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炮灰神童,带父爆红 — 第142节

正文 炮灰神童,带父爆红 — 第142节

【这毯子有点眼熟啊,好像是‘呦呦杂货铺’放出的新品图?只是还没上架。而且好像季家在晋城有许多分厂吧?】

观众的注意力立刻集中到‘杂货铺出品’五个字上,纷纷开始好奇,谁都知道,‘呦呦杂货铺’里贩卖的都是一些黑科技产品,难道是呦呦又研发出什么新品了?

想想网传小姑娘繁重的学业,再想想《天才》紧迫的赛程,他们不由又感慨万千,这些天才聪明就算了,怎么精力还能那么充沛?

普通人的时间是海绵里的水,他们倒好,海绵里藏着一片汪洋大海!

不过反正新品很快就会揭开神秘的面纱,观众也不太着急,于是顺其自然的,讨论又回到了上一个问题。

——沈年到底是什么时候决定办这场演唱会的?

很快有福尔摩斯惊愕地发现,似乎就在前天下午。

那时几人刚讨论完县令的事,正打算继续往前走,沈呦呦忽然扯了扯爸爸的裤子。

沈年默契地蹲下来,就听到女儿在自己耳边用气声小小声道:“爸爸,你不是一直想办一场演唱会吗?”

“你觉得,在这里办怎么样?”

沈年顺着女儿视线,直起身,回头看。

他站得高望得远,看到的原野也更加震撼人心。

“我们还可以一路走,一路唱,”小姑娘又道:“虽然这次只能走三四个城市,但也算是一场小型的巡回演唱会啦!”

沈呦呦看到爸爸的眼中又亮起了那抹光,他傻乎乎地咧开嘴角,一把将她抱起来。

要是别的明星,让他们在这样草莽的地方,免费为这些他们眼中没有经济价值的“乡下人”唱歌,不扭头就走都算是有涵养了。

但沈年不一样,他一开始也只是想当个无拘无束的流浪歌手而已呀。

只不过很快,悲观的理想主义者发现,在这个金钱至上的时代,有人会好奇他的经历,有人会怜悯他的过往,有人会惋惜他的才华……但没有人会认真倾听他的歌。

或许只有穷困潦倒的流浪歌手本人,认为自己不需要同情。

于是沈年决定参加选秀。

他想站上更高的舞台,让歌声回荡于江川河海之间,让天上的星星和地上的人,都能听到他的音乐。

然后在灯火最璀璨处,用死亡唱出最盛大的挽歌。

是的,原本的沈年,是决定去死的。

这是他对呦呦都不敢说的心事。

一个被父母双双抛弃的人,其实远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积极与勇敢。

早在他刚刚爆火的时候,就不得不对着镜子一遍一遍地练习微笑,好让自己笑起来不像在哭。

那时候所有人都夸沈年是个好队长,他开朗、阳光、待人和善,几乎没有脾气。

但一个正常的人,怎么会没有脾气呢?

只是不在意罢了。

他默默地承受着发小的侮辱、队友的背叛、观众的指责。

然后发现,自己不知从何时起,已经失去了所有情绪。

所有的一切都像是隔着一层毛玻璃,将他与世间万物隔离开来,直到那个弱小的生命被交付到他的手上,直到那个叫陆卓的前队友突然找上门来。

他坐在客厅里,眼前人虚情假意的道歉入耳即过。

几分钟没看到呦呦了?

好像三分钟了。不对,是三分三十一秒。

这个人怎么还不走啊?……呦呦会不会突然惊醒?醒来没看到他不会哭吧?是不是快到喂奶时间了?……那么小一只,哭起来都没声音,不会被口水呛住了吧?

哪怕知道有李妈在里面照料着,但沈年还是感受到焦躁不安。

他只觉得一股火“腾”地从心底冒了出来,以至于他毫不客气地打断了陆卓的话。

“都过去了,”褐色的瞳孔深不见底,青年语气冰冷,“再说就送你去看海。”

——那是沈年时隔多年后,又一次感受到猛烈的情绪。

那层毛玻璃似乎就这样顺其自然地碎了。

直到今日,网上依旧有许多粉丝惋惜他那被浪费掉的五年。

沈年每次看到都一笑而过,其实他心里知道,幸好,他成名的足够晚。

也幸好,这场足以满足他所有愿景的演唱会,来得恰如其分。

纷飞的思绪收拢,沈年将头整个埋进女儿的怀里,声音闷闷的,“这就是我全部的梦想了。”

甚至哪怕在他最狂妄的幻想中,也没敢想过能这么完满。

“两父女在打什么哑谜呢?”一旁跟着停下脚步的季老爷子终于忍不住了。

沈呦呦弯起眼睫,神秘地摇了摇头。

然后,她伸出手,摸了摸爸爸的发顶,极轻、极轻地说道:“爸爸,我已经长大啦。”

