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人生有一两次会在寂寞时闪过一生最快乐的时光,曾经,作为一个什麽都想尝试的男孩,我才不信(我猜你也是),但如今,在橙红枫叶树下弹吉他的我,不得不说,那一段日子,真的是人生中最美的缀饰。
「呼……」我吐了一口气,如果我此刻没强调我要做什麽,我大概看起来像是个变态吧,因为现在我站在别人家的门口,还不断地做深呼吸!
「只是约出来旅行而已,你不用想太多啦,反正你们不是本来就在一起了?」说完这句话的石头,脸上马上就印了个拳印。
「女生好像比较喜欢强硬一点的男生。」正在弹贝斯的玛莎,头上有了专属於我的掌印。
「那不然饭店就把你们两个订同一间吧。」说出这一句话的怪兽躺在床上,我不敢打,因为我的手还要留着弹吉他,不能断手。
「一个女生跟五个男生出去玩,先不论她怎麽想,光是家长就不会同意了吧?」冠佑推了推眼镜,直接揭开问题的核心。
「我打电话问过了,她跟爸妈说她是跟整个吉他社去的,她只担心我们毛手毛脚。」我说。
「确定不是说担心你毛手毛脚?」怪兽挑眉。
忍耐,忍耐,忍耐。
「我也觉得你是最有可能的人。」石头点点头。
忍耐,忍耐,忍耐。
「提醒她带个防狼喷雾器好了!」玛莎将贝斯放下,拳头敲在手掌上。
忍耐,忍耐……,忍……忍个屁啊!
二话不说,我直接举起玛莎的手臂,来个过肩摔,不久後,附中的宿舍内,又传出打打闹闹的声响了。
好不容易按下了门铃,我心里暗暗祈祷等下走出来的是怡婷本人,我不想要看到别人还要解释我们两个人的关系(其实也没那麽复杂啦)。
门打开了,所幸走出来的正是怡婷本人,她身上穿着白色的连身洋装,腰上挂了个出门旅行用的包包,满脸都洋溢着青春的光芒。
「哈罗?」怡婷在我的面前挥了挥手,大概是我发呆了一会儿吧。
「嗯,哈罗,穿得很好看。」我赶紧给出个评价,不然对用心打扮的女孩子来说太不尊重了。
「嘻嘻,谢谢,那就出发吧?」她调整了一下背包的带子。
「嗯哼。」我与她并肩走在马路上,前往我们要去的目的地。
然後,我的手机响起了,我接起,「喂?」
「我们已经到车站了喔,虽然我不想催你,不过要是走太慢的话,下一班车还要一个多小时才会到,你今天应该不想露宿山上吧?」电话那一头,响起了怪兽的声音。
「嗯……我还剩多久时间?」
「半小时吧,我猜。」
「干……」我低声骂出来,从附中这边到台北火车站至少也有三点五公里,三十分钟内,我还带了个打扮很好看的女生啊……
如果,搭公车没有塞车的话……
「我们……搭公车。」我对怡婷说。
「好啊。」她点点头。
我告诉她我们可能有点赶,所以当我们冲向刚好停在公车站前的公车时,两个人都已经气喘吁吁。
「抱歉……难得一早就让你这麽喘……」我还在喘气。
「不会啦……当作晨跑……吧?」她也喘得很厉害。
幸运的,我们赶在最後的十分钟内抵达,其他四人眼神颇有意味的在我身上围绕。
「这两天,麻烦大家了。」怡婷鞠躬,冠佑也跟着鞠躬。
「火车要开了,先上车吧。」怪兽将手中的票卡给了我们後,我们便赶紧上了月台。
热闹的早晨,却是这一趟打打闹闹的旅途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