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簡單的浪漫 — 第一章

正文 簡單的浪漫 — 第一章

台北的秋与夏没有实际的分际,唯能从日出後气温爬昇的速度来判别。

广大而绿意盎然的庭院错落有致,环视这个占地千坪的莫园,可以发现从入门口的守卫室开始,依序种值了香蕉树、李树、梨树、七里香和桃树,又像是果园又像是植物园,很怪异而且格格不入的组合,但却是有莫园主人的巧思。

试着用台语来念念这几种树的第一个字,就会发现,“约你来玩”,就是这几颗植物真正的涵意,也代表着莫家热情而好客的天性。

天母的莫家是几十年前发迹的物流业大王,创办人莫氏夫妇从小小的货运行开始起家,在台湾经济澎勃发展的时候,搭上了内外销正旺的货运需求,就起成了台湾第一大货运公司,在几次出访日本之後更引进日本的宅急便文化,正式改写了台湾物流业的版图。

小小的莫家货运行在十几年之间迅速窜起,吸引了外资和台湾大集团的资金,合夥成立了莫氏集团,成为一个跨足了物流、仓储、便利商店、食品和精品百货的大集团。

几十年过去了,莫氏已经传到第三代,净值几仟亿的莫氏集团已经庞大到不能够由单一位领导者带领的组织,早在几年前就转型由专业经理人管理,分工负责,各负盈亏。

每而莫氏的子孙化整为零的在集团内担任各种不同的高阶管理职务,支领固定薪资福利和享受每年公司巨额的获利分红,渐渐的,莫家人从第一代枱面上呼风唤雨的人物,沈寂为退居第二线但却是掌握着集团每一个命脉关键的人物。

这种转变起因在第二代的莫家夫妇身上。

父执辈努力打拚下来的事业,身为第二代的莫家人更是野心勃勃的想要把事业拓展到全世界。

俗话说得好,没钱的人爱钱,有钱的人更爱钱!

更何况是白手起家的莫氏集团,更想要基业长青,让子孙後代能够享受这祖先的庇荫。

於是,第二代的莫氏独子就在二十啷当岁结婚,早早生了三个儿子全都交给保姆和佣人带。

而第二代的莫氏夫妇就在第一代莫氏夫妇的带领下辛勤努力的工作,没日没夜的工作,全副的心力全都放在工作上,一个月见不到几次孩子。

所幸,莫家的孩子们也很争气,个个独立自主而早熟,从来没让莫家的长辈操过心。

然而,意外总发生在无法预料的时候,就在最小的儿子都快上高中之後,莫家少夫人却意外的又怀孕了,虽是高龄产妇,但也幸而平安的生下了最小的儿子。

以事业为第一要务的莫家少夫人,理所当然的依循前三个儿子的教养方式,在一坐满月子之後,就把小儿子交给保姆和佣人带,没想到就这麽出事了!

因为翘班的保姆和懒散的佣人没有注意之下,让一个未满三个月的小婴儿持续发高烧了二天,直到被提早下课回家的莫家老三发现紧急送医,才保住一条小命。

只是遗憾已经造成,因为连续的高烧送成溶血性的黄胆,必需全身大换血。

小小的婴孩所有的身体器官都还没有发育完成就接受了全身大换血,弱小的心脏无法制造足够的氧气,因此小脑受损,成了脑性麻痹儿。

乍听到这个消息的莫家长辈和父母,完全没有办法接受这个事实。

优秀如斯的莫家人,怎能成为一个重度的残障?!

莫父莫母虽没有时间照顾孩子,但不代表他们不爱孩子,毕竟是自身的骨血,怀胎九月所生,都是心头的一块肉啊!

这样的消息,要他们这两个为人父母的,怎麽能够接受?!

尤其在出院之後,原本灵动可爱的小男婴,却变成了一个全身僵直动辄哭闹的小孩,一生只能仰赖轮椅而活。

见此,莫父痛心疾首,喝酒浇愁,莫母自责不已,天天以泪洗面。

这突如其来的恶耗,让汲汲营营於名利事业的莫家爷爷醒了!

再多的金钱也换不回一个健康的孩子,再大的权势也还不了他一个健全的孙子!

一生的追求,不过是镜花水月,难道他们努力赚的钱就为了给孩子当医药费吗?

