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说一个故事。
好啦,应该也不是我「要」说,而是我「想」说。不知道为什麽,我们在这里躺在海滩椅上吹着海风晒太阳就让我很想倾吐一切。不,你们不要说话,听我说就好,我很害怕失去诉说的勇气,毕竟它待再我心底好一段时间了,我一个人都没有说过,就连那天我烂醉如泥的时候也没有透露任何一句,对吧?
噢,不,不,不要回答,我只是在自言自语罢了。好吧,我要开始说楼,千万不要打断我,拜托。
我有过目不忘的能力,所以我常常要去刻意忘掉一些不重要的东西。等我终於比较熟悉这种技能,能去忘掉那些不重要的记忆时,我开始可以专心考试而不会联想到一些有的没的,想当然耳,我的成绩突飞猛进,毕竟我已经把整本可本都背起来了嘛。
高中这将近两年,我永远都考校排第一,国文和社会三科从来没有考过满分以外的分数。
嗯,我真的没有要炫耀我的成绩有多好,只是这个铺陈是必要的,因为每次看到榜单时,她的名字总是在我的下方。
永远的校排第一,林谚;和永远的校排第二,邱奕耘。我们两个是学校的传奇,不过我们根本不认识彼此。
直到有次比赛时看到座位表才发现她竟然坐我旁边,我满心期待地走进考场,看向身旁的座位,正好与她对上眼。
一看不得了,她好美!她皮肤黝黑,看起来应该是原住民,深邃的双瞳令人震慑,覆在上头的睫毛又长又密,为她增添了一种朦胧的美感,她唇瓣微噘,似乎有些紧张。
出乎我意料的是,她看到我後,竟然皱了皱眉,狠狠地转过头去。
她可能真的很讨厌我吧,毕竟就是因为我,她才得永远屈居第二。
不过,那天她终於赢了我一次。因为考试时我满脑子都是她的眼她的眉她的唇,还有沉默时身旁传来的她的呼吸声,越想忽略就越是挥之不去。
过了好几天,我才终於可以好好考试,但其余时间,她盘踞於我脑海的次数越来越频繁。
我日也思夜也思,直到有一天我终於放弃抵抗,我是爱上她了吧,我想。
唉,既然如此,我无论如何都想再见她一次,令我魂牵梦萦的女孩哪!我过目不忘的能力在她身上不知怎麽的竟之了效,越是想清晰描绘她五官的轮廓,她的脸旁就越是模糊,全部都交融在一起了,只剩下那令我心神荡漾的美,我要再见她一次,把她好好看清楚。
所以,当得知她报名营对志工时,我立刻也报名了。
该说幸还是不幸呢,我们被分配在同一组,我原以为至少可以跟她交个朋友,没想到她一句话都不对我说,就连眼神也是冷冷地毫无波澜。我每次找他讲话,若是交代工作事项,她顶多点个头或用几个语助词回覆一下,其他时间完全不理我,把我当空气一样。
此後我们在路上遇到总是装不认识,有活动时她也尽量避着我,即使避不开,也绝不说一句话。
有必要这麽讨厌我吗?
故事说完了,可是爱还没。我爱得好累好痛我爱得遍体鳞伤,可是我停不下来,我没办法不爱她。
Ijustcan’thelp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