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身干练社会人士的模样迎接走出海关的姜安武。
很不想这样说,他看起来晒黑了点但气色很好,而且不是像我这种靠化妆品强装出来的,我不知道该替他开心,还是替自己难过。
他在我面前站定,我踩着最高的高跟鞋,最能展现身材的套装,背跟打了石膏一样直挺挺的,连我的心也是,我就不想让他看穿身上任何一道伤口,无论有形无形。
他突然朝我张开双手,我不确定那是「看,我好得不行,谁叫你当初不选我」还是「我们来拥抱」的意思。
所以我就问了:「干麽?」
他一脸疑惑:「打招呼。外国人打招呼不是都要抱一下,再左右各亲一下?」
「那是欧洲,这里不需要,笑一下点个头就好。」
他耸耸肩,收回双手,还真的跟我笑一下点个头。
不知道是我想太多还是怎样,总觉得他一直在观察我的表情,他是不是以为我被甩了?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怜?还是我浑身散发出那种味道?
不行,这样下去我恐慌症都要爆发了。
我撑起泰然自若的气势,一瞬间气场就强大起来,我撩撩头发,慢条斯理反问:「干麽?以为我会像个疯婆子大骂那个砸碎胆敢在我的房间我的床上劈腿?这个我?呐,我可是宋晶呀,谈恋爱什麽的也不是第一次,不就是这样谁来谁去,我可是很有风度,我是可以潇洒离开不带走半片云彩的。」
很好,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嘴唇没发抖,没哭倒在他怀里,我够死要面子。
他淡定瞅我,三十秒後才说:「床上那件事我是第一次听到。」
我就特别想搧自己巴掌。
然後他笑:「很高兴看到你衣着整齐、神智清醒,现在,我们走吧?」
好吧,我决定我要痛恨他的好气色和好肤质了。
你说接风洗尘这件事缺少酒精多扫兴?
所以我带他去了号称有茱莉亚罗勃兹胸罩的酒吧,听说在酒吧里玩疯的女人都会当场脱掉内衣捐给酒吧,谁知道为什麽?我只是看在他们内衣挂满墙面都到天花板,也想来体会玩疯的感觉。
姜安武没表示,看不出来是喜欢还是痛恨我给他安排的纽约第一个行程,但我问他想喝什麽的时候,他居然要我帮他点可乐,理由是我们当中总要有一个保持清醒……
既然他都这麽说,我也不客气,最烈的酒给它催下去,都觉得自己这阵子喝的程度,将来若不是成为品酒师就是肝硬化早死。
玩疯的感觉我是没有,但茫了我照样可以脱内衣,姜安武就在我准备那麽做时把我拖出酒吧,我的喉咙因为他这举动而失守,蹲在路边水沟口呕得稀哩哗啦。
既然不是吐在他身上,他的作用就是帮我把头发撩起来,真的很会做朋友。
「没事了?」等我吐完,他问。
我抬头眼眶含泪看他:「鞋子沾到了。」
……
他用力刨我一眼,才黑着张脸蹲下去。
站在酒吧门口的街上,已经吐过一次,我觉得自己清醒许多,所以我就看着他头顶那白白的发旋,戳了戳。
正帮我清理的姜安武冷着声:「别弄。」
於是我不戳,我用旋的……
他抓住我的手,一脸嫌我烦的表情。
「我喝醉了。」我用这句话概括所有的举动。
他起身:「回去了。」
说完,他先走了,我也想跟上去,所以迈开步伐,只是明明直走,我就一直往右偏,直到撞墙才停下,说真的,那种失去控制的感觉跟坐云霄飞车挺像的,够刺激。
就在我跟条死鱼一样靠墙扑腾的时候,姜安武踱回我面前问我是不是走不动了。
我认真想了一下,真诚地回答:「你说要喝就在你面前喝的,今天我是在你面前喝,所以你背我回去。」
姜安武也不废话,背起我。
他那老被我形容大而无当的背趴起来很舒服,差不多跟单人床一样了。
拥有这麽舒服的背影的男孩,我为什麽会错过?当我真正需要陪伴的时候,他总是在,而我却无法做到这一点。
把脸埋在他的背脊,我不知道是可怜自己还是可怜他,也可能是因为路边流浪汉哼着约翰蓝侬的「Imagine」,眼眶突然涨得很,眼泪一下子争先恐後挤出来。
姜安武沉稳的脚步大约停顿了二分之一秒又继续走,我猜他是知道我把他的衣服当手帕擤鼻涕。
「姜安武。」等我好不容易能够装出若无其事的声音才开口。
他「嗯」的声音,从厚实的身体深处闷闷的传进我耳里,很立体音。
「那个时候没有陪你……对不起。」
如果可以,我很想紧紧的抱着他,但是现在已经晚了,我凭什麽挑开他早就结痂的伤口?就连说这种话,我都觉得自己自私,说了也只是为了减缓自己的内疚,我这到底算什麽?酒後感伤?
当我後悔得很想回到十个月前痛骂自己若是不开姜安武的信就是畜生时,他低声道:
「现在原谅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