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春秋 — 121

正文 春秋 — 121

林春跟母亲说要上陈秋家吃饭,林母便挑了眼眉说:「只是吃饭?会过夜吗?」林春迟疑了一会儿,想不出什么好藉口,就说:「嗯……应该不会。」

「那好,到时候不要十二点多打来家,说要在阿秋那边过夜,不然下次我就不让你上他家去。」林母故作严厉,吓得林春赶紧说:「那……嗯……我也许在他那边过夜。」

林母看儿子一副又急又怕的样子,不觉笑了。最后还是许了林春,还多问一句说:「你是只过一晚就回来吗?」

林春含糊地说句「不肯定」,林母轻笑,笑声有点苍凉与感叹的意味。林母从来没问过儿子,为什么他屡次在陈秋家过夜,也没特地问他跟陈秋都在做什么。林春跟母亲的性格其实很相似,很多事都是暗中有个底就算了,待适当的时机来到,才放上桌面谈。

林母不知想什么,最后她半带无奈地笑:「觉得高兴就去,最重要还是自己开心。阿春,当你觉得迷惘,就抚心问问自己,到底是开心还是不开心。能出生为人,是一个缘分,与父母、朋友、甚至……总之,跟任何人能建立上一种关係,是另一重的缘分,不知道要修多少世才修得这样的果。既然走到这一步,若是觉得快乐就欣然走下去,到了不得不改变方向时再另谋打算。不然,日后老了,想回年轻的岁月,就难免感到后悔。」

「妈,你有后悔过吗?」

「没有。」林母笑了,她脸上的皱纹浅,但细细密密的、如一束束细线描画在那小小的脸上,显得很从容,她说:「我虽然很憎你那没出息的老豆,但我没后悔过当初嫁了他。我跟了他十几廿年,无论他有多下作,有多冷酷,终归是我一生中唯一一个男人,当中的一切,岂是一个『恨』字能概括的?况且,若我当初不是嫁了他,现在还怎会坐在这里跟你这傻孩子说话。

「你是我儿子。你跟你老豆是我这一生之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无论发生什么事,你也是我的孩子。骨血这种东西,是不能换的。大概是出生之前就定下了,冥冥中自有主宰。」

林春明白一个事实:每一个成为母亲的女人都是伟人。她们无怨无悔无求地照顾自己生下来的生命,尤如大树张开双臂,以繁茂的枝叶为底下的小花遮阴,她们是孩子手里撑着的一把伞子,以自己的肉身承受那急风骤雨,直至伞子因年月而磨损、帆布破了,还没有一句怨言。她们明知自己的孩子有诸多缺点,但她们不只没有无视那些缺点,更一併接受那些缺点,爱着这个顽皮、懒惰,甚至忘本的孩子。

林春曾经想,为了母亲,他应否拒绝陈秋?然而,若母亲真的爱他,就不会要他放弃陈秋。事实证明,林母还是隻眼开隻眼闭,依旧让林春三不五时跑上陈秋家,他也不知道母亲到底知道多少事情。

他带着一丝歉疚,买了材料走上陈秋家。一开门,他就知道陈秋骗了他——陈秋说他有自己做饭吃,可是这家屋子里显然没有一丝饭香,就连生活的气息也没有多少,冷冷清清,倒是乾净得一尘不染。陈秋说过,他的父亲会聘鐘点,每週三次上来清洁,都是在早上。

林春放下食材,直往厨房,打开饭煲,里头没有一丝水跡,以指头揩拭,还沾上些许灰尘。打开冰箱,几乎空空如也,只有一盒牛奶、巧克力和饼乾。林春将一盒鸡蛋、两包菜、一袋水果塞进去,瞬间填满了那空间。

陈秋说过想吃火锅。天气都开始热了,他还像个小孩子般撒娇,坚持要吃。林春无奈答应,唯有吃火锅时开空调。林春花了一个小时便切好所有食材,大大小小的盘碗碟子放满一张大饭桌,中间是电炉跟锅。他还特地买了一包汤圆——陈秋并不嗜甜,只是林春想吃而已。汤团,团圆,多久没见过那人了?林春微笑,抬头看看时鐘,不过是六点半而已,陈秋这时才刚入试场吧?

