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迴香 — 參. 甜蜜後記 (1)

正文 迴香 — 參. 甜蜜後記 (1)

香香在纽约待了两个礼拜,终於要回台北了。韩向天公事如麻,确定无法随行,就连此刻也还坐在书桌前处理公司带回来的公务,但那双巧克力眼睛总也忍不住去看床上的香香……那是一幅赏心悦目的室内风景……刚洗过澡的她,戴付眼镜,长发随意用鲨鱼夹盘在脑後,穿着大一号的条纹睡衣裤,盘腿坐在床上,神情慵懒,正一件一件整理这几日从纽约买到的各式礼物及纪念品,打算带回去送给台北的亲朋好友。

「昨天看CNN气象,好像有台风形成,会往台湾那儿扫过去,你要不要晚几天再回去?」韩向天突然冒出这几句。

「可是我明天就回去啦,就算它几天後会直扑台湾,我的飞机也早落地了,别担心嘛。」香香闲闲说道,正拿起一幅从古根汉美术馆买来的复制名画,仔细端详,然後才满意地放进纸袋里,这画是打算送给Steven的。

「…….」

她没听见他答腔,觉得有异,抬头一看,才发现她的未婚夫正噘着嘴,对着书桌上的笔电猛敲键盘,一双浓眉蹙得死紧,似有满肚子委屈。其实她早就摸清楚他的肚肠,知道他脑袋瓜在想什麽,於是笑笑问他,「在生什麽气啊?Mr.O’Neil?」她明知故问,还故意学楼下门僮这样恭谨唤他。

「没有啊!」韩向天偷觑一眼,见她把注意力放回他身上,才稍稍舒了眉。

两个礼拜的朝夕相处下来,他终於见识到香香在生活上的独立与自主,她根本不用他当地陪,早就趁他这几天白天上班的时间,自行逛遍整座纽约市,包括各大博物馆和名胜景点。等到了晚上,回到公寓,又变回他的小女人,窝进他怀里,掏出数位相机,分享一天的遭遇及见闻。

他惊艳她在纽约街头捕捉的镜头,像心灵的眼睛,总在不起眼的角落发现最美丽的人、景、物,化刹那为永恒。

她的知性……她的感性,令他深深着迷。

如今这小女人正从床上下来,婀娜朝他走来,看得他痴醉。

「怎麽了?你明明在生气。」她伸出小手,顺顺他浓密的黑发,偏着头,温柔问他。

他索性大手一把将温香软玉的她拉进怀里,坐在腿上,摘了她的眼镜,低头抵住她光润的前额,眼观鼻,鼻观心,娓娓诉说自己的“委屈”……「你就不能再多留几天吗?」

就知道!就知道他在“气”这个。这几天他找尽各种藉口卢她多留几天,可是她不放心老爹一个人在台湾,再说公司那边也不能请假太久,她担心Steven和David会焦头烂额。

「不行啦~~」她拖长尾音,跟他撒娇,知道唯有靠这招才能让他“消气”,一双藕臂勾住他脖子,小脸偎了上去,耳鬓厮磨,「要是不早点回去,工作积那麽多,做不完,到时哪有时间办婚礼啊?」她小耍心机,不提自己真正的挂虑,反倒去戳他最在意的那事──他们的婚礼。他跟她说过,要赶在农历年前,将她娶进门,所以掐指算算,时间其实很仓促。但韩向天会这麽急,也不是没有他自以为的道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更何况是可人儿一样的香香……一次他下班後顺道去外头接她回家,不意撞见等在街头的她正被一个白种男人涎笑搭讪,他老大不客气地赶掉“那只苍蝇”,回到车上,语气犹酸地小心问她,这几日的自助旅游是否也有类似遭遇。她倒是回答得云淡风清,说什麽西方人难免会对东方女孩有点好奇,没什麽大不了,更何况他们都很绅士,不会强人所难。他一听,非同小可,脸当场垮下来,被她看见了。

「你生气什麽啊?」她当时这样说他,「人家又不是大野狼。」

「怎麽不是,根本就是披着羊皮的大野狼。」他没好气地回她,心里半自懊恼,没空请假陪在她身边,哦,不,“随时看紧她”这句话可能更贴切点。

「可是我也常像只披着狼皮的小绵羊,张牙舞爪地吓跑他们啊。」她爱娇地头靠上正在开车的他的肩膀,不许他胡思乱想,瞎疑猜。

他喜欢她撒娇,她一娇嗲,他的心就酥了…化了,分不清南北西东。商场上,他或许爱发号司令,谁都得听他,但一遇上香香,铁汉也就化为绕指柔,通通改听她的。

如今听见怀里的她提起年前要赶办的婚礼,竟又被她命中要害地彻底缴械投降…算了,还是让她早点回去吧,毕竟他们应允了南老爹,婚礼要在台北举行,所以总得有人先去打理,他暂时走不开,谁叫他电话里答应刚痊癒的Kelly,会帮她爹地好好打理美国的公司,一辈子不准有贰心,因为Kelly说,唯有这样,她才肯原谅他的“背叛”,说完,还在电话里贼贼地笑了两声。唉,他这辈子真是栽在这两个女人的手里了(Kelly和香香),不过他心甘情愿。

