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王子不順眼 — 亂七八糟的女孩

正文 王子不順眼 — 亂七八糟的女孩

女孩来公司应徵的时候,才十五岁,就连十六岁也没满。

「我要找的是正职人员,不是工读生,更何况,我不雇用童工。」看见女孩的履历时,梁采菲紧皱双眉,开门见山地说了。

她真不明白,为何会有国中毕业生拿着书局随便能买到的那种履历表,不请自来地冲进公司里,莽莽撞撞地说要应徵;最近求职者多,楼下警卫还以为女孩真有预约,未经查证便放了女孩上来,她得好好想个方法避免日後再有这种事发生。

「拜托你,我下个月就满十六岁了,而且我已经考上高中夜间部,我会很努力很勤劳的,我真的很需要工作,拜托你!」十五岁的女孩向她鞠了个大大的躬,口齿清晰,动机清楚,目标明确,可并不是她想找的适任人选。

「来找我面试的每一位都很需要工作,小妹妹,我没办法任用你。」梁采菲摇了摇头,不动声色地垂眸观察女孩不停将袖子拉长的动作。

女孩穿的明明已经是长袖,为何还要拼命拉袖子,是想遮掩什麽吗?

「为什麽?你不是需要拆送邮件信函,和资料建档的员工吗?我做事很细心,打字也很快。」女孩抿了抿唇,不甘心的神情充满不服气,袖子又拉得更勤了。

「见微知着,从你没有预约就直接跑来公司这点,我实在很难相信你做事细心。」梁采菲话音平板,就事论事,眼角余光却在女孩拼命拉袖子的间隔中,瞥见女孩不经意露出的手腕伤痕。

一条一条的红痕,触目惊心,是自残还是被虐?

梁采菲踌躇了会儿,将衔在嘴边的问句吞回去。她与女孩不过萍水相逢,这实在不属於她该过问的范畴。

「那是因为……」女孩被梁采菲说得面色微红,咽了咽口水,重振旗鼓,「我要是先打电话来,你一定在电话里就会拒绝我呀!」

「我也不会因为你亲自跑来就录用你。」梁采菲眉心皱得越来越深,对女孩的发言感到有些许不快。

行事积极很好,但造成别人的困扰并不好。

「你试用我看看嘛!我绝对会让你很满意的。」女孩不死心。

「不考虑,谢谢,你请回吧。」梁采菲也很坚持。

姑且不讨论她愿不愿意录用女孩,光是凭女孩未满十六岁这点,她就无法心安理得把女孩的资料交给人事部;她甚至还得要求女孩备齐法定代理人同意资料,人事小姐一定一阵碎念的。

「怎麽这样……」女孩受伤的表情看起来很委屈,可梁采菲并没有办法同情每一位求职者。

「就是这样,你回去吧。」梁采菲起身走到公司玻璃大门前,为女孩拉开门扇。

「拜托!我真的很需要钱,晚上也很需要地方睡觉,不然你试用我,我不拿薪水,只要晚上让我睡在公司就好,等我满十六岁,你再考虑要不要支薪给我。」临走前,女孩猛然抓住梁采菲手臂,拼命哀求。

「这太荒谬了,就算我录用你,也没办法让你睡在公司。」真不知女孩哪来的勇气,居然能够如此异想天开?

死缠烂打的毅力固然令人敬佩但也令人生厌,女孩抓得梁采菲手臂生疼,不顾一切的蛮劲教她挣脱不开。

「放手!我要叫警卫了!」梁采菲与女孩拼命拉扯,好不容易挥开女孩的手,力道太猛,女孩踉跄了几步,右肩撞上实墙,痛得眼角迸泪。

「讨厌讨厌讨厌!」女孩不知是因为太过疼痛,还是因为求职不顺太挫折,情绪倏地崩溃,放声大吼:「你以为每个人都可以像你一样每天穿得漂漂亮亮光鲜亮丽无忧无虑吗?假如可以这样过生活,谁想像我这样低声下气过日子?!你根本就什麽都不懂!你们这些冷眼旁观的大人最讨厌了!」

