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的人生是一部暗戀史 — 愛的辭典也寫滿深紅的羞恥

正文 我的人生是一部暗戀史 — 愛的辭典也寫滿深紅的羞恥

当我後知後觉的脑子发现爱上一个人,脑中便会被暴躁如电音的「羞耻」红字给填满。

後知後觉的意思是我的身体比我更聪明,曾经有一次,我和他和一群人一起进社办大楼的电梯,他走在我後面,我站定後发现他还落在电梯门外,而电梯门已经有缓缓关起的态势。

那一刻我想都没想便伸出手——既不是挡住电梯门,也不是按下开门按钮,只是将手伸向他所站立的门外,彷佛要抓住他,又好像以动作跟他说「危险!」但我的脚一步也不曾向他移动。

因为那时我正在被一个更巨大的东西覆盖,它沈重的压过我的背脊,将他拗折成懊悔的形状,「怎麽会?明明没有任何恶兆?」我们看小说描写「心一沉」,原来那是真的,心真的会往下掉,往胃里掉,让身体所有器官都暂时错位,暂时失能。那是我的脑子终於跟上我的身体,明白我早就喜欢上电梯外的男孩的瞬间。

羞耻!羞耻!羞耻!红笔在复写纸上重复一千遍,写到後来,不小心写出他的名字,旖旎出神一刹那,发现自己露出小小微笑,连眼睛也弯起来,真真正正幸福了一秒钟。赶紧将那初生如细致花枝的笑意掐灭。纸上的字快涂掉,还好四周的同学没有发现异样。我那巨大持续不断输送的脑波也不过是关起来的小宇宙。

我说服自己,没有人会看见我羞耻的脑袋里都是恋爱与性的念头。物理上不可能。

以前很怕和喜欢的人靠太近,当他占据脑海,「喜欢喜欢喜欢真的好喜欢」像一道绞索咒,我怕他一接近我便听到我脑中的杂音与轰鸣,他便知道,我是爱的了。

如果他知道,我能想像的只有耻辱在等待我。因此,我看见喜欢的人一律臭脸,回家以後才好後悔的在日记上写,我今天又对他很坏了,他一定觉得我是奇怪的人。但或许他不在意?因为我只是个无足轻重,从他脑海的边缘一闪而逝的一串电流码而已。

深红羞耻烙印从何而来。我自然天生别扭,从幼稚园就知道喜欢要瞒着所有人。我不是那种会在放学後和妈妈吱吱喳喳聊心事的小女孩,虽然我知道她其实渴望那样的女儿,那样在她寂寞的家庭生活里甚少出现的珍稀母女时光。

更大的羞耻在後头,小学那种将A与B名字连在一起,嘻笑挤眉弄眼的玩笑我亦经历过。但我知道有什麽不同,A与B名字连在一起时,虽然他们异口同声否认,但大家的嬉闹带着亲昵因此可被接受的踰矩。当任何人的名字与我连在一起时,我却本能的察觉到,那是对那个人的降格,降格至人际金字塔底层的一种嘲弄。玩笑结束後,他可以平安回到他原本的阶层,但我是知道了,我不是被嬉闹的对象,我就是嬉闹/羞耻本身。

当其他少女研究发饰与自拍,洋装与刚榨出蜜的恋爱,我正困扰於青春痘。他们像红字A一样爬过我的脸颊,那是自我厌恶对身体的攻击,我厌恶我有一个身体。即使到了只留下细小斑痕的今日,只要没化妆我总有种不安全感,希望捷运上的路人不要眼神划过我的脸,我只想逃回家。

少女时期的我我厌恶月经与胸部,有月经的事情,我秘密的瞒了所有人两年,用卫生纸垫着,时时担心红色的羞耻会染上裤子,染上床单。

与此同时,我还是一个最合格的好学生,注定要上市里的一女中。即使整天都在分心恋爱,分心思念那个数学比我好一千倍的男生,我还是知道基测没问题。那时我就想,如果每个人都有人生功课,那我必是来偿还与承受「恋爱」之苦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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