他大手一个收紧,将怀里的可人儿圈得更紧,她好香…他真舍不得她明天就走,可是他一定得赶快把她变成Mrs.O’Neil,因为他到现在都还记得那天夜里在台北公寓的阳台,小武曾跟他玩笑提过,这些年来,追他妹妹的人起码有一拖拉库。好吧,他承认小武向来爱吹牛皮,不过他宁可信其有,也绝不拿自己未来的幸福去冒险,更何况,他可没忘了台湾还有个蓝眼珠先生在虎视耽耽。

「好吧,你明天回去,」他终於答应,大手在她细软的腰肢上游移,「我一忙完就回台北,到时可以多陪陪你。这两个礼拜,我一直忙公事,没有陪你到处走走,你会不会生我气?」他难免觉得内疚,只是黄先生到现在都还被Kelly拖在台北,回不了纽约,他总不能丢了公事不管,跟着香香到处游山玩水,最多只能尽量提早下班,陪她吃晚饭,有时是在外面餐馆,有时是载她到唐人街买食材回家煮,然後他会坐在餐桌前加班,一边偷瞄她在厨房里忙络的身影,嘴角泛着幸福的居家男人才有的得意笑容。

香香还没开口回答,他就噘起嘴,忍不住想去亲她,竟被她淘气挡下,嗲声反问:「那如果以後是我工作太忙,没时间陪你?你会生我气吗?」她知道他责任心重,所以根本没怪他,毕竟是她自己无厘头地跑来纽约扰他工作,不过她也乾脆趁此机会探探他想法,想知道他会不会很沙文,因为她可没打算结婚之後,就辞了工作在家当贤妻良母,广告对她来说,是工作也是兴趣,她不舍放下。

他当然知道她在想什麽,也没打算要她辞去工作,甚至早就预见,结婚之後,两人势必得当一对侯鸟夫妻,两地相思。但他不觉得这是问题,遂迅雷不及掩耳地拨开她的小手,热唇兜上,大手忙不迭地去拆她脑後的发夹,一头乌黑长发直泻而下。她被他吮得天旋地转,几乎忘了自己刚刚问了他什麽,等到他吮够了,满意地离了唇,她已经魂飞魄荡,双颊飞红……他就爱看她这付酣醉模样,简直得意极了,这才跟她咬着耳朵,小声说:「你是我的香香宝贝,我怎麽舍得生你气,你喜欢怎样都好,都听你的,只是你得每天想着我,朝也想,暮也想…………」他的大手迫不及待地去解她衣襟,探了进去……雨点一样的吻,落在这里和那里……

她全身酥麻轻颤,心里嗔怪这人到现在竟还不懂…..她怎麽忘得了他…十五年前,青春爱恋一场,从此像被下蛊似始终对他念念不忘,即便岁月悠悠,白云苍狗。天可怜见,她终於寻回了他,偎在他怀里,像天涯漂泊的船,终於进了港,靠了岸。

她感觉到一股晕眩的幸福,只能攀着他,依着他,由着他,就让纽约的最後一夜,越夜越绚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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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香回到了台北,被韩向天一语道中,想他想得不得了……

她夜里想他,办公桌前想他,小March里想他,就连晚餐桌上,也想他…到傻笑,被老爹喝了一声,才能回魂。

「啐,又在傻笑,快快快,吃完晚饭,回房里上网找你老公说悄悄话去。」老爹嘴里损她,心里其实笑歪了。他根本没料到香香会真的如期回台北,显然他未来女婿的黏功还不够上乘。他早等不及他们快快结婚,也好了了他这一辈子最後一桩心事,只不过若能再添个外孙,那就功德圆满,了无遗憾了,所以当香香回来後告诉他,小天想赶在农历年前结婚,他想都不想,立刻答应。

餐桌上的香香红着脸,嘟着嘴说:「爸,他一大早要开会,哪有空上网啊。」现在是纽约的早上时间,他昨晚就跟她“报告”过今天行程,说他今天一天都很忙,得等下班後才有时间打电话给她,顺道叫她起床上班。台北纽约,两地时差,整整十二小时,他们也只能尽量抓彼此都方便的空档,说说贴心情话。

「香香,我看你结婚後,还是跟着小天到美国去吧,夫妻俩怎麽可以分居两地呢,你看你小嫂最後还不是决定到上海陪你小哥。」南老爹又旧话重提。

「不要,我不是跟你说过,小天已经答应我,婚後我还是可以继续工作,而且还是继续住在这间公寓里,只是搬到楼上去而已。」她再次向老爹保证,她不想长住美国,她给老爹的理由是,她喜欢LITA的工作,她不想只当个家庭主妇。但这话其实只有八分真,真正的原因是,她想留在台湾陪老爹,因为她知道老爹住不惯美国,要不,当年早就跟她大哥一家人定居加州了。

