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你的顏色 — 第十八章 宋亦恩的绝望

正文 你的顏色 — 第十八章 宋亦恩的绝望

空白的五年,不知下了几场雪。

这陌生的都市,白色的雪从天而降,消失在宋亦恩一个人的肩膀。

他在的城市,现在也在下雪吗。

头上的月亮,也那么美吗。

删了多少送不出的简讯,写了多少发不出的邮件。

打了多少个无人接听的电话,讲了多少句没人听的对不起。

晴天没有人一起晒太阳,雨天没有人一起撑伞。

下雪没有人一起哇哦,打雷没有人一起哎呀。

出门没有人说ta-da-i-ma,回家没有人应o-ka-e-ri。

他会知道吗?

那天的彩虹升起很漂亮,那夜的流星划过许了愿望。

那天的早饭煮糊了粥,那天的晚饭打碎了杯子。

那天车站新开了一家意大利面店,那天回家买了一大盒鲜红的草莓。

偶尔太想他了就一个人去旅行:想走着走着,会不会在街上刚好遇见他。

他是不是也在看宋亦恩在看的月亮,他是不是也在晒晒着宋亦恩的太阳。

伤口是不是已经痊愈。

这一刻,他望着哪里。

绵长的时光里,再没有他的蛛丝马跡。

诺大的空间里,能摸到的,只有他送的笔记本和围巾。

不管回忆再怎么鲜明,午夜到晨曦止不住泪光脸上弹琴。

春天再也不去看樱花吹雪满地,宋亦恩怕太美丽会想起智清圣。

夏天晴空哗啦啦下起雷阵雨,宋亦恩捂上耳朵,止不住心里轰隆隆响起智清圣。

秋天金木犀伸着尾巴送来香气,宋亦恩担心他生日有没有人在身边陪他。

冬天飘雪金黄的橘子滚满地,热毛毯里再没有和自己,十指紧扣的手心。

长相思,摧心肝,卷帷望月空长叹。

不管曾许下多少海誓山盟,分手只需要一句。

分手后杀死人的往往不是大大的野心,而是一片一片无从处理的小小情绪。

有时候变成蝴蝶落在肩膀然后消失不见,更多时候变成铁钉插进心头,搅烂皮肉。

没有智清圣的一千八百二十五天,眼眶好像天天都是咸的。

宋亦恩常常后悔自己当年的选择,常常梦里叫着智清圣的名字哭着醒来。

分开的第二年他和家人坦白了出柜,意外地没有遭到太多反对。

可是智清圣不在了。

分开的第二年,宋亦恩出版了自己的诗集,正式和出版社签约成为了作家。

可是智清圣不在了。

从前的宋亦恩风景小诗多,基调轻快又明亮,文风娟雅稚气。大一的时候,他写过《陪伴》给奶奶:

晚风吹过一河睡觉的星星

我枕着水仙花白云和你

总是抱着我唱起

一曲两曲三曲

山间小雨猝不及防淋

玫瑰花香喷醒我睡意

腥膻的大海混着海蟹绿了青桔

夏天的顏色装满知了西瓜蛐蛐

我脏脏的毛袜

你白发的苍苍

到了大二,文字只愈发綺丽清秀,青涩活泼。比如这首《小路》:

幽径欢喜

惊红黄一地倾心

椎茸蜜肤

凝脂一两朵

风雨妖精

天浣珠顏雪

书翻一两页

鸭犬安眠

雾下猫归晚

袖短一路香

大三后期隐隐多了几分愁绪,读起来却也恬适安详。比如这首《秋光》:

红杏晶闪

树皮琥珀江

车叮当

光落琉璃短

金瀑桂花长

美人手暖

面包诗香

狗子颠荡

漾一朵彼岸花乘凉

风轻轻渗鸽雀心脏

脚丫吹着琵琶

眉间弹起吉他

我深爱的呼吸啊

还有我深爱的秋日公公

他眼角明媚温暖的惆悵

即便是在他大学多次投稿屡屡碰壁,被一眾编辑嘲笑的时候,文字都是鸡蛋黄的暖色调,看了给人力量。

比如这首智清圣最喜欢的《棉花糖》:

我要做一只柔软的棉花糖

把脚放进太阳

手碰到月亮

头发拖到麦秆那么长

把梦捧在手上

就算被空气诽谤

就算头发一点一点变短

眼看要被这恶狠狠的世界吞噬光

可我还是一只柔软的棉花糖

拄着柔软的心脏

即便是再难过,再不开心的时候,宋亦恩的文字也始终保持清爽中性的天蓝,伤心也藏着调皮和希望。

看他的《下雨天》:

雨水打湿的麻雀

伸手问好金光粼粼的蒲公英

灰蒙蒙的天气伤了谁的心

哗啦啦的眼泪疼了小蜻蜓

樱花太沉

雷电太危险

安静一些

就快听不到燕子煮酒

和雨卿卿我我的声音

再也没有这样的宋亦恩。

以前智清圣总爱从背后把宋亦恩抱在怀里,认真看他的文字。他会跟宋亦恩说不要妥协写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就算他喜欢写的东西卖不出去。他会跟宋亦恩说让他保持他自由而无用的灵魂,赚钱养家他来就够。