女孩一股脑嚷完,眼带泪光地跑了,就梁采菲的个人感受而言,这些话语与其说是女孩在责难她,更像是女孩在对女孩自己的人生发脾气,她并不会放进心里。

更何况,她并不如表面上看来那麽光鲜亮丽,可她没有必要向一个气急败坏的小女孩说明。

梁采菲揉了揉发疼的手臂,单纯将这件事当作一件意外的小插曲,回到座位办公,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未料,下班时间,她才走出办公大楼,便看见女孩的身体蜷缩成一团,头颅埋在膝盖里,窝在大楼外墙一角,不知道在那蹲了多久。

这里是公共空间,不能赶女孩,索性当没看见,眼不见为净走过去吧。梁采菲没有任何犹豫地打定主意,快步经过。

「好啊!整天找不到人,总算被我逮到了吧!」

身後蓦然一句大吼,吸引梁采菲注意,梁采菲顿足偏眸,看见一名中年男子,扯起墙边蹲着的女孩往前拖。

「说要去找工作拿钱回来,拿了大半个月都没看见,躲?还躲?看你这下躲去哪?!」男人大声咆哮,吸引路人侧目,可并没有人伫足相帮。

好熟悉的对白……

「你不是说要去赚钱?钱在哪里?干!你跟你妈两个都是赔钱货!我养你们两个要干麽?」

似曾相识的对白与无赖至极的口吻,意外触动梁采菲内心某个幽暗角落,令她闭目蹙眉,原想离开的脚步动弹不得。

「讨厌欸你!要钱你不会自己去赚啊?!」女孩对男人厌恶极了,忿忿回话。

「还给拎杯顶嘴?!」男人举高手臂,一个巴掌就要搧下去,女孩性烈,用力将他手臂扯过来,张嘴便咬。

「干拎娘咧!」男人痛得哇哇叫,更气了!拉扯女孩的力道更用力。「再赚不到钱,你就给我出去卖!」

「你自己才去卖屁股啦!」女孩言行毫不相让,转眼就和男人扭打成一团。

太熟悉了……往事一幕幕清晰地浮现眼前──

「我就是打你妈,怎样?你不服气喔?不服气去找钱来啊!也不想想看要是没有我,哪来有你?瞪?再瞪连你一起打!」

梁采菲的手指因回忆起往事,不自觉在身侧紧握成拳。

她还记得,当时,她有多想杀了那个混帐;她不只几千几万次地想过,只要杀了他,她和妈妈就解脱了……停!别想了!

梁采菲歛了歛心神,将视线拉回眼前,唤了公司警卫来,在警卫耳边低声叮嘱了几句。

男人与女孩净顾着争吵,路人净顾着置身事外,全未有人发现梁采菲与警卫候在一旁。

梁采菲拿出手机,将之切换成录影模式,静待一个介入的好时机。

等不多时,在比力气这点上,女人先天条件远较男人吃亏,更何况女孩毕竟只是个孩子,很快便败下阵来,趋於劣势。

「走!今天不好好给你个教训,我就不是拎老杯!」男人拉着乱踢乱踹,哭吼得泪眼汪汪的女孩就要往前走。

「我恨你我恨你我恨死你了!」女孩敌不过男人,头发被扯乱了,妆也哭花了,灰头土脸、满身狼狈,可却越嚷越怒,越骂越恨。

男人怒气更盛,抡起拳头,眼看又要揍向女孩──

「干!」电光石火之间,男人吃痛惊呼。

啪滋滋──梁采菲嘱咐警卫拿出佩带的电击棒制止他。

「拎杯教训女儿,还轮不到别人插手……干干干!」警卫又再度电了他几下,可见男人嚣张行径真心令人看不过眼。

二十万伏特,不连续电击,不足以使人昏迷倒地,但足以给人教训。

「你们是谁啊?!我叫警察来喔!」恶人先告状约莫就是这回事,男人被电得哇哇叫,张嘴大骂。

梁采菲走近他,迎视他的眼神毫无畏惧。

「我是梁采菲,很有可能是你女儿未来的主管。」语毕,塞了张名片给他。

她也想明哲保身不管女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似曾相识的画面与经历却令她不得不插手。

