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忘了嗎?愛情會讓人變白痴 — CHAPTER.28

正文 忘了嗎?愛情會讓人變白痴 — CHAPTER.28

「我....我.....我....只会打那种跟一大堆乐器合奏的那种....像是『何日君再来』。」

安绍延一整个傻眼:「那最好可以配keyboard,你没听像是calvinharris的电音吗?」

「呃...呃...有啊,但我不会打,我没有谱。」我说。

「好吧!那最後一个办法,你听好,」他说,「四四拍,八小节一组,一组後就换节奏,随便你打,我会跟上。」

「喔.....」教室里响起一阵掌声,没办法了,我硬着头皮上场。

我跟安绍延合作把爵士鼓搬到前面。

「哐啷!」我转头看到安绍延正在扶起刚刚摔落的hi-het。

「不不不不不!你怎麽摔倒!」我骂他,背後也瞬间吹来一股寒风,也好,大热天就让他们帮我降降温,「我调我调,你去搬琴。」我挥手要他离开。我并不是一直都这麽没礼貌,但我没办法接受有人砸了这神圣的爵士鼓。

我将一切调到最完美的位置,他已经站在那等我了,奇怪的是,他看我的眼神完全词一丝怒意,我刚刚在全班面前嫌他笨手笨脚,一般男生的自尊心不是会促使他对我产生敌意吗?果然,他不是正常人。

我看了他一眼,他的手轻松地放在电子琴键盘上,用嘴型对我说:「请。」

我翻了个白眼,双脚踩在踏板上,两手交叉,感受鼓棒的完美平衡,手腕抬起,让鼓棒在hi-het上点出四个预备拍。

我用大约130的速度打着最基本的节奏,眼睛向左瞄了一眼吸血虫,他专注的聆听速度,二小节後,他抬起右手手腕,下了第一个和弦,另一首调整音色,来到最完美狂热的电音。

我在爵士鼓上做了一点变化,改成以十六分音符打hi-het,每一轮回插入两下小鼓。

接着,默契似的,我和安绍延一人八小节,轮流以更复杂的节奏盖过对方,切分音、三连拍什麽的都使出来,就是要这样才叫音乐嘛!我们表面上是合奏,但暗暗的挑衅在看似和谐的乐曲里展露无遗,看谁能比较复杂、比较多变,看是手腕快还是手指快。

当节奏快到不能再快的白热化阶段,我趁着耍帅把鼓棒抛到空中时向安绍延比了一下「八小节後停」的手势,他咧开大大的笑脸用嘴型说:「认输了?」

我再次翻了个大白眼,接住鼓棒,以极佳的技巧秀出自创的、我最满意的一组过门。拜托,我接触了打击七年,怎麽可能输给你呢?学打击的三要件是可是:手脚眼耳协调、手指手腕有力及节奏感佳又丰富呢!

他弹出一段电吉他声,结束乐曲。

一片宁静,少了演奏,教室内安静地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听得见。

我皱眉,抬起头环顾教室。

一排一排瞪着大眼,嘴巴半开的凸眼金鱼取代了多数坐在我们面前同学的位置,文启伦用着「慈祥爸爸」的眼神看着我们,让我不禁心想当他的女儿或许是件不错的事。

我将目光移向邱宁,我猜我这时的眼神一定像极了要讨拍拍的小狗,她嘴角勾起,摇了摇头,对我一笑,举起手带动了给我们这场完美演出的掌声。

「乾杯!」我举起上一秒才拉开的雪碧对安绍延说。

「哈。」他灿笑,用手上的百事轻敲一下。今天是考试,老师特准我们带饮料、扑克牌之类的东西来玩,即使我今天才知道要考试,总有些好朋友会帮你准备好,这个班多棒啊!

「啊!」我大口灌下雪碧,满足的大叹一声,「爽爽爽爽爽!我真是太强了!」

「什麽你。」安绍延用左肩轻撞我,「没有我,你根本无法完成。」

「好嘛!」我右手搭到他肩上,「我们那莫名的默契,成就了一切。」

我喝了一口雪碧,「你想想看,」我将拿着雪碧的那只手由内往外画了一个半圈,「快手晴风与电音吸血虫,多棒啊!」

他翻了一个白眼说:「你取的名字真的很难听,应该要叫_」

一阵骚动打断了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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