「香香……」餐桌上的老爹收起戏谑,一本正经。「你别刻意为了老爹我,而选择留在台湾,你放心,我一个人没问题的,这里街坊的老邻居这麽多,大家都会彼此照应。再说你也要帮小天设身处地想啊,总不能要他长年累月地当空中飞人吧。」

「爸,你知道小天跟我求婚时,跟我说了什麽吗?」香香决定一次跟老爹说清楚。「他说,你把女儿嫁给他,不会少了一个女儿,只会多一个儿子,所以要你放心。」她又扒了一口饭,「换言之,你赶不走我的,我赖定你了,以後还是要每天吃你煮的饭,陪你看电视,逛菜场。」她嘻皮笑脸地说。

「好小子,嘴真甜,」老爹笑得眉眼挤成一团,但还是不忘提醒他女儿两句,「不过老爹还是要提醒你,结婚後,别老在你老公面前一付心向着老爹的模样,他会吃醋的。」

「他敢!?」她虽答得横眉竖眼,但其实哪里不懂老爹的教诲,婚姻不是只有爱情,更多的是智慧的经营。老人家的话…她谨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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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睡前,香香又把她的小天从头到尾细细想了一遍。

老爹说他嘴甜,一点也不假,不过老爹也说他值得依靠,因为看他当初把Kelly昏迷不醒的责任给一肩扛下,就知道这男的有肩膀。老爹说的,她通通同意,她相信老爹的眼光,也相信自己的眼光,她和小天之间的感情兜了几圈,终於回到原点,就要修成正果,想来都觉得不敢相信,她快乐得好想向全世界的人大声喧嚷。

纽约的两人世界,对她来说,像天堂、像糖屋,像伊甸乐园……不断在脑海反覆回想。他们的一天总是从爱的早餐开始。她常常在溢满蛋香、奶香和咖啡香的空气里醒来,一个翻身,那个老爱在被褥里蹭着她的人已经不见踪影,但一定有五音不全的男高音从厨房里传来。她蒙在被里暗自发笑,想到他自夸歌声像Domingo。她不是没取笑过他如果他像Domingo,那她八成可以当SarahBrightman了。但无论她如何取笑,他照样自得其乐得很。

而且别看这家伙在公司里,是个不苟言笑的大老板,闹起她来,却是不像话的很。有一回,她赖床,虽然耳里听见他在房门外头唤她起床吃早饭,还是不想起来,遂打个呵欠,回说不饿,翻身蒙头,又回去睡觉,反正早上赶着上班的人又不是她南香香。房门口的那人最後识相地闭上嘴巴,只是没过一会儿,被窝竟就被他钻了进来,直接把她当早餐给“吃乾抹净”了。

那两个礼拜,他常把公司里办不完的公务带回家处理,但等到他都做完了,就轮到他陪她“加班”了,因为她喜欢观摩这里的电视广告,哪台有广告,就转哪一台,边看还边作笔记,只是里头都讲英文,他得陪着她看,碰到她听不懂的,必须解释给她听。他倒也乐在其中,抱着温香软玉的她,窝进沙发里,只是老是看着不断跳台的萤幕,眼睛不花都难。

一次他好不容易抢下她手里的遥控器,“满眼金星”地对她说:「香香宝贝,你知不知道你未婚夫我的视力是2.0,可是再这样搞下去,我八成要跟你一样变成四眼田鸡了。」说完,遥控器一扔,不知飞到天外哪里,「好了,今天就“加班”到这里,上床时间到了。」然後脚一蹬,把她连人带抱地从沙发上捞了起来。

「不要,你先去睡,我想再看一下电视。」她还不想睡,身一扭,想要脱身,但他不依,不管她怎麽扭怎麽翻,就是下不了地。

「不行,你一定要陪我上床睡觉,」他执拗得很。「我什麽都可以依你,只有上床睡觉这件事,得听我的。」

她瞪大眼睛看着他,好气又好笑,哪有人这麽霸道地硬是规定人家上床睡觉?可她能怎麽办?力气没人家大,个儿又没人家魁,最後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被他抱上床,乖乖做他床上熊抱的那只娃娃。

她知道他黏她,老爱蹭着她,才会订下这莫明其妙的上床规矩,不过她也很快认同了这条“家规”…毕竟一天终了,红尘暂隐,万物籁寂,还有什麽比在被窝里跟爱人分享体温心跳来得幸福与美好,她渐渐戒不掉……他的存在,他的拥抱,他的味道…跟他在一起的每一个日子,时间彷佛过得特别快,相形之下,此刻……回到台北的她,简直像在度日如年了。

她想念在他怀里温热的呼吸、沉稳的心跳,想念他的一切,最後在模模糊糊、朦朦胧胧的想念里……沉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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