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是誰刺殺了她的心 — 第四章 第三節

正文 是誰刺殺了她的心 — 第四章 第三節

事隔多年,他们再度相逢,是在交友联谊活动的晚会上──他也参加了。

「还真是有缘啊!」

「是啊!都过了这麽久,没想到还能再见面。」

「你最近好吗?」

「嗯,挺好的。你呢?」

「就毕业後一直忙於工作。」

「没交女朋友?」

「有女朋友我还会来这里吗?」

他们说着、笑着,眼里再也容不下其他人。

晚会结束後,他送玫君回家。在家门口前面,他说了:「自从那时跟你分开後,我还是会想念你,想着如果当时没有分手该有多好,现在的我们早就结婚了吧!」

那晚她在电话上兴奋地告诉我经过。我听得出玫君有期待,我应该鼓励她吗?

是你的终究会是你的。

……但曾经逝去的爱,还能再回来吗?

「当初分手的人,再度相遇,有可能复合吗?」她的问题不知是在等我答案还是在自己心中早已主意好。

那时候,我还和她去了间宫庙问事──侍奉的是妈祖娘娘──一名中年妇人穿着白衣,周围有四个护驾和一位做翻译的侍者。

在我们号码的前面,有三位问事的人等着。我的数字紧接在玫君後头,手上拿着一张红单,上面写了我的生辰和要问的事──姻缘──我绝对不是想知道这辈子能不能遇到好老公,结婚生子。就是不知道要问什麽,家人健康安好,我也安好,事业顺利,经济尚可,能不用靠别人养活自己,能维持一定程度上的生活水平,能定期出国旅行,还能有储蓄养老……

就在侍者喊着玫君的名字时,我犹豫了──都三十好几的人,对男人的期待早已降到谷底,再问姻缘这种事──让我好羞愧啊。

想着是不是就算了,别问了。她要我陪着听。我和她一起进到牌桌前,她跪在蒲团上,而我站在旁边。她们说着台语──我听不太懂啊!

结果我的用处不过就是站在那儿发呆。

後来听玫君向我解释了内容:还不是结婚的时候,再等个几年吧!

她眼中透着哀伤──是因为在三十岁前结婚的目标无法实现,还是其他原因……

「泊琴,换你了。」就像是面临大考将近一样紧张。我听着指示,双手拜着,双腿跪着,双眼看着,双耳听着。

「你这人姻缘浅薄,却又不是完全没有。」祂眉头深锁,让人挺在意祂掐指算的那几下。算的时间有点久,气氛感觉很乾,我的表情越显尴尬。

祂和身旁的老妈子咬了耳朵。然後老妈子再对我说:「你嫁人的机率非常的低,最终还是要端看你怎麽选择,好的、坏着,愿意等那一个正缘,就继续等下去,别看其他的,自然就会在你身边守着。」

……?

「这样还有其他问题吗?」

我彷佛被屎砸到脸上,「没有。」

我很快离开了蒲团,接着是一对男女一起问事。

「泊琴,你听了如何?」

「我不知道。」或许没听还比较好,有说跟没说是一样的,烦而徒增更多的哀愁。「你这辈子要想看我结婚大概是无望了。」

「真假。听听就好,不要太在意。」我看她带着心思,心不在焉的样子不似在对我说,而是在对自己说。

隔几天,她告诉我,初恋向她求婚了。

「这麽快!」

「到时候请你当我的伴娘。」

……伴娘年纪可以比新娘大很多吗?

「时间是什麽时候?」

「明年春天。」剩不到半年的时间。

「来得及吗?」

「简单邀请亲朋好友办桌吃饭就好,婚纱照我们没有打算要拍,只要订饭店、那天要穿的婚纱服、喜饼……这样就够了。」

原来玫君会想到要去问事,是因为这件事。

以前谈分手时,玫君还是爱着他,後来的几段爱情多少藏了他的影子。我觉得她这样子,对後面的男友很不公平──这件事我没对她说过,因为她自己也明白。

想当年他们都还是学生,玫君看不到他们的未来。她选择还给彼此自由、海阔天空。他们需要经过磨练,体会更多人生百态。如今他们再次相逢,不再是青涩无知。这次他们会好好把握住彼此──我这麽想着。

原来兜兜转转这麽久,一开始的才是属於她的。

……这念头维持不到一个礼拜,就被一通电话给打碎了。

电话响了,是她。

「如何?」

「我见过他女儿了,国小一年级,很可爱,父女长得真像。」夹杂了磨牙的声音。

「那他老婆呢?」

「在娘家住着,说分居很久了。」所以玫君去那男的家中时才没有发现任何有其他人住的迹象,更没发现他和他老婆结婚时可是拍了一系列的婚纱照相簿。

知道他结了婚,有一个小孩。全是因为一名警察找上了她。

他欠地下钱庄一笔很庞大的债务,为了还债,他成了一名婚姻诈欺犯。遇见玫君之前,他骗过不少女性,利用结婚资金跟女方要钱,然後在结婚前夕落跑。她们报警,却因那男的给了假名,也没有留下任何照片,警方难找到人,只有随处可见的监视画面抓出了他不是非常清楚的相貌。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老天还是会找到机会惩罚坏人。

「那不是他。他没有骗我,他是爱我的。」

「警察都查到他的真名叫黎胜烨,就是你的初恋。」

她依旧不愿接受事实。可受害者都在警察局当面指认了她的初恋就是欺骗她们钱财的人。

「就算她们认错人,警察放了他,」我的语气中带着调侃与不屑:「那麽,你是要当人家的小三吗?」

「我没有。」玫君说的坚定。

「那你是什麽情况,现在警方都调查清楚了,他和他老婆只是处於分居状态,意思就是没有离婚!」

「我不知道,我好烦啊!」

许多心思都涌上──他老婆会跟他分开的原因;已婚人怎麽能去参加联谊;他若是真心爱着玫君,怎会在身上有着一团烂帐时,还要找上她……

「你有给过他钱吗?他有跟你借钱吗?」

「没,就算有我也不可能借他,你也不是不知我没钱啊!」

「但你有房子。」

「我不会给他拿去借贷还钱的。」

我看着她的眼神,就是不愿意相信。

「我没有被他骗财,他有跟我说过他欠债的事。是他说不想拖累我,是我说坚持想跟他在一起。我了解他这个人,他绝对不会做出伤害我的事。」

……以前了解不代表现在了解;以前不会伤害,不代表现在舍不得伤害。我的傻玫君,两次、三次、四次……,还要遇到多少次不对的人,才能想清楚什麽是对的人。

原来初恋的美好就该留在当时候,回锅的不一定会是好事。小时了了,大未必佳。隔了十年後,人会变的。

「那你还有必要对我诉苦吗?」我把怒气迁回到她身上,我知道不该这样,这不是我的事,她想怎样终究由她自己决定。

我们冷战了一个月。

曾想,根本是我错了,我凭什麽给她指教──我没谈过恋爱,更没和男人交往过。我总是想得多,抗拒多。不愿踏出一步去试试,去爱过,伤过。看到喜欢的也就远远的看着,静静的待着。一旦错过,也就闭上眼睛,让自己死心。

之後她的初恋被关进监狱,她去看过他──我只知道有这件事,其余的她不说我也不问。

之後她对我说:彻底跟他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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