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交大曠女日記 — 交大曠女日記 (28)

正文 交大曠女日記 — 交大曠女日記 (28)

丹娜凭着美丽的外表、姣好的身材和体贴的性情,在各校都有熟识的异性,很快地便透过朋友,为我们找到了友校清大的学生做为联谊对象。实际上,以她的条件,根本不需要联谊,「反正好玩嘛!」她说,眼底尽是温柔。

於是我们约了某个周五,去到了新竹的忠孝保龄球馆。忠孝球馆是附近最大的球馆,虽在光复路边显眼之处,但那城堡模样使得不知情的人很难认出它是个保龄球馆,可惜2010年拆除後,只剩丛生的杂草。其实,我并不常打保龄球,创下的最高纪录是72分──在何嘉仁英文补习班的毕业聚会上,那时我小学六年级。至那次之後,我的分数再也没超过50分。

「我们来比赛吧!」一进球场,穿着白色Polo衫的黝黑男孩就这麽说,他是典型的阳光男孩,有着分明的轮廓,眉毛粗浓。

「好啊,怎麽比?」他一旁的斯文男抬起头,兴致高昂,他的两片薄唇好像上了口红。

「分三组,一组两人如何?」第三位男孩说,他的长相平凡,不帅不丑,是所谓的路人脸,需要多见几次面才能记住的那种。不过他脚下踩着的那双褐色勃肯(Birkenstock)拖鞋,比小楠的要高级多了。

我小声对阿玟叫道,「哇!是拖鞋耶,你的最爱!」

「哪有!」阿玟抗议着,那脸蛋一下被我逗红,乐得我直拍手。

由於这男孩特徵不明朗,就姑且称他为勃肯男吧。他三人方才的自我介绍,我已经全忘记了。

「所以是一男一女为一组吗?」丹娜拨弄着她的卷发,轻轻开了口。不知为何,我觉得三位男孩都想被分进她那组。

「是啊,这样才公平吧。」阳光男回答,在句尾末了灿烂一笑。

刹时间,我差点忘记了小夏,就在看到这麽可爱的笑容之後。

明明是下午时分,球馆的生意却比我想像中要好得多。偌大的球场里有穿着制服的年轻学生,也有穿着吊嘎、看来孔武有力的中年男子。我们选了两个球道,和其他人隔着一段距离,放下东西後就开始分组。身为一名故事的操弄者,我当然是将阳光男配给了自己,让斯文男和丹娜一组,而阿玟也得以拥有勃肯男。男孩们说,最输的那组等等要负责请大家唱歌,我们也同意了。

「等等加油吧!」阳光男孩走向我,神情欢悦,举起手便要和我击掌。

「好!」我俐落地拍上他的掌心,清脆的一击在耳边响起,小夏算什麽?我还在青春的顶端,有着花样的年华。

那真是一场激烈的比赛。三名选手(各位应该知道是哪三名)各个卯足了劲打球,他们一站上球道,就摆起优美的姿势,在注视球瓶的当下丢出笔直的快速球,打倒的球瓶绝不少於五个。他们捧着保龄球的专注模样,就像捧着自己的尊严,好似一个不小心,尊严就会成了保龄球给丢出去一样。

我们可差多了。丹娜打没几下便低头关心自己的红指甲,对到底倒了几个球瓶一点也不在意;阿玟每丢出一颗球,就朝我憨笑一次,我只得时时注意自己有没有对上阿玟的眼光;我呢,时不时接受阳光男的指导,努力学着他勾脚弯腰、伸直手臂,然而却对得分一点帮助也没有。偶尔多倒几个球瓶,就足以让我笑不拢嘴了。

「你们很常打保龄球吧?好厉害。」我说。看着上方不时出现的红色叉叉,想起丹娜曾告诉我,聪明的男孩进行联谊时,懂得挑自己擅长的活动,例如唱歌、打牌、打保龄球。要没什麽专长,就约吃饭或看电影。

「还好啦,也不算特别强。」阳光男搔搔头,腼腆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怎麽会?比我们这洗沟团强多了。」我指指自己,又指指丹娜和阿玟。

「我们是男生嘛。」他说。

「讲得男生特别行似的。」我撇撇嘴,甚是不满。

「不是啦!我是指,呃…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技能,你说不定会其他更酷的技能。而且,这一局下来,你也进步很多呀。」

「更酷的技能?像是…跳舞吗?」

「太酷了!」

「是喔。」我狐疑挑眉,眼前一双诚挚的眸子却闪呀闪的,「是呀!有机会想看你表演。」

「呃…好呀。」我傻笑回应,这男孩还真是讨喜。不过,他可不一定会想看一个女孩子用手肘撑起身体吧?

於是我和同为物理系的阳光男胡乱闲聊着,聊到量子力学是如何抽象,物理实验是如何无聊,「溅镀实验中老师告诉我她从没看过哪个学生把铝镜镀得这麽脏。」我自嘲地说,对於那片朦胧镜子,我印象颇为深刻。

而比赛便在扯淡之中结束了。

由於男孩们的得分过於接近,这场看似为三名选手的赛事,结果出乎意料地取决在女孩身上。阿玟不愧为缺乏运动细胞之首,两局加总只得了60分,夺下KTV金主后冠。

「今天能唱免费的歌了!」丹娜搭着我的肩大笑。

「这麽开心啊?」我侧头回望丹娜,又瞄向阿玟。

她低头嗫嚅,「对…对不起。」

「无所谓啦。」勃肯男耸耸肩,那漠然的样子竟神似小楠。

想必各位都知道,碍於金钱因素,大学生一般是不会选在周五晚间去唱歌的,可服输是运动家良好的精神,阿玟和勃肯男既然比了赛,就得服从订下的规则。後来光宇──阳光男孩──告诉

我,「当时觉得你们很可爱,就决定续摊了,用比赛让输家请客不就是最自然的方式吗?谁还管是不是礼拜五?」真是擅用心计哪。

我一直觉得唱歌是个很好的活动,在昏暗灯光的保护下,我们似乎能轻易卸下武装,大夥一首接一首唱着,度过热闹的缤纷时光。不知该聊什麽时,也不会冷场。那狭小的空间里,大家共享一样的乐音,被相同的歌曲勾出相似的情绪。

於是所有人盯着前方那片发光的萤幕,随着旋律摇摆身子,全心投入。

我只为你,不再为谁生命从此,不再畏怯

春去秋来,花开花谢日复一日,痴心徘徊…

「天哪!这麽老的歌你也会唱!」丹娜大叫。

「拜托,林隆璇可是情歌王子耶。」阳光男回嘴道。

为爱往前飞,尽管寒风冷心扉,尽管路途还遥远

所有危险自己背

我静静听着,没想到阳光男的声音如此深情,将林隆璇的这首情歌诠释得这样好,婉转内敛,却又勇气十足。我想起小夏学长漂亮的单眼皮,想起学长在BBS上的关心,想起内湾吊桥下的溪水灿烂,映着学长的笑颜。

那个晚上,大家还唱了许多歌,欢闹的、愉快的、活泼的,连害羞的阿玟到最後都开心得手舞足蹈起来,让青春随着歌声溢出房门。可大部分的歌我都不记得了,因为我的心中只不断响着那段旋律和那些歌词:

为爱往前飞,不顾一切往前飞

绝不後悔往前飞,那管身躯已枯萎

为爱往前飞──

往前飞,往前飞,那管身躯已枯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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