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跟小志工摊牌後的一个星期,余瑾正努力让自己的生活回到遇见周亚璇之前的步调:睡觉、用餐、健身、玩车跟泡吧,心情好的话会去公司露个脸,做个有名无实的总经理。
提到亚芙罗美珠宝公司,这是他父亲留下来的公司,目前是大他十岁的兄长余璿接手经营,近十年来,公司品牌做的有声有色、享誉国际,所以五年前余璿领军前往美国开立分公司。那时余瑾大学刚毕业,仗着自己拥有为数不少的股票而谋得总经理一职,但他进公司并非真心想做事,用意是在报复余璿。
在他七岁那年,有一日发了高烧,父母为了载他就医,途中车祸过世,而被母亲紧抱在怀里的他却侥幸存活,在那之後,余璿对余瑾的态度变得很冷漠,余瑾告诉自己,哥哥必定是恨他害死了父母,他其实也恨自己为什麽要活下来,他宁愿跟爸妈一同死去。
哥哥在成年後就接手父母的事业,与他相处的时间就更加减少。他为了争取唯一亲人的注意,曾经非常认真於学业,直到大学毕业後,余璿的态度始终没有改善,余瑾於是负气进入公司,一改以往勤奋态度,只重玩乐,惹事生非,时有耳闻身在美国的余璿对他的行为举止十分光火,他就等着哪天余璿亲自来找他翻脸!
生活靡烂又如何,反正他绝不会像小志工那样假装清高……
可恶!怎麽又想起周亚璇了。余瑾坐在常去的酒吧内,连忙叫了杯威士忌一饮而尽,突然出现一群不速之客跟他来搭讪。
「这不是余瑾吗?」
他一看,那些人竟是戴振蔚请来演出英雄救美戏码的三名「绑匪」。
「哎呀,你一个人在喝闷酒,怎麽没瞧见那天的小姐?」帽子男说。
「敢情是她没有上勾,那我岂不白挨你好几拳。」山羊男接着说。
「可不是啊,而且被那小妞狠咬了一口。」眼镜男哈哈大笑,再加一句。
他们一人一句,没注意余瑾的脸色不太好。那是当然的,因为他现在最不希望就是听到有关小志工的事,他冷眼看着那些家伙,愈看愈不顺眼。
不识趣的家伙又对他道。「我们三兄弟回去後仔细想了想,那天的事应该多加些报酬才对。」
他就知道,这群人还不是想多要些甜头,没关系,若是用钱可以打发走他们,余瑾一点都不介意。
但他正准备掏出钱包时,山羊男白目地再踩他的地雷。
「老哥,我个人给您一些建议,您的眼光未免太糟糕了,看您的身价也该配些名模或者明星,怎麽会挑到一个三比八的小妞,而且还会咬人,太不可爱了。」
余瑾的眼睛顿时眯成一条线,脑中系着理性的那根绳子出现了裂痕。
帽子男跟他装熟,还搭上他的肩。「我知道了,大哥是有钱人,有钱人有时候喜欢玩些不一样的。其实我倒挺喜欢那小妞类型的女生,不如这样,大哥您玩完後,把这小妞让给小弟我如何啊?」
眼镜男飞快举起右手。「算我一份,我排第三。」
余瑾脑中理性的绳子当即断成两截,他们三个人跟着被打倒,全飞到一米那麽远,东倒西歪。
「搞什麽飞机?你打人打上瘾了?」三个人哀嚎加痛骂。
「正是。」余瑾又冲上前去又是一阵挥拳。
一场大战等到警察来了才算落幕,他虽然有点挂采,但以他长期健身的身手,对方的情况只能用「惨」字形容。
那三人在离开酒吧前撂下最後一句话。「我们一定要告你。」
告就告,余瑾没在怕的,他的律师处理过太多这种人了,最後还不都拿钱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