金钱与亲情,孰轻熟重,在此刻,他醒了。

从那时候起,莫家的第一代和第二代掌权人慢慢的把事业放给了专业的经理人,转战为董事和顾问以及最大的股东。

莫家爷爷决定,在有生之年把握和莫家奶奶最後的时光,享受生活,两人结伴云游四海。

莫家老爸和老妈决定好好的经营自己的生命和家庭,更重要的是,陪伴最小的儿子,以弥补他们所犯下的错。

从此,原本工作狂的莫父莫母,变成了好客热情的善心人士,一个成了医院的义工,一个成了功德会的师姐。

他们一家搬离了位於信义区的亿万豪宅,为了让孩子有更好的生活环境,他们斥资上亿,在天母盖了一个占地千坪的莫园。

完全的无障碍环境,优美的风景,清新的空气,朴实而低调的七层楼建筑,里面最有着最先进的设备,最完善的设施,也有着高品味的装潢。

原本冷冷清清,总是空空荡荡的莫家,也在搬到新家之後,变成了里民服务中心…呃…不…是老人交谊中心!

三天两头就会有人到莫园来找莫父莫母串门子,每半个月或一个月就会在莫园举办募款活动或是慈善拍卖会,甚至办起了老人舞蹈班和围棋班!

这种改变,看在莫家另外三个正值青春期的儿子眼里,是很大的冲击!

莫家老大,莫钧御,从小就以接班人自居,期许自己一切都要做到最好,为了充实自己的学识,放弃了原本对运动的热情,却在这件事之後,改变了想法,决定任性的追求自己的快乐。

莫家老二,莫雷御,从小就是懒散而自我的人,既然父母不管束他,他一向以追求自己快乐为第一优先,但却在这件事之後,激发出他对生命的责任感,决定努力念书,改念医科,以复健治疗师为第一志愿,希望能帮助更多像小弟这样的孩子。

莫家老三,莫霆御,一向是三兄弟里最安静也最随和的人,身为第一个发现生病的小弟的他,也许冲击是最深的,他一直没有向人提起,其实,在医生判定小弟变成重度脑性麻痹的那一天起,他就决定要一辈子守护着小弟。

三个男孩各自有着不同的想法,但相同的是,自那一天起,他们都不再是不知愁的少年!

十五年後

「妈,一楼东边的交谊厅要空出来给我们喔!」莫家老大,莫钧御大声的喊着正在和父亲在大厅练习跳恰恰的母亲。

莫家的儿子们每个月都会有一次聚会,把各自的死党、老婆和兄弟全聚在一起。

比照莫家老人们的长青族聚会,莫家儿子们自己成立了青年活动中心。

「我知道,你们年轻人的聚会嘛!」莫母笑咪咪的回着,回身转了一个花步,「我把六楼也让人去整理过了,万一临时有人要住下来话,就可以直接上去。」

「好…对了!」原本转身要上楼的莫钧御突然想到一件事,又回头,「爸、妈,老三昨天打电话回来,说今天的飞机,中午会到家。」

「老三终於回来了呀!那我可得叫厨房多煮一点他爱吃的东西。」莫母惊喜的笑开了,「小元一定开心死了,他三哥终於回来了!」

莫钧御打了自己的脑袋一记,「对喔!我忘记跟小元说了,我现在就去跟他说。」

莫家的小儿子,莫元御是他们一家人的宝,虽然已经十五岁了,但还是像个小孩子。

「不用了,我昨天已经有跟小元说了。」正下楼来的莫家长媳,黄晶雯如是说道。

莫钧御大喜的迎上前去,在她的额上用力的啵了一下,「老婆,果然还是你聪明!」

黄晶雯笑睨着他,「那当然!哪像你?明明说今天要烤肉的,结果连木炭都忘记准备。」

「对喔!」莫钧御哭丧着脸,「我怎麽忘了,我现在去买!」

莫家虽是富可敌国,但是在当年小元因佣人粗心而造成遗憾之後,反而遣退家中所有的佣人。

改聘菲佣和外籍看护工,除了司机和三个守卫兼杂役之外,莫园并没有太多的佣人,因为他们决定反璞归真,很能沈浸在自己动手做的乐趣中。

「不用了!」黄晶雯拉住急着要冲出去的老公,「我有打电话请小卓买过来。」

「咦!怎麽不打电话叫其他的壮丁们去买呢?」莫钧御有点讶异的问,「让卓沁一个女孩子去扛木炭这种东西,会不会太重了?」

「才不要!」黄晶雯笑着说,「你们男人们买东西都没在看,乱买一通的,交给小卓我才放心。而且她一定会哄到老板自动自发的送货到府,不用担心!」

「说得也是!」莫钧御想到老婆的死党夏卓沁,也只有苦笑的份。

因为,那个女人,是个奇葩!

