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被工作上的同事问了一个问题:你是如何确认你自己是爱上一个人的?
许多人说:天天想着那个人、想保护他、想呵护他、想触摸他、想听他的声音、想和他说话、想看着他⋯⋯
我想也许他们这之中有一部分也算是我的答案;我不确定那应该叫怪异或者与众不同,但对我来说,当我确信我真的爱上了一个人的时候——
我想带他去旅行。
也许有这麽一个说法:「爱情不需要媒介。」只需要两个人,彼此两人。我想这句话也是对的,但在我心中即使爱情是多麽抽象的一个名词、或者形容词、或者动词、或者一个进行式⋯⋯它在一个不需要言语或声音的空间里,会是多麽清晰的状态。
当我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我想带着那个人去旅行,走在山水间、在天地间,看那些四季变幻如梦的自然景色,呼吸那些宁静清闲的空气,或许饮过那些冰凉甘甜的溪水。
真正的爱情,是两个人站在同一片风景前面,什麽都不用说,却能明白彼此看见的美是什麽。
我知道这样的默契也许不存在於相识不久的两人之间,但若是我爱着那个人,初时尚不明白他因什麽样的景色而动容,却会想尝试着去看见他所看见的风光。
「喂喂喂,柳归,你确定你是认真的吗?」午餐时间,公司一群人叫了外卖在休息室里打屁聊天边吃饭。
「干嘛?我回答得很认真欸,看不出来吗?」我从桌上拿起最後一个还没打开的便当盒,看了一下盖子上画的标记:鲷鱼便当。不错,这群朋友还有点良心,知道抢了鸡腿便当至少会留鲷鱼给我。
「你假文青喔?你是不是请假回来就变了啊?我记得你不是那麽浪漫的人吧?」小良在桌子的另一端津津有味地啃着鸡腿直接对我连开三枪。
「小良你错了,他不但不是,而且不可能是啦!」我旁边的鲸鲸把啃完的鸡腿放在盒盖上。
行,你们这些人成天就损我!不跟你们一般见识!
跟白雪认识这麽久,进公司遇到这些人,我的心跟穿了防弹背心一样打都打不烂!
要知道你们这种损人的程度跟白雪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不成本事。
「你们不信就算了,反正我就这答案没错。」我扒了几口饭,淡然道:「我爱一个人,我就喜欢带他去旅行。」说完,再夹一片鲷鱼往嘴里塞。
小良一脸狐疑地看着我,然後又看向鲸鲸,鲸鲸也跟着用一种不可信的表情盯着我看。
干嘛?这答案有啥问题吗?难不成还有好跟坏的差别?
「——说得你好像谈过恋爱似的⋯⋯难不成你真有过?」
「怎样,两只单身狗,嫉妒麽?」跟白雪相处久,我也开始有点损人的技巧了,真爽。
不过我不确定我是不是在谈恋爱,我只知道,我喜欢带着白雪东看看西看看。
小良跟鲸鲸一听,厥着嘴挑了挑眉,用一脸鄙视的脸看着我:「啧,居然连说话方式也有点长进了!你到底是遇上谁了?要真有就快说出来听听,到底是想带什麽人去旅行?」
「我说了你们会知道吗?这种事不说给你们听也罢。」
「别像乌龟慢吞吞的,快说啦!」小良抱着便当盒跑到我旁边的座位坐下来。
「总不能让我从前从前地开始讲吧?你们想知道什麽直接问比较快。」
「名字,几岁,长什麽样?」鲸鲸快狠准抛出三个问题。
我快速把便当吃完,盒子丢给他们俩,就到我的工作桌上把笔电搬过来,点开其中一本相簿。
我对小良和鲸鲸道:「他这人,很难形容的好,你们自己看。」
「哟,再美的词都配不上是吧?来这招。」鲸鲸揶揄道。
「再吵别看哦,少废话。」我作势要把萤幕盖下来。
「行行行,我们乖乖看就是了。」
然後他们俩就凑到我旁边,四只眼睛紧紧盯着萤幕、看着我点开一张又一张的照片。里面是我和白雪的照片。有些是他的,有些是我的,有些是合照,或是其他出去玩的照片。
但是因为照片太多张了,点到最後手腕有点僵硬,我索性设定成投影片自动播放模式,让他们自己跟着电脑的速度看。
「他叫白雪辰,今年二十四,个子不高,大约一百六出头吧,平时就喜欢骂我笨骂我蠢、见到我就叫我笨龟。」我很谨慎地没有把白雪这个绰号告诉他们,小心翼翼地藏在心里面。
这些照片里的白雪和过去七年一样,穿着白色斗篷、刘海很长遮盖脸的上半部,瘦小的身躯看起来弱不禁风,不过他们肯定不知道真相有多可怕。
「欸,柳归,没想到你眼光挺好啊!长得不错嘛~」鲸鲸大力拍着我的肩膀,大肆赞赏。
我工作的地方和住家有点距离,小良和鲸鲸的住处也不在这两个区所以并不知道白雪和铁鹰的事情。
「听你刚介绍他的口气,你肯定是被他骂得很高兴。」小良瞥我一眼後转回去看投影片。
「⋯⋯」有吗?!没有吧?