假如、假如能拉女孩一把,从这与她相似到不行的泥沼里……

「梁三小啦?!」男人恶狠狠地瞪视梁采菲,可又忌惮她身旁的警卫,不敢轻易造次。

梁采菲不理会他话中的轻蔑。

她知道这很蠢,她会为自己兜揽上许多麻烦,甚至还得说服人事小姐让她录用童工,可她却无法视而不见。

「我正在考虑要不要雇用你女儿,被你这样一闹,我得好好斟酌。你考虑一下,你女儿让我带走,她的住处由我来安排,从明天开始,我会让她进公司上班,最慢从下个月开始,你每个月都有安安稳稳几千块可以拿;又或,你不让我把她带走也可以,我报警,至於你刚刚说要让她去卖,甚至打她的那些画面,我全部录音录影了,大楼外面也有监视器,我可以通报社会局,社工会安置她,你什麽都没有;再不然,你继续这样跟她耗下去,把她逼急自杀了跳河了蒸发了,你还是一样什麽也没有,如何?」

「靠妖咧!当拎杯好骗啊!」男人听说被录音录影气极!

抬头一看,大楼外真的装有几台监视器,即便他伸手去抢梁采菲手上的手机,头顶那几台也砸不到。

男人自知理亏,瞬间气短,满口脏话没地方骂,神情气呼呼的。女孩则不可置信地盯着梁采菲,蓦然羞惭地发现,她居然连这位下午被她纠缠过一阵,如今又为她解围的主管姓什麽叫什麽都不知道。

「不要就算了。施先生,辛苦你了,你回去吧。」梁采菲向男人撂下最後通牒,便向警卫施先生摆手道别,作势离开。

她太明白男人这种人,就像她百般不愿回想的父亲一样,既不聪明,又贪得无餍,靠着血缘,尽情霸凌家人。

「你说一个月几千,要怎麽给?」果然,梁采菲才走没几步,一只大手犹豫片刻,攀上她肩膀,梁采菲难掩嫌恶地将那只手甩掉,转身。

「一个月汇给你五千,直接转进你户头,或是来公司找我要现金,看你要这五千还是不要?」

「五千太少了。」男人试图想抬价。

「不要算了。」梁采菲头也不回地前行。

就算男人不答应,她还是会通报社会局,将女孩来应徵时的通讯资料与她手上的影片交出去。

「但欸!」就算让女儿去卖,怎麽说都是违法的工作,不知道能赚多久,还不如安安稳稳在一间正当公司上班,每个月都有钱拿,说不定还赚得比较长久。

男人一番天人交战,改变心意,将女孩大力推给梁采菲。

「你先把这个月的五千块给我!之後的我再每个月来拿!」男人临走前,想至少从梁采菲身上敲出点钱来。

「好。」梁采菲从皮包内点了五张千元大钞给男人,那是她今天刚领到的热腾腾薪水其中一部分。

「哼!」男人啐了一口,跑了。

女孩双眼圆睁地瞪着男人,真不知该不该庆幸,这个口口声声说是她父亲的人居然五千块就愿意把她卖了,再转头怔怔打量梁采菲。

「你……」方才还吵嚷不休的周围顿时安静下来,女孩想说些什麽向梁采菲道谢,顺便问问梁采菲为何要如此做,或是她该如何还钱这些细节,又想起下午她才不分青红皂白吼了梁采菲一顿,一时之间不知该先向梁采菲道谢还是道歉。

梁采菲则完全不关心那些女孩关心的。

「你是从家里跑出来的?晚上要睡哪?」梁采菲偏首问女孩。

「我不知道……我的朋友们大多都跟家人住,没办法收留我,我本来住在我男朋友家,不过他昨天劈腿被我发现,把我赶出来了。」女孩说得有些闷闷的。

一张青青紫紫花花的脸,配上可怜兮兮的口吻,十分惨不忍睹。

照女孩的说法,她说跟家人住的朋友没办法收留她,亦即表示,之前收留她的男朋友并未跟家人同住。未与家人同住未必是个坏孩子,也有可能是年纪较长的社会人士,但劈腿就算了,梁采菲脑中迅速盘算过一阵。

