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個吻的故事 — IX

正文 一個吻的故事 — IX

致高捷:

是我,华仔,谢年华。你一定觉得好奇怪:我们同班六年,在学校天天碰面,我为什麽给你写信,还要是寄到你家、而不是当面给你呢?我跟你啊,可算是两个人穿一条底裤长大的老友,小学三年级就认识了,至今快十年,你清楚我是什麽人。我想你也知道我两个月之前出了点事……不只「一点事」,是很大的事情:身为headprefect的白熙与我失纵了四天,连报纸也有卖(幸好只是A版新闻中一个小方框,不太引人注意)。事後去了警局销案、落口供、签纸。回校後被那老而不校长召见。落口供时我完全不敢说实话——我不能想像自己在第三者面前说出那几天的遭遇。

我又能说什麽?

老张是我的班主任,他肯挺我。事後他语重心长地跟我说:男人跟男人相爱,没大不了的,男人跟女人能爱,为什麽男跟男不行呢?他还当着白熙的面说支持我们,只是告诫我们以後勿再那麽冲动、玩失踪,害父母担心。他真是对牛弹琴了,爱?如果说我之前对白熙有过内疚,那现在我对他,纯粹只有恐惧——我所欠他的,都还给他了。

这件事说真的其实不算顶严重,又不是刑事案。由於我跟白熙算是「校内知名人物」,我俩走在一起,招人谈论,白熙便向校长要求在早会上用几分钟澄清近日的事。名义上是我跟白熙一同上台,但发言人只是白熙,我不过是立在他旁边的一个纸板公仔,他所讲的一切,台下人都默认这是我们的共识。

结果,全校师生大多接受了我们的关系,尤其是除了老张之外,其他教过我们的老师也在校长面前为我们美言不少,使校长最终不得再追究什麽,毕竟校规上无讲过学生不能做同志。我们还被学生会邀请做访问,说什麽……要登在两个月後出版的学生报里头。不问而知,到时的发言人必定是白熙……

抱歉,你也知我说起话来就长篇大论的。我还未解释为何我要寄信给你:那是因为我只有你的地址,而我不得不将真相告诉你。我无法与任何人畅所欲言,因为我活在白熙双眼下。他在看着我。他在看我。他在看我!即使是现在,我躲在家里的厕所给你写信(我双手绝对乾净),我也觉得白熙随时会闯入来,看我。

由於白熙有来过我的房间,我有次真的在房里翻箱倒笼地找查,看有没有针孔摄录机。我找不到,也不知有或无,可是我现在甚至不敢在房里赤裸身体。可我转念一想,又笑自己:赤裸与否,又有何相干?白熙又不是没看过,而我又非大姑娘,难道还要学人讲贞节?

在学校,我跟白熙出双入对——明正言顺。你看见,我没什麽机会跟他以外的人聊天,在学校我们颇多共同朋友,现在在全校面前出柜了,就更……结果是我即使跟以前的朋友聊天,他们也习惯白熙在我身边。白熙又受欢迎,懂得交际,本来就没有人抗拒与他来往,现在他成为了「坚贞的爱」的代表人物,风头更是一时无两。无人敢来抢白熙——而我多希望能杀出几个所谓的程咬金把他抢走,或者杀出一个比白熙更强的人把我抢去——男人、女人,什麽都可以,能与白熙抗衡就行了。

放学回家,他跟我一起走。可是,我总要先上去他家。你知道我每天在他家遭到什麽对待吗?我也不瞒你了,精神压力与肉体负荷几乎快要折磨得我失常,我早已没有常人的羞耻心。我几乎每天被逼跟白熙做爱。你知道他是怎样上我吗?你知道他在床上能有多无耻吗?他有时一边说爱我,一边撕裂着我的下身;有时他说我是个不值得可怜的人,却用极温柔的方式去抚摸我,在我松懈後,又以暴烈的姿态在我身心烙下永久的创伤。

他逼我用各种可耻的姿势接纳他的性器——我数不清有多少款姿态了——我,一个男人,让一个比我长得更俊美瘦削的男人用他那话儿插我屁股,甚至在他的手段下达到高潮,也被逼说了许多……我不想记得的话。

他很聪明。他玩弄我的肉体,却从不会令我受伤——哪怕是流一滴血也未试过,那是因为他怕我行走不便,会令我家人起疑。他每次强逼我陪他寻欢後,都会替我抹净身上的体液,逼我去洗澡,再让我在他床上小睡,确定我至少恢复一半精力,才肯让我离开。若那天功课太多,他会替我做一大部分功课,都是写在另一张纸上,叫我回家把纸上的内容抄下去。我不得不这样做,你不会知道床上的白熙如同猛兽一样,压榨我的体力,使我的思路很混乱,身体也很疲倦,几乎快到极限——我就是支持不住,才向你求救。

你得相信我。我与白熙之间的亲密关系,全都是在他的压逼下达成——或许中途我口头上是顺从过他的要求——那也是逼不得已。假设你是一个被绑架的孩子,当匪徒拿着枪指着你太阳穴,叫你替他做任何一件事,你能不答应他吗?你有选择的余地吗?我就是这样说服自己「接受」我和白熙有过的关系。

上学,我被绑在白熙身边;放学,他继续绑住我,只是换个地方。每天我回到家,吃完晚饭,人已累得神智不清,愈来愈无法想到解救自己的方法。我怎可能忍受这种生活直至升大学?我上了大学又如何?我有可能在白熙的监察下选择跟他不一样的大学吗?