她已经变得足够坚定、有力量。

所以比起一直待在保护伞下、眼看着亲友为自己牺牲,她更希望能跟他们一起冲锋陷阵,休戚与共。

在看到了那个世界‘沈呦呦’的经历后,沈呦呦更坚定了这样的信念。

“知桢哥哥,”小姑娘见季知桢久久没想出答案,轻快地回答道:“我觉得真正的朋友,是像海绵宝宝和派大星那样。”

演唱会倒计时两小时,后台的人员渐渐变多。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沈年幸运地邀请到了偶像季兰雪当特邀嘉宾。

要不是考虑到季兰雪年纪大了,他甚至想直接让偶像主场。

他此时正兴奋地跟季兰雪老师确认待会合唱的细节,注意到角落的小姑娘,还不忘提醒了一句,“呦呦,等会别忘了上台。”

在这样噪杂的背景下,小姑娘的眉眼依旧清晰可见。

她朝爸爸做个鬼脸,才又看向季知桢,继续未说完的话,郑重其事,“意气相投,生死与共。”

“共”字被加了重音,季知桢不知为何,感到灵魂战栗了一下,以至于他没能马上做出反应。

“在追求理想的路上,”他看到小姑娘的眼底璀璨如星,“我希望能跟我的朋友牵着手,一起走。”

“就像海绵宝宝和派大星,从来都是结伴抓水母的。”

*

演唱会倒计时半小时。

沈呦呦被抓过去换了身礼服,又匆忙核对了下流程。

好在她记忆足够好,心态也足够稳,哪怕在这种忙乱的情景下,依旧保持着镇定。

唇红齿白的小姑娘率先上台,她望着这漫山遍野的观众,眼睫弯弯,酒窝深深。

“坐稳啦,”小姑娘双手握住话筒,清甜的声音一波一波地传入每个人的耳中,“让我们一起——”

“穿越时空!”

最震撼人心的演唱会是什么样子的?

如果说,之前船上那短暂的舞台是废墟中开出的花。

那么此时此刻,半透明的光幕在舞台背后倏忽展开,成千上万张毯子在惊呼声中缓缓飘起,亮起柔和的金光,应和着山间的枫叶和天际的星空,组合成一卷绵延不绝的画……

此情此景,连叹其绚烂如夏花,都显得太过轻浮了。

而当光幕亮起,失声的众人才恍然回神,意识到所谓的穿越到底是什么意思。

那些连绵的黑毯竟然不仅能飞、能亮光,还是个小型的输出设备,结合半透明的光幕,汇聚成最惊艳的全息影像。

一条逼真的时空隧道骤然显现,毯上的观众全都惊呼一声,只觉得整个人一沉。

随后一首悠扬的小调传来,他们下意识抬头,只见舞台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条小河、一块巨石和一个人。

沈年靠在巨石上,他一条腿支起,另一条随意地垂进河水里,一袭月白色的长袍被他穿得放浪形骸,活脱脱一个风流浪子。

众人还有点摸不着头脑,就见青年手里拿着半个葫芦,随性地朝河里舀了一瓢。

一条银色的小鱼被舀了上来,风流浪子戳了戳,“唱首歌来听听。”

于是,在众人的目不转睛中,小鱼化成了穿着银白色古装的沈呦呦,惊叹声此起彼伏,却很快湮灭于小姑娘的歌声中。

——无他,沈呦呦的童声很甜,这首歌提前看过谱,也不至于走音,但……

听着歌声的沈年忍不住露出痛苦面具,直接打断,“你这根本不是在唱歌,是在念词!”

观众连连点头,那机械般毫无波动的歌声实在让人痛苦面具。

但道理是这样,看到懵懵懂懂小姑娘委屈地抿唇,众人又忍不住有点责怪沈年说话声音太大、语气太重。

小银鱼刚刚化形,不会唱歌怎么了!

沈年可听不到观众的腹诽,他袖口一挥,“听好,这才是歌!”

仙乐是怎么样的?

靠在巨石上的仙人,懒洋洋地半阖眸,以清风朗月作饵,引来了鸟雀,奏响了山河。

他先从自己唱起。

他唱自己是一块玉石,从天上下来,想找跟他一样的亘古不变之物。

于是他遇到了自己的第一任主人。

那位主人很有钱,锦衣玉食,挥金如土,每天的生活朴实无华,就是花钱。

他喜欢享受,喜欢美女,最喜欢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这世间万物,唯有钱最长久。”

所有人仿佛都跟着走进了历史长河,随之进到了一间富丽堂皇的宅院里,见到了那位风流浪荡的富家子。

这影像太过逼真,有人下意识伸手去摸,意外地发现那些东西竟然能摸到!

这竟然不是纯粹的3d影像,而是一场全息盛宴!

底下发出一阵小范围的哗然,但很快又安静下来,无他,只因仙人顿了顿,歌声又起。

玉石信了,于是它决定留下来。

然而还没等到下一代,豪富一时的宅子骤然被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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