要不是娶了黄晶雯,他这辈子可能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这麽怪的女人!

她的怪,不是在外表上,事实上,她的外表很平凡,也很普通,圆脸杏眼,平常时候根本不化妆,连口红都不上,黑色长发老是绑着马尾,不很高也不很矮,中等身材。

但怪的是,这种平凡而普通的女人,照理说应该是会让人一见就忘,不会特别留下印象。

虽然她不特立独行,但是她反而是那种走在路上,都会有人转过头来看她一眼的那种人,据他的亲亲老婆说,那是因为夏卓沁的“磁场”很吸引人。

他认为夏卓沁的怪,是在个性和想法,但偏偏她的怪又很合他的胃口,让他不知不觉间也和她变成了死党。

和女人当朋友,还真是他这辈子的头一遭!

莫家七层楼的大宅,实际上的分配是,一楼餐厅、舞厅和交谊厅;二楼是莫家老爸老妈的主卧、书房、客厅,和莫元御的房间,还有一间小型的视听室;三楼是莫家老大的天地;四楼是莫家老二的管区;五楼是莫家老三的地盘;六楼就是健身房、撞球室、按摩池和客房;七楼是洗衣、晒衣场还有给外佣们住的房间。

厨房是另外独立在主房旁,里面还有一个不输给便利商店的小型食物仓库。

刚从日本结束三个月的外派远行回来的莫家老三,莫霆御,直接从地下室的停车场坐电梯直达五楼,他的房间。

丢下行李,匆匆的盥洗一下,换了一身轻便的服装,便吹着口哨下楼觅食去了。

吃了三个月的生鱼片和鳗鱼饭,即使生性再怎麽随和的他也会受不了,一直想念台湾的卤肉饭和桂鱼汤,日本再好也不是自己的家乡。

他快步的走下楼,穿过空无一人的大厅,直接溜到厨房去觅食,才走到门口就听见几个女人的说笑声。

他凝神倾听,是家里的菲佣们和一个女子说说笑笑的的声音,那个女子的声音好耳熟,可偏偏想不起来是谁。

外佣们菲律宾腔的英文和女子带着欧洲腔的英文交杂,他一时想不起来,家里认识的朋友里,有谁是到欧洲去留学过的?

「抱歉!请问有东西可以吃吗?」

他轻轻的推开门,有礼的打断女人们的交谈。

菲佣们看见是三少爷回来了,高速的菲腔英文就像连珠炮一样疾射而出,兴奋的报告在老夫人的交代下,准备了一大堆三少爷爱吃的东西,请他到餐厅安坐,她们立刻会送上桌。

莫霆御笑着道谢,在转身离开之前,才终於看清刚刚和菲佣们在聊天的女子是谁。

原来是她!

夏卓沁似乎也有点讶异看到他的出现,但她并没有出声打断他和菲佣的交谈,直到他的视线落到她的身上为止。

她笑笑的对他点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便转身离去。

莫霆御若有所思的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回想起一年前在大哥的婚宴上,那段偶遇。

在那次之後,他才知道,她叫做夏卓沁,是大嫂的闺中密友,超级死党。

之後,在每个月的聚会上都会见到她,但也不知道是之前那次不愉快的相识,又或是这个女人故意的疏离,几次下来,他们都只是点头之交,而没有任何的交谈。

没多久之後,他就因公到日本去,也就没有再见面了。

说也奇怪,他不时会想起这个女人。

倒不是思念,而是一种探究,一种越是见到她就越是兴起的好奇。

她长得不美,至少以现今社会的审美观而言,她不是美女。

圆脸、杏眼、蒜鼻、柳眉、厚唇,不化妆也不染头发,更没有指甲彩绘,身上也没有浓郁的香水味,她不高但也应该有一七○。

她不瘦,看起来肉肉的,但也不是大胖子,婀娜的曲线很像某牌的汽水瓶。

几次见到她都像是从健身房离开的样子,总是绑着马尾,穿着合身的运动服和瑜珈裤,颜色简单而俐落,倒也有另一番清爽的感觉。

她的个性不热络也不冷漠,她会主动的和人打招呼,但不会积极的和人攀谈,至少对他不会。

记得先前几次的聚会中,她的话也不多,但偶尔插上几句都会令人捧腹大笑,是个冷面笑匠。

反而她和女性朋友们比较有话聊,这点也是他觉得纳罕的地方,因为他无法想像,朴素的她和一群穿戴名牌浓妆艳抹的女人们,能够多有话聊?