「认识几年了?」
「七年。」
「七年!你跟他认识了七年,你二十一的时候认识十六岁的!我怎麽都没听你提过!」
「你没问我干嘛要提?难不成跟你们两个炫耀?」
「做什麽的?」
「没做什麽,每天就在我家。有时候出门晃晃。」
「在你家!你们同居啦?!从什麽时候开始的?同居多久了?」
「七年。」
「你们从刚认识就同居了?你好啊、诱拐青少年!好意思。」
谁跟你诱拐青少年!给我搞清楚!
「喂,你们要问就别吵,我跟他认识七年怎麽了、同居七年怎麽了?我至今当了七年雇佣你爽吗?」
「听你那口气,铁定当得心甘情愿,做牛做马赴汤蹈火都在所不辞!」小良又对着我连开三枪。
我一下子脸就热了,这下子不照镜子也知道我的脸红得跟什麽一样。对我来说我人生最大的缺点大概就是脸皮不够厚,想装没事的时候我的脸永远都会出卖我!
「哈哈,鲸鲸你看,柳归永远都是个老实人嘛!」一看到我这样子,他们两个差点没笑翻在桌上。
我恨恨地转过头不理他们了,这两人总是没正经。
把视线转回电脑萤幕,当我正想把滑鼠移到左上角的叉叉的时候,投影片突然播到一张白雪坐在雪中枯木上的照片。
啊,去年冬天的事情,虽然才过两三个月,心里还是一阵隐隐酸楚。话说回来,那似乎可以算作是我第一次带白雪去看风景吧?在那之前我都是战战兢兢陪着他走在街上的。
我出门看风景从来不约人,因为我嫌外人不懂看风景的规则、嫌他们都太心急、太不懂观察细微中的美。
「欸柳归。」
「什麽事?」
「你带他去旅行真的是去看风景?」
「嗯⋯⋯姑且算是吧。」
「可是白雪辰这个人,应该看不见吧?」
「⋯⋯是啊。」是啊,白雪根本看不见,第一次一起看雪也许是场意外,但每当我想沿着什麽溪登山或者去什麽湖边待一下午的时候,总会希望他能跟我一起去。
「柳归,看来你说的是真的。」
「你带白雪辰这个人去赏雪的照片,去年拍的,在那之前你的相片里从来不会出现别的人,甚至连你自己都不会。当时做了那样的决定的你,早就真真切切地爱上了这个人。」小良不知道什麽时候已经点到我其他的相簿里去,开始一张一张地浏览着。
相簿里很多风景照,这点我也很清楚。但是我自己也从来没想到在这些早於去年冬天的照片里,除了学校规定的作业以外居然真的没有拍过任何一个人。而且仔细看看,除非是随机摄影找路人当作照片主角,否则还真的没有其他人入镜。
「对了,还有一点我很好奇。」
「怎麽了?」
「你刚认识他的时候,他是个什麽样的人?一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吧。」
或许,是一个精神状态濒死的少年吧。我犹豫着该如何形容比较适切。
在白雪终於开始能够稍微适应失去视觉的生活的不久,夏映蓝的离去再次将他重重推落深渊,那时的白雪几乎要溺毙在伤痛和挫折之中。
「小良你没谈过恋爱你哪会懂柳归眼里看到什麽。」鲸鲸也不在乎我的回答到底是什麽,只是故意反驳至今仍然找不到另一伴的他。
「我确实不懂这种感情究竟如何深奥,但是我懂人的情绪。」小良看着我,然後把照片点回刚才那张雪地枯木。他对我说:「别忘了,我可是专业的人物摄影师。每张相片里,即使没有全脸或双眼,人物的侧脸、嘴角、坐姿、站姿、背影、走路的姿态都能诉说当下每一个细微的心情。包含照片的主角以及——拍摄者。」
「在这些照片里可以清楚看到一个人心理的转变,不论那个人自己有没有意识到。你自己看看就会明白了。」他点开其中几张照片。
档案建立时间显示上礼拜六,两天前。
