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最卑賤的人 — 54

正文 最卑賤的人 — 54

Daphne如一只雀跃轻盈的小鸟,一下子就飞到他身边,而我还有一小段才走到他所在的那一桌。他一见了她,便站起来张开双臂,让她任性地扑入怀中,并亲了亲她的脸颊。他拥抱着她时,对上我的眼睛。

连我也不知道当时的我到底有什麽表情,我只看见他的表情没有一丝裂痕跟动摇,朝我露出一记温文有礼的淡笑,不过对视数秒就自然地移开眼睛。

在外人面前,我跟大多数人一样,叫他的洋名Jones,私下则叫他的全名。有时我真是当他是个疯子,不过,在出了那起事之前,我还未知道他对我抱有那种企图,大多是叫他一声「阿梓」。

「Jones,你可真是个坏男人,让我牵肠挂肚了好几年,消声匿迹也算了,怎麽回来一年都不找我们?」Daphne坐在他面前,我怎麽说也算是她的丈夫,自然坐在她身边。他听了这似是撒娇的怪责,笑开一张温厚朗然的脸,翻开餐牌说:「过去那年要接管家里的生意,要学习的事太多,见不到我的不止你们,其他朋友也是,你也不必太失望。」

Daphne正要再追问,他就招来侍应,也未问过我们的意见便点餐,所点的都是我们最爱的食物:我喜欢吃的头盘是焗青口,正餐则爱吃简单的西冷牛扒,六成熟;Daphne不吃牛,最爱吃鱼跟酥皮龙虾汤,甜品则是黑巧克力心太软。最後,他吩咐侍应开一枝白酒。我是非常讨厌红酒跟香槟的,酒量也很一般,唯独能接受易入口的白酒。

她这才满意地娇笑起来,得意地瞧着他:「算你还有心肝,这麽多年不见,还记得那麽清楚。」

「那是当然。」岁月在他的脸上几乎没留下任何痕迹,硬要说的就是他多了一份随和的感觉与深沉的男人味,那并不是一般廿多岁的小伙子所能沉淀得到的气派,配上他依然年轻挺拔的外表,一时让人难以猜出实际的年岁:「我记性不好,唯独是对美人的事记得很清楚。」

他端起一杯白酒,我们碰了一次杯,他笑说:「有美人跟美男子相伴,我这晚真是赚到了。」

我啜了一口酒,不经意说:「你还是跟以前一样,都爱追逐美人吗?」他轻摇酒杯,嘴角挂着一记应酬式的笑容,全无半点慌张,态度从容得彷佛我们之间从来没发生过什麽事:「爱啊,不然也不至於拒绝不了Daphne,今晚来这里吃了这麽一顿饭。」他放下酒杯,靠着椅背交叠双腿,觑着我说:「有谁能拒绝美人的诱惑?皇帝也可以为美人放弃大好江山,更何况我只是一个小小的买手。难道你不爱美人吗?」

我一窒,习惯他在我面前的曲意顺从,没料到他给我抛出难以接下去的问题,他就为我解围,看了看Daphne精丽的脸,说:「不,你明明就跟我一样,专门爱挑美人,不美的一定不会要,你的妻子就是最好的证明。不过,我一直觉得你不应该娶Daphne做老婆的。」

「哦?为什麽?」她听出兴味来,事实上他说得没错,只花了半年就证明我跟Daphne不适合做夫妻——她是不愁衣食的温室小花,一天到晚吃喝玩乐、做美容、周旋於不同男伴,唯一的优点就是单纯善良;而我尽管看起来优雅俊秀,却是个没耐性的人,追求她时配合她的任性,已是极限,原以为婚後大概多少能改变她的肤浅,最後完全失败。

当年他知道我要向她求婚,花了很多工夫想要阻止我,而我一心认为他想一辈子霸占着我,偏要逞强似的向她求婚,找个女人回来,等他对我不再有任何奢望。

我对他做过最伤的一件事——我是指肉体上的伤害——就是我跟Daphne求婚那晚。那时我住在他家,他极力阻止我出去,我把他推跌在地下,他还死拽着我的裤管不放,我就信手抄起座台灯,往他的头砸下去。他捂着伤口,满手鲜血,有几滴血溅到我的裤管,我满脑子一片空白:我并没有想做得这麽绝情,我只是想他别再阻碍我做任何事,我只是想他远离我的人生,最好往後我的生命里,不会再用一分一秒去思考他的事,那就不再有任何烦恼了。

可是,他木然捂着额角伤处的时候,那一双疲惫而空洞的黑眸,是我多年以来的梦魇。数不清多少次梦见同一个场景,惊醒时一额冷汗,画面总是定格於他那忧伤而显得空虚的凝视,他的感情像是被我那一砸,就砸得什麽都散去了。

许多年了,我还是百思不得其解,那时的我到底是发生什麽事了?我能够对任何人戴上一张温文好看的面具,唯独是面对这个人时,我往往是一个狼狈的、赤身露体的国王,基本的礼貌也没有,老是趾高气扬地对他要求这个、苛求那个,他一做不到,我就毫不留力地责打,反正也不用顾任何後果。

他也是会受伤的。那晚,我砸得他一头鲜血,他是怎样去求医呢?我从来不知道。因为,他消失了一个月後再回来我们同居的单位时,额头连胶布也没有贴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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