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办完,我疲惫的躺在床上,面朝天,开始拿起床头柜的日历数呀数,今天是七月二十五。
幸好幸好,至少下午还有萱萱陪我。
周萱萱,从国小一年级和我同班到现在的好姐妹,掐指算算,天底下要有这样的人,除了他,还能有谁?许多人看着总是形影不离的我们,都认为这是命中注定,是老天爷要我们一直在一起。
这些我都不会否认,毕竟萱萱对我而言已经不是朋友,是家人。
热啊!我呈大字型摊开,像只散热中的乌龟。看着一片雪白的天花板,我忽然想起李韦廷。
「住你旁边的人真的很衰。」
他这句话的意思,像是知道我在说谎,但他是怎麽知道的呢?我的音频没那麽好认吧,何况每个女生都会尖叫,他凭什麽妄下评断啊!我总觉得恼怒莫名。
他真的没理由知道的。
我翻身,手枕着头,忽然想起他在大街上认出我的事。
「天哪!」我对着身旁一脸无辜的大眼娃娃咆哮。他居然在大街上认出我,在大街上认出穿得像疯婆娘的我欸!为了让同学们留下好印象,新训那段日子我真的每天都精心打扮,这下可好,衣衫不整的蠢样全都被他看光了,还有什麽好说?
这个李韦廷,以後说不定就是我的死对头,得好好想想该怎麽对付他才是。
我再翻身,面向窗,窗帘紧紧阖着。
我特别喜欢我们家窗帘的设计,有两层,第一层是薄纱,略透明,第二层则是桃粉色的,两层一起阖上的时候,外面看来是蒙胧的,很美。
隔壁邻居的设计和我们一样,他们家还有个很特别的男孩......其实隔壁根本没住什麽女孩,今早的一切全都是我突发奇想的谎言啊!不过没关系,李韦廷根本就不会知道。
他们家一向很安静,虽然没看过男孩长什麽样子,但听得出他很喜欢弹吉他,并且是自弹自唱。
我喜欢偷看他弹吉他的背影,因为他总是背对着我弹,虽然看不清他的样貌,但我知道他的肩膀特别宽厚,靠上去一定很舒服,就像爸爸的肩膀一样。妈妈曾经说过,男人的肩膀是要替我们揽下所有重担的。
而他喜欢的歌,是Passenger乐团的Lethergo,记得五年级一位外文老师让我们听过,是在youtube破十亿观看人数的神曲,他每个星期都会练新曲子,唯独这首总弹不腻,几乎天天弹,天天唱,而我经常听,也就把旋律都记下来了。
我凭着记忆,哼着唱着,无聊的今天早晨过得特别缓慢。
想来也没什麽事可做,看着刚开机的电脑,不知不觉就点进facebook。新训认识的人不多,不如趁这个机会多认识点朋友吧。
facebook是我自国小四年级以来,每天回到家中的首要任务,已经成为一个铁的习惯,改不过来了,帮大家按赞,随意聊聊天,偶尔po个文......起码让我上了国中有那麽点根基也好。
新班级有个群组,新训那天大家就聊开了,我也不例外。虽然还无法毫无保留,但我有信心能和这个班级和平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