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要喜欢我 — 第100章

正文 不要喜欢我 — 第100章

“没什么。”我挂掉夏森绪的电话,看向脸色惨白的吴歌,有些担心,“言言你知道吴歌家在哪里吗?”

“五阿哥怎么了?”于言言这才注意到吴歌的情况,她一看吴歌的样子面露担忧。

“他好像胃病犯了。”我轻轻拍了拍吴歌的肩膀,“身体能不能撑住?是要去医院还是回家?”

“……不用在意。”吴歌躺在长椅上,身上都是冷汗,“吃了药好一些了,老毛病,我去楼上休息室躺一会儿就好。”

他都这么说了我和于言言一起搀扶着他到二楼,于言言还买了热水袋,她守在吴歌身旁,我也不好打扰。

等我采购完食材回到店里,于言言正在后厨做明天餐点的准备。想到今天是情人节,我也不好意思问她到底有没有向吴歌告白。不过看她情绪稳定的样子,估计是没有告白。

“言言明天也来吗?”我和她一起帮忙。

“来啊。”于言言说:“我到二月底就不干了。”

“诶?”我恍惚才想到她之前说过步入新学期要准备考研,“祝你考研顺利,加油!”

“这次估计过不了吧。”于言言意外地消极,“第一次就是陪跑,第二次考过的可能性大。”

我对这个一窍不通,如果不是认识周晓,我以为考研就和高考差不多。还好当初我不是爱随口鼓励别人的人,周晓抱怨考研的痛苦时,我没说什么欠揍的话。

有时候我会后悔自己没上过大学,在国外和身边同事交流还好,一旦和不同层次的人进行交谈,我会避免多次交流。我不希望被周围的人看不起,我这可怜又可笑的自尊心总是在这种时候发酵。

这两年因为赚到了钱,我有了比林巧巧和陈瑜还多的存款,那不该有的自尊心才慢慢消失。现在虽说是一夜回到解放前,但我意外的不在意。

可能是和沈凡星在一起后脸皮被她锻炼厚了,在街上突然跳舞或者是唱歌等什么乱七八糟的丢脸事都被她拉着做过,我倒是佛系了许多。

用她的话说就是:人是为自己活着,开心就好。

这也是我能忍受沈凡星的理由之一,也是我甘愿把全部的钱借给她的理由。

她从始至终都是一个自由的好人。

夏森绪和她是同一类人,我想我命中就是注定被这类人吸引吧。

傍晚,于言言看着吴歌喝了粥之后才放心回家,我帮吴歌把吧台一些材料备好,他倒像个老爷坐在那里指挥我,看他是病人的份上我就忍了。

“对了,你之前不是问我找房子的事吗?”吴歌忽然想起这件事。

我心一跳,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希望吴歌立刻给我答案,我想继续待在夏森绪家,我有些不想走,可理智告诉我要赶紧走,不然回不了头了。

“是啊,怎么样了?有合适的房子吗?”我继续擦拭物品,把那些不该有的想法抛开,等待吴歌的回答。

“你平时有什么兴趣爱好吗?”吴歌问道。

“没有。你为什么问这个?”我有些不解。

吴歌皱皱眉,“你平时假期在干什么啊?”

“看看电影,做做甜点吧,或者去公园逛逛。”我如实说道。

吴歌目瞪口呆,他又问:“那你每天下班回去之后呢?”

这个问题问倒我了,我每天下班回去在干什么?先是去买菜,然后做完饭,再准备好明天的便当食材。如果夏森绪坐在客厅看电视我会陪她一起看,如果夏森绪不在,我就回房间玩会手机或者是想甜品设计。

“有灵感的时候就把想要的甜品设计记下来,没灵感的时候就玩手机?”

“天啊。”吴歌不可置信地看着我,他抬头看了看天花板,“我看你直接就住在这二楼吧,晚上没事的时候就跑到店里做做甜品。”

“休息室虽说有一室一浴,但是没有厨房。”我指出了弊端,“你也知道,我平时都是自己做菜的。”

“其实休息室旁还有一间房,整理整理还是能当个小厨房。”吴歌解释道:“与其那么麻烦找房子,不如直接住楼上,我看你平时上班那么积极,表现也好,肯听大小姐的话,我想大小姐不会算你很高的租金。”

“好像确实不错。”我斟酌了一下措辞,“等老板过完年了我就问问她。”

“你真的想搬出去吗?”

“什么?”我一时有些心虚。

“你不想搬吧?”吴歌笑了一声,“你不是喜欢你的房东吗?我看你也不像是第一次谈恋爱,喜欢就是喜欢,怎么就这么别扭呢。”

“你误会了什么吧。”我干巴巴地笑着,却无法扯出理由反驳吴歌的话语,“我不想谈恋爱。”

“你没否认喜欢啊。”吴歌说:“不懂你,喜欢了就追啊,搬走逃避算什么?”

他说得在理,可他不了解我和夏森绪的情况,如果夏森绪不是我的前女友,没准我早就发起攻势追人了。可很不凑巧,正是因为夏森绪是我的前女友,我才要考虑清楚自己能否和她过一辈子。

都成年人了,还折腾来折腾去的也没意思,我不想再分手,真的太累了。

“还说我呢。”我把话题转向吴歌本人,“你都这么大人了,没考虑过谈恋爱的事吗?”

吴歌倒是被我呛了一下,他有些无奈地笑道:“我和人谈恋爱不是祸害人吗?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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