每次的聚会其实就是他们三兄弟和各自的好友,加上他们好友们的妻子或是女友们的聚会。

而那些女人们,包括他的大嫂,都是时尚名媛不然就是模特儿或千金小姐。

他虽然不很清楚夏卓沁的来历,但至少他在她身上看不见那种女人的骄气、任性,可是他也看不到她身上有任何的自卑、自轻。

当她混在那群女人之中的时候,虽然不会格格不入,但也是有点不协调的显眼。

但最显眼的是,她对於她自己和别人的不同,竟然没有一丝的不自在,仍是一派的安然和悠哉。

她到底是怎麽样的人?

说穿了,他心底是有那麽一点点的不是滋味。

因为,他身为莫家的三公子,又是莫氏集团总管理处的首席执行顾问,多少人巴不得有机会主动的亲近他,攀亲带戚就为了拉点关系。

再者,他的长相也不俗,莫家的儿子都是高头大马,个个身高都有一八○以上,他虽不若大哥的爽朗俊俏,但也是斯文俊逸。

他生性很自爱,不乱搞男女关系,也不滥情。

但出色的外表和翩翩的风度,还是有很多的女性都会主动的向他示好,可偏偏这个夏卓沁只把他当做路人甲来看,着实让他有点气闷。

当然,他打死都不会承认,在婚礼上的那段插曲中,她所说的“同情他”,才是真正让他耿耿於怀的原因。

「三少爷,你要在厨房吃吗?」端着盘子的菲佣,奇怪的望着站在门口发呆的莫霆御,如此问道。

莫霆御如梦初醒,「咳…送到餐厅吧。」

他在餐桌旁坐下,假装不经意的问,「刚刚那个女孩子到厨房去做什麽?」

菲佣一号,妮娜,没有多想的回答,「夏小姐是拿蛋糕过来,交代南西要弄给小元少爹吃的。」

菲佣二号,南西,是专门照顾莫家小少爷的看护工。

莫霆御闻言皱了一下眉头,迟疑的问,「什麽蛋糕?其他人知道吗?」

妮娜笑着点点头,把碗筷摆好,帮他添了一碗饭,接着说,「大家都知道,小元少爷最喜欢夏小姐了!每次夏小姐来,都会买一些很有名的蛋糕或甜点,给小元少爷吃。小元少爷每次都很快就吃完了,还吵着要买呢!」

「每次?」莫霆御愣了一下,「从什麽时候开始?我怎麽不知道?」

「嗯…」妮娜想了一下,「就从大少奶奶嫁进来之後啊!有时候,她是让大少奶奶拿回来;有时候,她是路过放在守卫室。还有,每个月她来的时候都会带来。三少爷你也常吃到啊!」

莫霆御皱着眉努力的回想,确实自从大嫂嫁过来之後,家里三不五时就会出现蛋糕、布丁、甜点、巧克力或冰淇淋之类的东西,而且每一种都是有名的糕点,他一直以为那是大嫂买的,原来,竟然是她买的。