再也没有从背后抱过来的手。

再也没有智清圣无与伦比的温柔。

多少次泪眼朦胧看从前写的诗,宋亦恩蜷缩在地上颤抖。

竟连自己的笔墨,都染着他的味道啊。

因为有智清圣,不会说话的星星月亮玫瑰大海才能变成陪伴。

因为有智清圣,黑暗的回家路才有眼睛去看枫叶茶花白云猫咪。

因为有智清圣,残阳下的桂花面包午风呼吸才闻起来那么甜蜜。

因为有智清圣,所有重伤诽谤不安难受的棱角才会变得和棉花糖一样柔软。

因为有智清圣,这偌大的世界宋亦恩才有闲情去担心麻雀蜻蜓和蒲公英。

还没来得及起誓山无棱,天地合,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

还没来得及一起慢慢变老,雪沫乳花浮午盏,人间有味是清欢。

怎么突然,他就不在了……

智清圣……

清圣……

清圣啊……

智清圣从宋亦恩的人生消失后,宋亦恩的文字开始夹杂黑色的忧伤。分手后他写的第一首诗是《奇跡》:

太阳的星火染红菠萝

白袜踩碎一地星光

海水淡着蜜瓜香

人群殷殷漭漭

金璨璨的雾

春光煮绿的茶

左手雨湿的花墻

郁郁泱泱

右肩撞碎的暗香

左思右想

活来活去

都是过不了关

初看文风依旧清淡美丽,却分明多了三分人间不信。分手后他写了第二首《无题》:

云懒白驹鷺鸭酩

林粉乡间暮蚕溪

光沫水梨浴冬起

几人心上几人衾

文风开始藏着匕首,字句染上从前没有的血红色。看他最后写的一首《相思》:

仓鼠把空气存起来过冬

人把过去攒起来修容

数到星星漏了光

等到飞云断了肠

把心头肉割了换彩色的衣裳

血流成河给胰脏撑起雨伞

风那么大

路那么长

来不及奔跑

就突然走散

如雨的相思

不见的人啊

失去智清圣的第一年,他变得多愁善感。每天早上五点半起来执笔,一草一木都变成心情。失去智清圣的第二年,他写不出诗了。他开始为一些专栏撰稿,写一些条条框框里的东西。再后来,他什么都写不出来了。

写着写着,他常常忘记自己在写什么。写着写着,屏幕上会不小心打满智清圣的名字。

太想智清圣的时候,夜夜失眠。不知道是因为少了智清圣温热的手臂当枕头,还是因为少了智清圣给他关灯。

他无数次强迫性地思考自己当初为什么做了那样的选择,想如果当初自己更强势一点,结局是不是不一样。

每一天每一天,他被后悔和自责的漩涡吞噬。每一天每一天,他都在压製自己回去找智清圣的冲动。

直到五年后一天,jackson找上门来。

当年那个稚气可爱的黄毛小孩,已经成了眼前精致帅气的大男孩,但他看起来有些不安。

「亦恩哥,有件事我必须要告诉你,」他咬着嘴唇,抬头看宋亦恩的反应,「你和清圣哥,五年前……」

「分手了。」宋亦恩淡淡地说着,没有一丝表情。

两人当年虽是秘密恋爱,但有极少数走得近的人是知道的。jackson是其中之一。

jackson深吸一口气,像下了什么决心似的:

「当年清圣哥的车祸,其实没有生命危险。」

「一切都是被策划的。」

「为了让你们分开。「

世界突然天旋地转。

耳边持续嗡嗡作响。

自己当初,是为了什么离开智清圣的?

「车祸前清圣哥和伯父坦白了出柜,说这辈子只要和亦恩哥你在一起。伯父当时大发雷霆,清圣哥说如果伯父执意阻拦,自己只能和他……断绝关系。」

这样的智清圣,自己当初是怎么回应的?

「我知道五年都已经过去了……可是……可是我还是觉得亦恩哥你要知道。」

「亦恩哥,你没看见那天你走以后清圣哥的样子……清圣哥这五年……变了很多……」

他怎么会记不得当年说分手那一天智清圣的表情?五年来,没有一天忘记。到头来,原来是自己的懦弱葬送了他们的爱情,伤害了最不该伤害的人和他自己。

宋亦恩突然想不通自己五年前究竟干了什么,这五年来一刻不散的自我折磨都变得可笑。

明明没有放下,明明不可能放下,却容许自己揣着重重地迷恋四处逃避。

自己分明只是在暗角期待,期待有一天智清圣突然了解一切,期待有一天他会来找自己。就像那个高中毕业的夜晚,他强行踏入自己的世界一样。

从头到尾,宋亦恩的爱都写满怯懦。

他凝固的表情,一点,一点,一点,开始崩溃。他忍住五指的颤抖,抓住jackson的衣袖:「jackson,告诉我清圣在哪里。」

和jackson道别后,宋亦恩迅速打理好一切,回到了那座熟悉的城市。

他站在圣所罗门酒店门口。楞楞地,站在酒店旋转门外。他看到门内一个身影。

——那个朝思暮想了五年的,亲爱的清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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