林春走进陈秋的房间小睡一会儿。他和衣躺下去,枕头上传来那久违了的气味,很难形容那是什么样的味道,不是什么特别的香气,而是某种属于人的气息。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气味,跟指纹一样,人未到,但一嗅到对方的气味,就是不用转过头也知来者何人。被子搭在胸口,人就被陈秋的气味包围了。他有个衝动去洗个澡——用陈秋惯用的沐浴乳,那他就会沾上陈秋的气味了吗?或者他一开始就没有离开过这里。

每一次缠绵,陈秋都在他身上啃出些痕跡,那些痕跡一次次加深,已经烙上皮肤,成为无形的标记。也好。假如那些标记是有形的,那他的外表一定会变得很可怕,都佈满斑斑点点的痕跡。林春不知何时入眠了。

最后是因一阵凉意醒来的。醒来时,整间房都暗下来,四周的东西融于黑暗之中,胶成一片,他睁开眼、坐起来,看到窗外有一个个橙黄色的光波,是街灯?是楼房透出来的光?不知道,都化成一个个泡沫似的光晕,好像瞬间即逝。

「终于醒了?」一道声音在寂静中响起,林春身子一热。

「衣服都被人脱去了,还能不醒吗?这种时候你还想做什么。」林春是明知故问,似是不情愿,但不无期待与兴奋。只是,他又不想坦率接受对方,偏要耍点性子,显得自己并不那么渴望对方的肉体,死守一份无谓的尊严。

陈秋没有作声。跪在床上,搭上林春赤裸的肩膊,好把他的身子拉近自己。出乎林春意料之外,陈秋并没有急着吻他,只是偎在他的颈侧,在他耳边说:「我真想念你做的菜。」

「既然如此,现在就出去吃饭吧?」林春说着违心之论。陈秋狡猾一笑,抓向他的下身,使他倒抽一口气,林春依靠外面微弱的光,瞧见陈秋的脸:仍是那么洁净,但多了几分诱惑,让人很难抽身出来。

「你还吃得下吗?再者,你亦太不解风情了。」

「我哪里没风情。你说想吃我做的菜,我就让你达成愿望,是善解人意才对。」林春学乖了,在陈秋面前绝不能太过安静,不然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他又说:「要处理这种状况也很简单,要不看个av解决一下,要不跑去浴室洗个冷水澡。」

他立时听到陈秋低哑的笑声,感觉更不妙。体内昇起一阵难忍的骚动,颈部好似被几隻虫子咬着,痒痒的,使人打从心底颤抖,不,他确实是被陈秋啃咬着。

「你也会看av吗?你说谎还未到家,莲蓉月。」

一听到「莲蓉月」这三个字,林春的心就似被木棍狠狠撞了一下。陈秋转移阵地到他的锁骨去,林春往后方缩着身子,说:「怎么忽然叫我这个花名?很久没听你叫过了。」

「只是想起以前的事而已。中秋节、跳楼、吃月饼……在那一年、我跟你上天台时,压根儿想像不到我们之后会变成这样。不知怎么了,刚考完oral就想起了种种事情,好像才刚发生不久,自己变了很多,我还是那时的我吗?而你还是那时的你吗?」说着,陈秋在林春怀中抬起头。他仰脸、抚上林春发热的脸庞,说:「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变过,但你确实变了。如果你看到自己此刻的样子,一定会大吃一惊。你的眼睛看起来不再澄澈,混杂着太多顏色,会勾人。」

「顏色?」林春不解皱眉,说:「什么样的顏色?」

「桃红,」陈秋勾起嘴角:「最污秽、最媚俗的顏色,那是欲望的顏色。」他把林春压在床上,肆意侵略,但慢条斯理,就像品味一顿名贵的法国料理。不似吃碟头饭(註一)般狼吞虎嚥,而是细嚼慢嚥,摸索每一寸肌肤,想看到身下人痛苦的表情时,便挑一个敏感的位置用力捏一下,比如是捏起林春腰侧的皮肉,用力拧一下,惹得身下人弓起腰呼痛,他在凑上去以唇舌温柔抚慰那疼痛的地方,使林春又陷入一个神奇的境界。

分不清欢愉与疼痛,不知道自己是被宠爱着,还是被凌虐着。

註一:碟头饭,茶餐厅与大排档中的特產,特色是饭多汁多菜少,例如「麻婆豆腐饭」、「黑椒猪排饭」等,不算顶好吃,但一定吃得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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