明明他才是小元的保护者,怎麽他都不知道有这件事。

「小元吃那麽多甜点可以吗?」莫霆御心里有点不是滋味的问。

妮娜很诚实的回答,「一开始老爷和夫人也很担心,不过二少爷说,只要正餐有正常吃的话,吃点心蛋糕是没关系的。」

「喔,好吧,没事你下去吧。」莫霆御闷闷的说。

不过在他看到满桌子想念的家乡菜时,他心头那股不愉快就烟消云散,开始全力的攻击眼前的美食,把烦恼抛诸脑後。

当他终於满足了自己饥饿已久的胃袋之後,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他可爱的小弟。

爬上二楼,推开门,就听见电视的声音。

嗯,应该是职棒的转播。

也许是因为行动不便的关系,莫家小弟莫元御最喜欢的就是看球赛。

足球、蓝球、棒球、撞球、橄榄球,只要是运动赛事,他都爱看。

对於所有比赛,他不特别支持哪一队,他只支持第一名的球队,是一种另类的“现实”。

除了棒球,他是标准的疯狂象迷,有时看到紧张处,会非常激动的大吼大叫。

因为小弟的五官本来就因为脑性麻痹而变得有点歪歪的,再加上一激动他就会很狰狞,所以看在外人眼里会觉得很可怕,但他反而觉得小弟这个样子很可爱。

他听见视听室里传来小弟大吼大叫的声音时,不由得莞尔,正想走进房里时,却听见另一个大吼大笑的声音。

「耶!全垒打!哈哈哈!小元,我赢了!」女子的大笑声掺着着小元模糊不清的吼叫声。

他惊异的看着视听室里,一脸狰狞的小弟,手上拿着黄色的加油筒大叫,在轮椅上激动的扭动身体;旁边是一个绑着马尾的女人,拿着绿色的加油筒高兴的大叫,在超大电视前面开心的蹦蹦跳跳。

「肉脚!肉脚!肉脚!」女人又叫又跳的嘲笑着战败队,「九连败,真是超级大肉脚!」

原本大叫的小元反而开始大笑,笑到眼泪又流出来了,还把自己的脚抬的高高的。

女人大笑,「哈哈哈!小元,你的是“鸟仔脚”不是肉脚!不要拿出来献丑!」

「─鸟─仔─脚─」小元笑着大叫,笑得更开心,笑到瘫在轮椅上,笑到抽蓄。

女人尖笑着拿起一旁的毛巾,细心的帮笑到满头汗跟满脸泪水的小元擦脸,边笑还边警告他,「小元,你别给我笑到尿失禁,到时候南西会扁我!」

不说还好,她一说,小元又开始狂笑。

真不知道有什麽好笑的?

「好啦!好啦!不要笑了,我拿水给你喝。」女人打算离开房间去端杯水来的时候,终於发现伫在门口的莫霆御。

「呃…莫先生…」女人有点尴尬的看着他,心里嘀咕着他到底在这里看多久了。

莫霆御这会儿笑看着她,这抺笑带着深意、带着审视,也带着感谢。

「夏小姐,怎麽没在外面和其他人一起烤肉?」莫霆御仔细的打量眼前这个也是叫到满头大汗的女人,突然觉得,她其实长得满耐看的。

「─三─哥─」小元停下笑声,开心的按着电动轮椅,开到莫霆御的面前。

莫霆御宠爱的看着小弟,大手伸出抹掉他头上的汗,「小元,你还真是开心哩!」

夏卓沁递给他一条毛巾,很自然的开始“使唤”他,「帮小元把头发擦乾,不然冷气这麽强,他很容易感冒,我去拿水给他喝。」

莫霆御哭笑不得的看着那个发号施令的女人,摇摇头很认份的开始帮小弟擦头发,一边问他,「小元,夏小姐常常陪你看电视吗?」

小元笑得傻兮兮的点点头。

其实,对小元来说,讲话是一种很吃力的动作,所以,可以不讲话的时候,他就会用动作代替。

「你们每次看电视都这麽激动?」莫霆御笑问,想到刚刚的场景,他是觉得又好笑又感动。

好久没看到小元这麽开心的模样了。

冲着这一点,他很感谢夏卓沁。

小元又用力点点点头,僵直的手指点点丢置在腿上的黄色加油筒。

莫霆御看了看加油筒,又想了想,问,「你是象队,她是狮队?」

小元点点头,开始傻笑。

莫霆御细心的帮他擦乾头之後,笑了出来,「象队和狮队是死对头,你们怎麽没有打起来?」

「因为他打不过我啊!」夏卓沁笑盈盈的从门口走进来,手里还端着一大杯的开水。

夏卓沁很自然的蹲在小元的面前,拿着水,把吸管放到小元的嘴里,让他大口的吸着开水,一面和莫霆御讲话,「我们一开始用剪刀石头布决定要选那一队,结果,我选的狮队赢了!」

「剪刀石头布?!」莫霆御有点傻眼的问。

小元那一年到头都蜷曲紧握的手,能做剪刀石头布的动作吗?

