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突然,很想你 — 四

正文 突然,很想你 — 四

我们断断续续的连络了五年,对於没谈过恋爱的我,我很喜欢和他这种暧昧的关系,朋友们都劝我放弃这段感情,他们总是给我三个放弃他的理由。

第一,我没见过他的样子,怎麽知道他是胖子、瘦子还是秃头大肚腩。

第二,他只是帮我当作备胎,有空的时候连络我,和女友甜蜜的时候就希望我不要打电话吵他。

第三,他很花心,这五年内至少换过五个女朋友,证明这个人不是会懂得珍惜女人的人。

而我在第一时间就打破了这三个理论。

第一,我不是外貌协会的人,只要他不是长的歪嘴裂鼻,我都能接受,毕竟我也不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另外,我看过他即时通上的一张大头贴,上面是他肚子上那个鬼头刺青的特写,证明了他不是大肚腩,还有点肌肉。

第二,我不觉得做备胎没什麽不好,对他来说女友是一阵子的,朋友是一辈子的,所以,我情愿做他一辈子的粉红知己。

第三,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他交过很多女朋友,证明我的眼光没有错,要是能让浪子回头,他的心里就永远容不下第二个女人。

在朋友们拿我没辄的同时,他们换了另一个方式,就是开始三不五时就介绍男人给我认识,多半不是他们的哥哥、弟弟就是同学。

然後,在三年前的某一天,我在公车上弄丢了手机,也是在那一天碰到了帮我找手机的好心人士。

手机是找回来了,但不知为何里面的资料全没了,我没了他的电话,他的简讯。

也许是某种天注定,也许是上帝知道我的辛苦,衪派了一个男人给我,要我忘了另一个男人。

好心人士开始热烈的追求我,载我上下学,载我去打工;陪我上馆子,陪我逛街;买花给我,买衣服给我;我心情不好,他在旁边帮我拭泪,我心情好,他在旁边陪我大笑,甚至他也知道他的存在,就算他已经向我告白了。

「ㄟ,我问你,他知道你喜欢他吗?」某天,我的超级好朋友问我。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因为我从没说过喜欢他,也没听他说过喜欢我。

「那…你有没有想到要告诉他。」这个问题其实我想过,但是不知道从何开口。怎麽说才不会伤了感情,怎麽说才能让自己真的放下?

「有…但是我不知道该怎麽说。」其实在心里某个角落,我非常不想失去他。

「你这样子,对阿杰公平吗?」阿杰,是好心人士的名字。「他对你怎样,你自己应该很清楚…你自己曾经说过,他不喜欢一心二用吧!那你现在是怎麽对这两个男人呢!」

她的话在我的心头打了一个很大的坑,我要把这个坑填满,就是要让他知道我喜欢他,然後看他的反应再决定自己要不要和阿杰在一起。

就这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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