「暂时先住我家吧。」权宜之计,也无不可,梁采菲想了想。

「啊?真的可以吗?」女孩显然十分受宠若惊。

「可以,我家没什麽东西好让你偷的。」假如今日没有亲自碰上这些事,梁采菲也不知道,原来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同理心会令她帮助一个仅有一面之缘的女孩帮助到这种程度。

「我不会偷东西的!虽然这种话自己讲很奇怪,但是我品性很端正,虽然我爸是歪的,但我很正!不是很漂亮那种正,是很端正的正,虽然我应该也有长得很漂亮那种正,但是,总之,你知道我在讲什麽吧?」女孩急欲表明,不知是太过紧张,还是生性如此,一句话说得又快又急,教人哭笑不得。

「好,我知道了。」梁采菲有些无奈地应。

「还有,我不会白白住在你家的,你给我爸的钱我也会还你,我会努力工作还你钱,也会努力不为你造成困扰。」女孩说着说着,又开始反反覆覆拉长袖子。

「你手上的伤是怎麽回事?」梁采菲实在无法不注意她手腕上的红痕。

「这个,就……」女孩没料到梁采菲会提出这个疑问,神情一愕,刚才说话说得那股又急又快的气势完全不见了,沉默了许久。「……我可以不要说吗?」

「可以。」梁采菲几乎是没有任何犹豫地应了。

「你会因此不让我去住你家吗?」相较於梁采菲的乾脆,女孩倒是显得十分为难。

「不会,每个人总有几件不想说的事情。」梁采菲耸了耸肩。

「你也有吗?」她好像……跟那些总是逼着她说话的大人不太一样,女孩心想。

「是,我也有。」梁采菲点头。

「好吧,那我就放心了。」女孩露出今日的第一个笑容。

「你先别放心得太早。」梁采菲出声提醒她。

「什麽?」

「你数一数手上那些伤痕总共有几条,告诉我,假使这些日子多了一条,我就赶你出去。」既然女孩跟她一起住,便可暂时屏除被虐这个选项,假若那些伤痕是自残,她真心不愿女孩再这麽做了。

女孩怔怔望着梁采菲,很讶异梁采菲会提出这种要求,一股越来越深的委屈感从鼻头直冲脑门,不知怎地,越望梁采菲,眼眶里雾气越重。

从来没有人关心她的。

老师同学没有,抛下她的妈妈没有,只会打她骂她跟她要钱的爸爸也没有,劈腿的男友更没有。

她在亲近的人面前毫不隐藏,却无人发现;她在陌生人面前遮遮掩掩,竟被轻易看穿。

那些应该关心她的人,全都不如一个陌生人。

究竟,她在那些她爱的人心中,是有多麽多麽地微不足道……

「呜哇──」女孩越想越凄惨,悲从中来,猛然放声大哭了起来。

「我也不想这样的!可是……我好痛苦好痛苦好痛苦,都没有人明白我!呜呜呜呜呜──我好想死,可是又好痛,我不管多划几刀都划不深,有次实在痛得受不了,还自己去绑绷带包紮……我好没用,连想死都不行,难怪妈妈不要我,难怪没有人喜欢我,我……呜哇!都没有人爱我──」

女孩蹲在路边,放肆大哭,像要把这些年来受到的所有委屈不甘尽数哭出一样,狠狠哭了好久好久。

「有勇气寻死,不如好好活着吧。」梁采菲叹了一口气,默默看着女孩良久,走过去拍了拍女孩。

「呜哇──」女孩哭得欲罢不能,一把扑进梁采菲怀里,乱七八糟把眼泪鼻涕通通哭在她身上。

那年,梁采菲二十四岁,刚升上小主管。

乱七八糟撞进她人生里的乱七八糟女孩,叫做向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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