「对啊!」夏卓沁理所当然的回答,「不然叫小元跟你猜拳。来,小元,出剪刀。」

莫霆御惊奇的看着小弟,举高右手,努力的伸出两根手指,比了个V字。

「小元,出布!」夏卓沁的声音再度响起,只见小元又慢慢的张开其他的手指,露出白嫩嫩的掌心。

夏卓沁看着莫霆御既惊奇又感动的表情,轻笑,「我想,应该不用让他出石头给你看吧!」

莫霆御说不出话来,只能呆呆的摸着小弟的手,珍奇的看着它。

夏卓沁很贴心的没有出声打断他的感动,直到看护工南西走进来为止。

「小少爷,该睡午觉了!」

夏卓沁很识相的,走到门口准备恭送少爷就寝。

而莫霆御也摸摸小元的头,「好了,去睡觉吧!」

小元可怜兮兮的看着夏卓沁,扁着嘴,有装模作样的嫌疑。

「别看我!看我也没有用!」夏卓沁赶快自清,「睡午觉的时间到了,你只能认了!」

莫霆御有点好笑的看着小弟装可怜。

「─姐─姐─」小元可怜兮兮的叫着。

夏卓沁叹了口气,「好啦!我陪你吃完晚饭再回家,可以了吧?!快去睡觉!」

小元这才开心的笑呵呵,任由南西把他推回卧房午睡。

顿时房里只剩下孤男寡女,而且彼此很不熟,让夏卓沁有点不自在,觉得快快闪人方为上策,她对莫霆御笑了笑,「那麽我先下去了。」

「夏小姐,等等。」莫霆御叫住她,「我想我欠你一个道歉。」

他很诚恳的说,但夏卓沁却是一头雾水。

她疑惑的问,「莫先生,你在说什麽,我怎麽听不懂?」

「叫我Tim吧,我的朋友都这麽叫我。」莫霆御笑了。

夏卓沁耸耸肩,她是个大方的人,也不介意,「我朋友都叫我小卓。」

她很爽快的问,「我不记得我们之间有什麽过节啊?有什麽好道歉的?」

莫霆御对她的直率觉得有趣,「去年,在婚礼上,我们第一次碰面的时候,我说了一些话不是很好听。」

夏卓沁闻言有点尴尬的搔搔头,「Tim,我呢,有一个缺点,就是记性不太好。去年的事,说真的我不是很有印象了…」

莫霆御一怔,觉得有点怀疑,但是还是很有风度的敍述了一次当时的状况。

夏卓沁恍然大悟,笑咪咪的说,「哎唷,你的反应很正常啦!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嘛!」

她的反应真的出乎他意料之外,不过,他还是真心的说,「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

夏卓沁又愣住了,「谢我什麽?」

「谢谢你让小元这麽快乐!」莫霆御有点感概的说。

「CP的孩子都是很容易知足,很容易快乐的。」夏卓沁默然了一会儿,缓缓的说,「他们自己并不会觉得苦。真正觉得苦的,反而是他们身边的人。我并没有做什麽,我唯一做的就是把小元当做正常人来看,如果,你看不透这一点的话,你会很辛苦。」

莫霆御听了心中百感交集,眼神复杂的看着她,沉吟了一会儿,最後还是问了,「这就是你为什麽会说同情我的原因吗?」

夏卓沁俏皮的笑笑,「我想,从今天起,我不用再同情你罗!」

莫霆御默然。

夏卓沁转了一下灵活的眼珠,「阿钧说,等一会儿要在前院玩排球,男女混合对打,你来不来?我们这一队很缺人耶!」

莫霆御诧异的看着她飞快的转移话题。

他笑了,笑得和煦,「当然去!」

激烈的球赛因为选手全都是业余人士,而变成了爆笑球赛,最激烈的不是杀球救球,而是捡球。

搞到最後根本没有在算得分,而在算那一边掉球最多,最多的人为战败方。

男人们累得跟狗一样,因为女人们实在太肉脚。

最让莫霆御气愤的是,那个约他来打球的女人竟然连下场都没下场,只是在旁边凉凉的看他和对方厮杀。

他喘着气大口的喝着水,有点小埋怨的瞪着递水给他的夏卓沁,「你怎麽没下场?」

「不是我不打,是他们不让我打嘛!」夏卓沁笑得很无辜,「不然,你问他们看我可不可以下场。」

「不可以!!」

莫霆御还没出声,一旁听到他们对话的同队队友们,就以杀猪的叫声否决了这项提议。

莫霆御奇怪的看着队友们问,「为什麽?」

「因为她是运动白痴!」队友们异口同声的说。

夏卓沁不以为意的大笑。

就是这个原因,让她从小到大都可以很理直气壮的逃过运动比赛。

因为,虽然她的脑筋很清楚所有的比赛规则,但是正式上场时,她就是会错误百出,反应慢半拍。

她的脑袋很灵光,数理逻辑都难不倒她,可惜运动靠的是反射神经,她偏偏是脑细胞快过反射神经的运动白痴。

莫霆御意外但又无奈的叹了口气,想不到竟然误上贼船,只好又再度的被推下场中,死命的救球去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的快,一转眼日落西山,聚会里的朋友们一一的告辞,没有人留下来吃晚餐,多半都是要回家约会去了。

