻璃看见了半空中的双道彩虹。
一道是霓,一道是虹。
有人说,看见双彩虹,就可以得到幸福。
乐莎看了专心开车的詹华一眼。
如果和喜欢的人一起看到双彩虹,那我们能不能一起得到幸福?
这次詹华回来,不知道会待多久……她心中隐隐难过起来。
詹华瞥了她,「怎麽?看到我回来,愁眉苦脸的。」
她有些落寞,不自觉的捏紧裙摆,「你这次回来,待多久?什麽时候回去?」
他默了默,手握着方向盘,眼睛直视前方,「你希望我留下来吗?」
手机响起欢乐的铃声。
她将它按掉,关机。
她渺小而胆怯的声音传进他的耳朵:「我但愿你从没离开过。」
詹华的唇紧抿着,乐莎好怕他又说出让她伤心的话,於是转过去跟着看向前方,将那些车水马龙隔着泪水收进眼底。
下班的车潮将他们困在车阵里,动弹不得。
乐莎很少准时下班,从没发现这个时间竟然会大塞车。
詹华始终不说话,她也不知道能找他说什麽,她的喉咙里哽了一口苦咸的泪,不上不下的,她想说些轻松的话也说不出来。
广播电台碰巧播出一首歌,吸引住了他们的注意。
『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挥散不去
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真的有点透不过气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看到你受委屈我会伤心』
詹华笑了笑,「你以前不是很喜欢这首歌?」
乐莎早就泪流满面,她吸了吸鼻子,故作坚强的从包包中拿出面纸,自己把眼泪擦乾净。硬扯出一抹微笑,她说:「你还记得啊?」
「嗯。」
车流又动了,他们也跟着往前开去。
『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不敢让自己靠得太近
怕我没什麽能够给你爱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也许有天会情不自禁
想念只让自己苦了自己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什麽原因我竟然又会遇见你
我真的真的不愿意就这样陷入爱的陷阱』
詹华说:「我也很喜欢这首。」
他们一起静静地把它听完。
到她家时,乐莎闷闷不乐的下了车。
他叫住了她,她停下脚步,略带忧愁的回眸看着他。
詹华的眼神清亮,黝黑的眼珠子无比专注地看着她,然後他说:「这次回国前,我已经把国外的事都处理好了。所以,我要留在台湾了。」
乐莎没忍住,冲回去车上,用力的抱住他。哭个没完没了。
☆
没想到都隔了十几年,乐莎又重操花痴这个旧业。
詹华总是能让她快乐,也让她悲伤,轻易的让她水里来火里去的。像个无可救药的傻子一样。
偏偏她又心甘情愿被他摆布,傻也傻得好幸福。
如果没了詹华,她除了空壳子,什麽也不是了。
詹华回国後,独自住在一栋高级住宅里。
天天开着车在自家公司上下班,像她一样规律。
乐莎十分困惑,他明明跟自己一样是在乡下长大的,为什麽摇身一变成了企业接班人?而且,居然是那麽大的公司!
不过後来她沿着蛛丝马迹,与周刊报纸加上无远弗届的网路搜寻引擎,抽丝剥茧了解了詹华家的背景。
原来詹华的爷爷是个成功的企业家,後来生了他爸爸之後,因为是独子的关系,对他十分要求与严格。詹父也是个优秀的杰出青年,从来没有让爷爷失望过。
詹父很快的就到了适婚年龄,爷爷为他安排了一门豪门联姻,从此种下父子反目的火种。
因为那时候,詹父已经认识了詹母,两人情投意合,想要共结连理。但是詹母出身普通家庭,而爷爷对事业的野心又极大,怎样都不肯接纳詹母。詹父是个情深义重,深情无悔的男人,不惜失去一切与爷爷断绝亲子关系,带着詹母远走他乡,直到生下了詹华,俨然撕破脸的局面才有了一点转圜。
虽然詹父偶尔会带詹华回去给老人家看看,可他已坚持不接家族企业,定居乡下,爷爷也莫可奈何。
直到前几年,詹华在国外当交换学生时,爷爷重病,詹父带着詹华到了爷爷病榻前。爷爷将继承事业的重责大任,都寄托在这个同样优秀的孙子身上,詹华没有什麽意见,欣然接下了重担,转往美国学习企业管理。
後来,爷爷过世了,詹华继承了公司最多的股权,成了这个大企业名符其实的大老板。
乐莎看完那些资料,其实挺平静的。
对她来说,詹华就是詹华,是她从国小开始默默在屁股後面追着跑的男人。是会爬树替她捡羽毛球的人,也是会分红豆饼给她吃的人,假日会教她功课的人。更是会一边替她修电脑,还一边替她收拾房间的人。
她喜欢他,深深地为他着迷,只因为他是最温柔体贴的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