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情歌住了誰 — 21

正文 情歌住了誰 — 21

我作梦作到哭了。

清晨,还残留在眼角的眼泪特别冰冷。

我梦见了过去的自己,为了一个已经不爱自己的人,而委曲求全。

真难想像当时我真的以为世界末日了,在和方治轩那麽难堪地分手後,我简直成了行屍走肉。只撑不到三天就开始打电话给他,打到他换电话,每天酗酒、漫无目的地活在美好的回忆里,甚至开始憎恨无关的人,比如洁琪和她男友,那时的我众叛亲离到,只有芮如还在身边。

我不甘心、我放不下,我不想去承认,他只是在寻找女孩的影子,因为他有兴趣的女生,都和那个女孩有那麽一点神似。过了很久很久,我才发现,方治轩不过和我一样,活在过去的美好中,不肯前进。或许我们都一样,因为没好好地说再见,所以才让执念,日日夜夜地折磨自己。

我走到公用冰箱,拿出一瓶啤酒。

在这种清晨时间喝酒,感觉特别像酒鬼。

来到这间青旅已经好几天了,宜兰能去走走看看的地方,都去的差不多了,所以今天没什麽日程,或许发呆一整天,或许可以散散步,又或许,能期待一下今天会不会有他的信。

现在回过头看,我当时那麽执着,也只是因为,想听他亲口说,他有好好地爱过我──这才是我,放不下执念的原因。

为了这个原因,差点就把自己逼疯了。

那时,我只能窝在芮如的租屋处,靠着她去买东西给我吃,我没办法自己一个人出门,因为方治轩给了我太多的回忆,每一条街道都有我们曾快乐的影子,每一句话,都会让我打开流泪的开关,无法停下。

如果不是芮如的耐心,我也许真的就病了,她自己也还在消化很多情绪,却还那样陪我,我想这辈子我欠最多的人,就是孟芮如了。

「一大早就喝酒?」和我住了两晚的室友栗子,背着行李出来,便被我手上的酒给吓到。

「你知道吗?日本人中午吃饭也喝酒,所以早上喝应该也很合理。」

「你知道吗?只有中年大叔才会在一日之始喝酒。」

「哈哈哈。」

「我走了,有缘再见。」

「嗯,有缘再见。」

在这间青旅有个不成文的默契,每个相遇的旅人,会分享彼此的生活或烦恼,但从不交换任何联络方式,他们说:「那是因为现在科技发达,才让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留下联络。但在以前,旅人们的相遇最浪漫的地方在於,不知道下次何时会相见。」

所以,「有缘再见」成了这里的口头禅,我也深信着,或许哪一天,我会和某个旅人,再次遇见。

叮咚。

总算,过了一天又六个小时,收到他的回信了。

收件人:叶浅浅

信件主题:嘿,我在

内容:叶浅浅小姐你好,希望我的信没有回得太慢,昨天工作到很晚,洗完澡就不小心睡着了。

其实能收到你终於回信,我很开心,我其实很担心是否是我说错了话,又或者你遇到了别的聊得更来的人,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会很失落。

我们都曾对自己失望过,不只是你。

我有个国中同学,他说长大太倒胃口了,二十岁他一定会去死,好结束这

无聊的人生。高中毕业後,他利用高中三年打工存的钱去做摆摊生意,现在他的摊位相当有人气,一个月至少净赚二十万。

某次出来喝酒,我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说过的话。

他说:「拜托,那是因为那时还没认识我老婆啊!要不是我老婆喜欢吃夜市牛排,我怎麽可能会想做这个。」

「所以你是因为老婆喜欢吃才……」

「不然呢?是男人的话,就不该让老婆喜欢别的男人煮的菜!」

多麽傻气又充满爱的回答啊,当时,我真的很羡慕他,能够这样毫无保留地去爱,能遇到一个,让他愿意这样的爱。

「我其实对自己很没自信,小时候会那样讲,是因为我不觉得,自己有什麽技能可以生存下去,讲白了就是害怕踏入社会啦。後来高中逛夜市,认识我了老婆,她喔,恰北北一个,每次看不惯、听不惯第一个动作就是先揍我,但每次,她揍的都很有道理。她说没有人生下来就会什麽,不会就学,学历不够就再去念,如果只会空想,那什麽也做不了。厉害吧,那是我老婆说的喔。」

我同学的老婆说的话,对我来说也有如醍醐灌顶,不然我也不会找到现在的工作开始努力。

回到你信上说的,嘿、没人生下来就懂得如何爱自己。

一个人出走感觉如何?我觉得能踏出这步的人很了不起,像我就无法忍受寂寞,不然我也不会在忙碌之余,仍想要和人有交流了(笑)