除了夏卓沁以外,因为她答应莫元御,要陪他吃过晚餐再走。

拿着球看着帮忙整理场地的夏卓沁,莫霆御忍不住问了,「你如果有约的话,可以先走,不一定要留下来陪小元吃晚饭。」

夏卓沁抬起头不解的看着他,「为什麽这麽说?」

「难得的周末假日,你不用陪家人或男朋友吗?」

莫霆御脱口而出,原本,他并不想探她隐私的。

夏卓沁眨眨眼,对他的问题有点意外,只是简单的回了一句,「这就是单身的好处啊!」

不知为何,听到她是单身,他有一种莫名松了口气的感觉。

真是怪了,她是不是单身,关他什麽事?

怎麽会这麽没头没脑的问出口?

他不由得有点懊恼,他一向不是这麽鲁莾的人。

不想深究自己的异常,他有点僵硬的笑了笑,「那你慢慢来,我先去换掉这身脏衣服了。」

说完,他有点焦急的快步离开。

而夏卓沁则是没有多想的耸耸肩,继续收着排球网。

黄晶雯见到刚刚的互动,忍不住八卦的走了过来。

「小卓,你什麽时候跟我家小叔这麽熟了啊?」黄晶雯好奇的问,「我以为你跟小元比较好而已耶!」

夏卓沁头也不抬的继续收着网子,「我跟谁都可以有话聊,你又不是不知道!」

「是没错啦!」黄晶雯笑得暧昧,「可是我老公的三弟,可不是跟谁都有话聊的喔!」

以黄晶雯对莫霆御的认识,她知道这个小叔虽然平常斯斯文文,和和气气的。

可是跟人都保持着一段距离,对外人防心很重。

虽不一定会表现出来,但要能够跟他亲近到他会主动关心别人的程度,是不太容易。

「会吗?」夏卓沁终於抬起头看她,看到黄晶雯暧昧的表情就知道她又在乱想了。

「你少在那边乱编故事!他是因为撞见我和小元在玩,所以才会和我多聊两句。」

黄晶雯看着波澜不兴的她,实在觉得没趣。

「唉~你真是不好玩,怎麽逗都不会脸红。」

夏卓沁哭笑不得的啐了她一口,「没有暧昧当然就逗不起来啊!」

「说真的,我这个小叔还满洁身自爱的,你可以考虑看看!」

黄晶雯努力的想把单身小叔销给自己的好友。

「有什麽好考虑的?你介绍他就会接受吗?少在那边一厢情愿了!」夏卓沁笑着摇摇头,「怎麽结了婚的女人都那麽爱作媒啊?太闲了是吧?!生个小孩来玩玩就不会无聊了!」

「哎唷!作作白日梦也不行吗?」黄晶雯没好气的说,「你啊~就是太实际了,才会把桃花都斩光光!」

夏卓沁笑笑,「好啦!好啦!随便你说啦~我快饿死了,吃饭去吧!」

黄晶雯实在是拿这个好友没办法。

说到她这个死党,脑袋是一级棒,可是就是桃花不够旺,年届三十,也不过谈了一次恋爱,之後就一直空窗。

她自己不急,可她这个当朋友的可是心疼她孤家寡人,一直希望她能够寻得一个足以与她匹配的男人,可惜她本人没有什麽谈恋爱的慾望。

男性的朋友不少,可惜就没有一个能够打入她的内心。

其实,小卓虽不是美女之流,但却是个很耐看而且很贴心的女孩子。

和她在一起,会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可惜到现在为止,每个有心要追求她的男人,到最後都会变成她的普通好友。

让她在一旁看了扼腕不已,又无能为力。

讲也讲不过她,也说服不了她,每次和她谈到这个话题,聊到最後,反而是她自己被说服了,真是无力!

算了,人说姻缘是天注定,或许就是她的姻缘还没到吧?!

黄晶雯释然一笑,牵起身旁老公的手,吃饭去。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