你叫我怎能跟父母说这种事?我讲得出口吗?「我被一个男人强奸了」这种话我讲得出口吗?我有勇气上法庭指证他吗?或者说,我是否真的要送白熙入狱?我要是把这些抖了出来,就无得返转头了……老实说,这一切事都起缘於我误以为自己是同志,我实在不想因此毁了白熙的前途,亦没有勇气承受社会的眼光——我不想戴着「同志」、「被鸡奸的受害者」这类帽子过活。因此我成为了白熙的共犯,一再纵容他的罪行,而自己的身心却难以承受更多。

白熙其实不是坏人——纵使我在上面不停控诉他的暴力——可我明白使他变成这样的人,还是那个优柔寡断的我。然而,我没有伟大到催眠自己爱上白熙,我只是想:我的方法用得不对。若我用对了计策,我是能全身而退的,而白熙也不会执着於我这男子。一个当了十几年异性恋的正常男生,会因为另一个男生的痴恋而改变性倾向吗?更何况我从没有真正爱过他——

那都是幻觉。白熙由始至终只是执着於那一种从未存在过的幻觉,有时,我打从心底可怜他,有时,我乾脆嘲笑他。他这样执着於我这麽一个不爱他的人,又能得到什麽?纵使我正在受苦,可我知道,最终的输家,必然是他,不是我。

高捷,我恳请你与我通信。我既不能改变现状,至少想有人听我诉苦。我识得最久的朋友便是你了,你性情温和、个性内向,从来不乏耐性。请你大发慈悲,姑且听下我这一个自作贱的无聊人的……一些辛酸。

白熙由那件事至今,不知讲了几多大话。我这不是要数臭他,只想有人能听我讲真相。高捷,你必须相信我。若世上没有第三者相信我的经历,则我怕终有一天连我自己也忘记了真相,而信了白熙说的那套。

首先,他在警局落口供时,说他当晚一见到我,就和盘托出,问我是否不喜欢他。冤枉,他第一句话是:「阿华,你还在吗?我夜晚睡不着,本想去买几罐啤酒小酌一下。难道你又睡不着?」

我只能说:「嗯……我本来回家玩了一阵电脑,我弟弟逼我下街给他买点零食。我不想这麽快遂了他的心意,就特地在小公园坐一会儿……现在就走了啦,要去买东西给他。」

白熙温容地笑起来,带了那麽一点羞怯,装得像个没经验的情场小伙子,说:「其实刚才我……还不想放你回家。你别误会,我只是想跟你谈久一点而已。总是想跟你多相处久一点……」

然後他提议我们再找一个地方,促膝长谈。事实上我也有此意,并非因眷恋白熙,而是我内心太混乱:在那晚,我第一次被白熙吻了,难以接受,一时烦恼便打上电台……这些愚蠢的行为想必你也知道,我不覆述。在大气电波中跟第三者吐露困扰我大半年的烦恼,一时之间我不知道要以什麽面孔面对父母。若他们问我:你跟白熙约会愉快吗?我真的答不出。其实那阵子我在心里有个念头:我想告诉父母,我愿意找个女生来往,试试看。可是白熙搞出这宗事来,我也不好与家人开口……

言归正传。

於是我想先给家里打一通电话,发觉手机没有电了。我问白熙借手机,他掏了掏衣袋,说他没有带,他说:「不要紧,我们又不是打算彻夜不归。你也知我父亲很严厉,今晚两点半前我一定要回家了。很可笑,男生也有门禁,然而我家规矩严,我是不敢不遵守的。」

我表示明白。问他想去哪儿,他说想去便利店买酒,再去安定村的广场坐坐。买过酒,我们去到那片广场。唉,其实那时我就应知道白熙有阴谋的!在那儿坐下,他才说:「我记得你的胃不太好,容易胃痛。我还是再去便利店给你买点小食,让你边饮酒边吃东西,对胃部没那麽伤。」

我来不及说什麽,他就跑开了。

(咯咯!)

之後我回想起来,才发觉那时白熙应该是致电他的好友——住在元朗的村屋、读中四的prefect,叫做阿Deep。阿Deep是个有钱仔

(「阿哥,你霸住厕所半个钟啦,什麽时候才要出来?」)

(「知道了,现在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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