此时我才发现,原来那天白雪抱着我大哭的时候,我的眼前也早已出现了一片令我如痴如醉那麽多年的景色⋯⋯
而白雪⋯⋯
「柳归,相机借我吧。」日暮时分,我和白雪并肩站在同一座山头,我默默望着远方红霞,而沉默的白雪突然这麽对我说。
「咦?你要相机做什麽?」我疑惑。
「拍照。」他理所单然地答。
「欸?」
「干嘛,我以前也常常拿着单眼拍照,别小看我。」他踹我一脚。
我想了想,发现这并不是胡闹,因为不知道哪一天晚上我跟夏映蓝曾经被白雪拿枪正对脸⋯⋯
我都忘了,除了视觉以外白雪的其他感官简直敏锐得异於常人⋯⋯好家在今天他借的是相机。
「那就麻烦你帮我拍几张照片吧!」我把相机交给他。
白雪熟练地接过去,摄影姿势非常标准。
可是他要怎麽对焦?
「⋯⋯你⋯⋯自己站过去,我自然会拍。」白雪低头触摸着相机镜头和快门位置,对着地面试拍了几张。
怎麽办,这样的白雪好像有点可爱⋯⋯
我的心中小鹿乱撞,为了避免离白雪太近被他听到,我赶紧照着他的指示远离相机镜头往适合拍照的距离移动。
还没暂定位置,我就听到後头快门喀啦啦啦啦啦啦啦地连续响了好几声,我疑惑地转过头去看白雪,对上镜头那一刻,白雪按了最後一次快门。
「喀啦!」清脆而果决、快速而准确,充满自信。
我站在原地,有些吃惊地望着他。
「好了,你可以回来了。」他淡淡地道,放下相机。
「白雪⋯⋯你靠听觉辨别每一种快门的差异吗?」
「不然呢?」
「你一直都是这样做的吗?」
「你这什麽废话,看得到的时候当然是用看的,没事找自己麻烦干什麽!」他用鄙视的语气这麽回答:「你把相机留在家里的时候我拿来用过几次。」
⋯⋯嗯?
「啊啊!难怪!难怪我有时候要用的时候看到一大堆黑色什麽都没有的档案!原来就是你做的!」我大叫着指着白雪惊呼。
他一把拍掉我的手指,大骂:「老子做事光明正大,黑色照片都留给你看,还没把你一键删除就不错了。」
啊,也是,也不可能要白雪拍完还删照片,他只能把它们放着让我删,毕竟他自己也看不见到底哪张才是黑的哪张才是正常的照片。
「不会吧,你居然可以靠这样来照相,白雪你太厉害了!」我一把抱住他。
「笨龟少拍马屁。」他丝毫不领情地把我推开。
「那你刚刚拍的照片能让我看看吗?」
「我没在你旁边的时候才准看。」
「干嘛,你怕我笑喔?」
「谁怕你笑,老子还怕你看了觉得惭愧。」
我默默接过相机,後来拍的照片在检视的时候我都要小心不要往太前面转,虽然我其实可以偷偷看,但还是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啊⋯⋯
结果因为星期六刚照完,连续两个礼拜累积下来的照片有些还来不及整理,还通通放在同一个档案夹里,准备这几天在公司休息时间可以来看看这些照片顺便归类。毕竟只有这个时候才是白雪没在我旁边的时候。
小良点开的这几张照片,正是白雪拍的。
其实还是有几张模糊,但因为走路的速度不快,白雪拿相机的手又很稳,连拍之下,有几张真的清晰得不可思议。
而最清晰的那三张,是当我走到一半转身过去的背影、侧脸,以及充满疑惑的正面。
映着夕阳,披着霞光的我。
那是白雪捕捉的景色。
我说:若是我爱着那个人,初时尚不明白他因什麽样的景色而动容,却会想尝试着去看见他所看见的风光。
而白雪⋯⋯
白雪是不是⋯⋯正尝试看见我所看见的风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