再多和我分享一些吧,我喜欢听你分享,也喜欢你对我倾诉,都对我说,我都想听。

祝你的旅行平安,也祝你今天有个好心情。

范杰上。

2015年,夏。

周末的晚上,市区的酒吧每间都很热闹,认真觉得台湾人真的很爱喝酒,怎麽小小一个城市开了那麽多酒吧,还间间爆满。

要不是我最喜欢去的那几间居酒屋都客满,我也不用为了想要小酌一杯而请计程车司机带着我到处找店了。

「小姐,不然前面那间要去看看吗?」

「那应该不会又是TalkingBar吧?刚刚看的三间都是……」

「看名字很不像,那是什麽……『三千世界』?吼我跟你说啦,TalkingBar叫这个名字,没人会想去啦。」

有道理。

那间酒吧的外观看起来也不华丽,如果没有霓虹招牌闪烁,会以为只是间平房,幸运地,它是间货真价实的酒吧,而且还有不少位子。

店内放着爵士乐,气氛很宁静,没有什麽人说话,坐在里面的人,有的还捧着书看,桌上会有小台灯,可以支撑起看书的光源。吧台除了满柜的酒,还有咖啡壶,看起来就是一间结合文艺气息的酒吧,难怪还有不少位子,周末想买醉的人,应该不会选择这种安静的店。

「欢迎光临。」老板走过来招呼我,他递上菜单後又说:「如果有别的想喝的酒,也可以直接点,我都能调看看。」

「我不怎麽能喝调酒,只想喝威士忌,可以吗?」

「当然,那我推荐Matisse21年。」

「都好。」

我继续打量着酒吧,除了这里有两面高大的书柜外,还有不少座位相当隐密,如果是一个人来喝酒,也能躲在那些位子里,不必担心异样眼光。

反正我是习惯了,而且我觉得坐在吧台区比较有安全感。

转眼我都已经27岁,自从上一段失败的恋情到现在,一下子就过了好几年,习惯单身的日常後,时光便有如飞逝,飞得我都抓不住。

最近,芮如又有新欢了,也因如此,我的周末又回到一个人度过的时刻,我喜欢喝酒,那会让我忘了很多事,比如,那个我不知道放下了没的,方治轩。

拿起酒杯啜饮,发现这杯威士忌没有我想的热辣,相当温润好入口,也不会过甜,一切都很适中,像在告诉饮酒的人:「喝光吧,这是一支让你今晚好入梦的酒。」

很快地我又续了一杯,接着又一杯。

「很少看到有女生喜欢这支。」从隐密的坐位里走出一个人,他手上拿着和我一样的酒,戴着眼镜的他,有着相当高长的身高,目测大概有185以上,脸上扬起的浅笑,很有气质。

「为何这麽说?」

「女生大多爱喝几种酒:甜酸的调酒、鸡尾酒或是啤酒,当然也可能是红酒或白兰地。」

「那是刻板印象,我就觉得白兰地很甜,红酒、鸡尾酒、调酒容易被捡屍,啤酒我确实喜欢,但无奈今晚的居酒屋都客满。」

他忽然用杯子轻碰我的杯子,杯子发出的声响相当清脆,「敬客满,这样我们今晚才会相遇。」

常常一个人跑出来喝酒的我,当然不是第一次被搭讪,但眼前这个人,至少他搭讪的方式,我不讨厌。

「你刚刚都一个人坐在前面那个位子?」

「嗯。」

「代表你想隐密的喝酒,那又为何忽然跑出来找我说话?」

「哪有为什麽,想和你一起喝光一瓶?」

我露出奇怪的眼神看着他,他赶忙澄清,「千万别误会,我不会灌女孩子酒,我只是……想和你一起喝而已。」

「还好你有改口,不然我都要怀疑你的意图了。」

老板忽然插入我们的对话:「他才不会有什麽意图咧,向来他都是怕别人对他有意图,所以才躲起来喝酒。」

「喔?为什麽?他很受欢迎吗?」

「因为阿昇是我们店里最年轻的常客啊。」

「阿玺,别闹。」

「哈哈哈!好啦,我开玩笑的,那是因为他习惯在这边写稿,所以才会坐在那个位子。」

「写稿?你是作家啊?」

「呃、可以这麽说。」他忽然害羞地搔搔头,和刚刚自信和我聊酒的模样,完全不同。

「你好,我叫小满,第一次认识作家很新鲜,但如果你不想聊你的工作的话,我们可以聊别的。」

「聊别的、聊别的!」

「哈哈哈哈!老板,难怪你刚刚会逗他,你朋友很可爱呢。」

「你怎麽知道我们是朋友?」阿玺一脸惊讶。

「嗯……因为我也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你们的相处和我们很像。」

「下次请带她来,我想认识,我单身!」

「可是她没有单身耶。」

「阿玺,别再这瞎聊了,前面那桌在找你了。」阿昇对他嫌恶地挥挥手,这才对我抱歉地说:「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很轻浮,你别在意。」

「那就再乾一杯?」

「好,乾了!」

我忘了这天晚上我们到底喝了多少,我大概是第一次这麽喝得不受控,完全忘了我是一个人,这样很危险。

直到某一杯,他忽然抢走我的杯子,把酒一饮而尽:「别喝了,阿玺已经叫好车,你赶紧回家。」

「不要!我还能喝!」

「下次,要喝多少我再陪你。」

他摸了摸我的头,便硬拉着,把我塞进计程车。

「司机大哥,麻烦你安全送她回家,剩下的就不用找了。」

「没问题!」

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被人摸头了,他不但摸了我的头,还那麽可靠地交待司机先生,是我太久没被人照顾了吗?为什麽我会觉得,这样的他好像……有点让人心动。

但是不行啊,谈恋爱是件非常恐怖的事,千万不能因为一点点心动,就去喜欢谁,那样的话又会受伤的。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